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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地区警察绑架勒索大法弟子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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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9月9日】宋德财,男,54岁,住在西太村。自1999年7.20以来,恶警经常到家骚扰,无故抄家,大法书籍被抢走。宋德财被无故送进看守所,洗脑班,受尽了非人的折磨。

2000年4月凉水派出所逼迫宋德财写保证书,所长宋音向家属索取500元;2001年11月凉水派出所所长李勇(新换的)把宋德财非法送去宝清县看守所刑拘,政保科长韩广庆勒索现金2000元,收取伙食费320元,家属被勒索人情费1500元,车费180元;2002年3月,宋德财被凉水派出所李勇勒索现金1000元。


赵玉风,女,41岁,家住七星泡。2002年除夕夜,被非法抓送进宝清县第二看守所。那里共关押大法弟子15人,因抵制迫害,不穿狱服、绝食抗议,被恶警用很粗的铁链子把她们9人吊起来。她们齐发正念,1小时后,铁链子断了。然后恶警又拿来三寸粗铁管子把她们4人一组吊了一宿,有2位同修晕过去2-3次,她们大小便无人管,只有60多岁的老太太给接,老太太的老伴因进京上访被抓进劳教所,在那里被活活打死。

绝食到第四天,所长领着狱医和管教强行灌食。当轮到她时,她发正念说:“老师帮帮我吧!别让恶警把我的嘴撬开”。奇迹出现了,无论恶警用钳子、螺丝刀等把牙都撬活动了,也没把她的嘴撬开。第五天她与一同修被罚坐老虎凳12小时,她正赶上来月经,恶警都不让换纸,她后来晕了过去。副所长把她放到板铺上,她20分钟后醒过来了。大所长说死了活该,又踢了她两脚。大所长和指导员郭世江最狠毒。她被非法关押了50天,家属被勒索人民币1000元。


卜艳春,女,25岁。家住黑龙江省红兴隆管局。1999年7月20日江XX集团铺天盖地诬陷大法,当时卜艳春学校放假在家,红兴隆管局召开大会,污蔑诽谤大法与师父,她知道消息后,立即赶到现场,大步走上前台,夺过这位领导的话筒,大声说:“我来讲两句,我是真正炼法轮功的,最有发言权。”接着说了她修炼的受益事实。台上的人惊慌失措,在场的干部群众惊讶不已。他们怎么也想不到一个文弱的女大学生能有如此正义之举。她的父母因受电视宣传的蒙蔽,不明真相,不能理解自己的女儿,反而迫害自己的女儿。

开学以后,她回到哈尔滨上学,因2次进京上访,被学校开除。回到家中,当地公安把她送进看守所,罚款。2001年3月15日,公安局抓了当地所有的炼功人,卜艳春也被抓进了看守所。为了抵制邪恶迫害,她多次绝食抗议,被非法关押长达4个多月,因拒绝写所谓的“保证”,2001年7月被非法判劳教2年,关押在佳木斯劳教所。在劳教所里,她曾多次绝食抗议,多次遭到野蛮灌食。几年来,被罚款1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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