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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县大法弟子龙岗被迫害致死的更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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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2月30日】重庆市大法弟子龙岗曾经二次进京证实大法,后被非法劳教两年,关押在重庆五里店茅家山女子劳教所。为抵制邪恶的迫害,她绝食抗议,遭劳教所恶警野蛮强行灌食,导致肺部穿孔,生命危险。劳教所为推卸责任,说是肺结核,叫家人领回,出来后身体有所好转。铜梁县公安局又指使安居镇一帮恶人将龙岗绑架至拘留所洗脑班折磨4个月后至身体极度虚弱,610办公室和公安局怕承担杀人罪,叫家人接回去。龙岗于2002年11月6日在家中死亡。(明慧网曾报道)

法轮功学员龙岗,于2000年1月21日到北京上访。被抓回当地后,27日被“610办”的刘安学指示公安局长陈文,副局长陈长龙、张学伦、恶警陈明海、龙建明、欧友述及其它打手轮番刑讯逼供、体罚,24小时不给饭吃,不给水喝,深夜3点多钟把龙岗及其他5名法轮功学员送进看守所关押。30天后才释放。就这样龙岗回家后被开除了工职。

2001年,龙岗又去北京讲真象,在天安门广场被捕,遣送回铜梁看守所关押,被判劳教2年。在劳教所里,她为抵制邪恶的迫害,绝食抗议,被邪恶强行插管灌浓盐水,灌食等,导致肺部极度损伤,经常咳嗽,疼痛难忍,一个年轻女子被折磨得消瘦如柴。劳教所为推卸责任,就说她得了肺结核,办理保外就医通知家人把人接走。

回家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身体有所好转。铜梁县“610办”的刘安学指示公安人员陈明海带人又把龙岗抓进拘留所洗脑班关押洗脑。龙岗身体越来越差,走路都很困难,“610办”和公安局怕承担责任,又叫家人把她从洗脑班接走。龙岗于2002年11月6日在家去世。

责任人:
重庆市铜梁县“610”办公室刘安学
公安局局长陈文
副局长陈长龙、张学伦
恶警陈明海、龙建明、欧友述等,
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茅家山女子劳教所恶警。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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