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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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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9月16日】“忠”字在历朝历代、各国各民族中能算是说得比较多的了。简而言之“忠”的定义为:人对一种事物的坚贞不渝、信守如一;尤其特指对正确、正义之事。它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之忠”包含大到国家、中及商贾、小至邻里言行;“狭义之忠”多指对国家对首领。汉语涵义丰富,故有忠义、忠臣、忠心、忠诚、忠实、忠厚等词语。坚持正义、真理,用法轮功修炼者的标准讲就是要真;全心全意为了人民或他人的利益、幸福,按照做人的道德标准去规范自己的行为,用法轮功修炼者的标准讲就是要善;为了做到前两者而能舍弃自己的利益甚至一切,用法轮功修炼者的标准讲就是要忍。当然,修炼是超常的,所以修炼人讲的真善忍所涵盖的内容,从常人社会的角度来看,也是超出一般人的思想内涵的。

回到“忠”这个话题。人们所知道的忠臣当中最著名的有岳飞、文天祥、包拯,远古的有殷朝宰相比干,现代有坚持正义、不畏酷刑杀头的张志新。这些忠烈的一片丹心、铮铮硬骨、千古流芳、世代敬仰的事实,告诉人们:只有象他们那样为了国家、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怕流血牺牲,敢于坚持真理、坚持正义才称得起真正的忠臣义士,因为他们知道,民为重,君为轻,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无人民就无国无君;因为他们知道,必须施德于民,德被天下,才能国泰民安,天下太平。

历史上也有口谈忠义、实为贪图名利心怀叵测的乱臣贼子、暴君昏帝、佞官污吏。比如给国家人民带来巨大灾难且遗臭万年的纣王与妲己、赵构与秦桧、希特勒与戈培尔、斯大林与亚戈达,等等,无不如此。

人类历史走到今天,忠的内涵被变异得面目皆非,尤其在中国,已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把岳飞说成“愚忠”,把张志新说成“傻”、“精神病”;很多人为了保全自己,为了自己的既得利益、为了多争得一点个人名利,“党叫干啥就干啥”,“随大流不吃亏”、“谁有权、谁官大就听谁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等成了处世座右铭。甚至明知所谓的“党”就是那一个独裁者,明知是欺世谎言,明知是为虎作伥都去干。这种畸形、变异之“忠”,实际上把自己当成了会说话的工具,是对罪恶的纵容、怂恿,是对正义真理的背叛,是对做一个人必须具有的道德标准的逆忤与亵渎。在这样的道德基础上,社会上不怕违法乱纪、不惜昧心缺德的人越来越多,他们只要有利可图或者能保全自己的苟安,便不惜推波助澜,甚至助纣为虐,在这些人的合作下,近几十年来中华民族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推向危亡的险地。

反观中国江泽民疯狂迫害法轮功三年来的所作所为,其“以权谋私、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言代党、以言代政”已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但是作为执法系统的公、检、法、司及宣传等国家机器,却在那种几十年政治运动中训养成的“变异之忠”的心理支配下,在“忠于党忠于职守”的幌子下,自欺欺人,执法犯法、颠倒是非、助纣为虐。

我们每个人、尤其是中国人应该为自己的生命及子孙后代好好想想了,究竟何为忠?何为奸?为何忠?为何奸?以什么来做人?做人为什么?为什么古代圣贤能够“朝闻道,夕可死”,“舍生而取义”?为什么数千万法轮功学员能够在巨大的压力和残酷的迫害中坚持修炼,“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为什么江氏一伙那么害怕人们读到《转法轮》一书?没有人喜欢受愚弄,但每次整人运动过后人们都会清楚的看到,受骗受愚弄的人太多了。

历史的教训应该让我们真正聪明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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