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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黑龙江省关于《北美巡回讲法》的所谓座谈会

更新: 2018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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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8月8日】刚刚看到《生活报》5月30日登载的黑龙江省召开的关于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北美巡回讲法》一书的所谓座谈会,就两位人士涉及的问题谈一下个人意见,以正纰缪。

一、就省社科院董鸿杨

1、法轮功从未反对政府

99年7月22日民政部关于“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公布后,我们认为这一决定是错误的,既不公正,也不客观。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该决定是代表人民的意愿,又是依法,怎么会出现数以百万计、且长达3年之久的和平的上访者,从上访人数到时间之长都是古今中外从未有过的,显然这表明该决定并不代表人民的意愿,而且是违反宪法的。大法弟子上访绝不是什么反政府,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公民权。99年6月2日至7月31日,针对此事我们师尊写给中央及政府的信和声明就有4篇之多,要求与政府在公正的基础上直接对话,和平解决问题。并告诉我们:“用和平方式向中国政府申诉我们的真实情况……决不采取过激的行为与言论……”(《精進要旨二》·昭示)

不错,《北美巡回讲法》中提到过“邪恶的政治流氓统治者”,那个人也代表不了政府,而且江泽民确实在利用手中权力建立江家王朝,对人民的酷刑折磨,受害者人数之多,面积之大,时间之长,实属罕见。我们的师尊只是实事求是地把江氏所作所为讲出来。江氏违背了我国宪法,公然践踏国际公约,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的主旨,难道不是江在祸乱政府、迫害人民、反人类吗?再发展下去,我们国家就要被他毁掉。这个严肃而紧迫的形势,你们为什么不认真调查研究,帮助政府走出误区、“灾区”呢?

2、是谁在破坏社会基础

董先生提到了“破坏社会基础”问题,并列举了两个杀人者。我们师父对修炼的人是有严格要求的。如:家族有精神病史与本人有精神病者不得炼此功法。杀人的行为是极不正常的思想支配下才能干出来的。人们都知道,炼功人是绝对不能杀生的,连小动物都不杀的修炼佛家大法的人,怎么会去杀人呢?中央电视台被江氏个人操控得完全没有职业道德,公开地造谣,采取的手段非常可耻。仅举一例供你查证。黑龙江森工总局种子公司的工人邹刚多方证实非炼功人,但中央电视台还是歪曲事实地报导了邹刚因所谓的“炼功”而导致杀人。当问及本人时,他说有人告诉他,这样说可免死罪。而天安门自焚事件更是江氏集团制造的“焚人栽赃”案。这样的谎言正被一个个地揭穿。当你知道真相的时候,你会震惊不止。

一名私立学校的优秀教师被非法劳教后,丈夫提出离婚,她心里清楚,深爱她的丈夫是受政治强权的逼迫和来自多方的压力,才对她做出了落井下石的错事,致使她人还在劳教所里时,就已经无家可归了。多少个这样的家庭,只因大法弟子依法进京上访就被迫害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被强迫辞职,开除公职、学籍、军籍、党籍,停发工资,没收住房,甚至株连九族。现在警察只要看到炼功人就抓,不经任何法律程序,直接拘留、劳教、判刑,众多炼功人及亲人受到了精神上、肉体上、物质上的极大伤害和损失,那么这到底是谁在破坏社会基础呢?祸首不正是江泽民自己吗?!

3、法轮功修炼者是遵纪守法的楷模

文章还说“破坏国家法制”。不知董先生的所谓破坏法制的理论是哪些内容。而我要告诉你的是,我们师父教人以真、善、忍为标准做人,同时也要求修炼者“凡修炼法轮大法者,要严格遵守各自国家法纪,任何人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行为,都是法轮大法的功德所不容许的。违反及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自己负责。”(《法轮佛法 大圆满法》)我们上访完全是依照宪法行事,是维护国家法律的正义之举,何罪之有呢?谈到理论,一位高官向各级党政领导坦诚自己的挚言时说:“群众炼法轮功为的是身心健康,而我国宪法保障公民的宗教及个人信仰自由。试想,一位无权无势的人,他能拿出一套理论让世界上亿万人包括众多的科学家、学者、教授、高官等自发地心悦诚服,那就不是一般的东西。我们执政,控制着所有的宣传机器,提出个观点,还要指令性宣传、强制性贯彻学习,也难以被人接受。可是那么众多的人就是要自发地、不顾一切地学这个功,说明这个东西好。封锁和强制民众的言论和信仰是最愚蠢的和最无能的表现,决不是我们党的作风,人心决不是靠开除、打击、判刑、肉体折磨、精神恐吓可以得到的。”

现在,江氏不顾政府部门调查研究后得出的法轮功利国福民的结论,一意孤行地动用国家机器诋毁法轮功,迫害大法弟子,完全违反了我国宪法,违背了《世界人权宣言》等国内国际的宪章。为了维护这样一个人民的罪人,你还发表这些一点事实根据都没有的言论,这不是助纣为虐吗?不是在向人民犯罪吗?

二、省社科院彭放

就你谈的几个问题,谈一下个人看法。

1、法轮功在国内遭到江氏诽谤定性不断地升级和舆论的不断造假,但法轮功在人们的心中已经扎下了根。告诉你“拍拍肩、蹬蹬腿就能医治驼背”,这是我们师父在传法初期为了容易使人接受才这样做的,这在修炼界并不是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而真正修炼的人都知道,绝大多数法轮功学员都没见过老师的面,而身体上的顽疾、痼疾都不治而愈。我本人十几种病(不治之症一种,久治不愈的有几种),就凭我学习《转法轮》,并按要求去做,就达到了祛病的奇效,一分钱没花。这是一个非炼功的人无法理解的,但这是事实。

2、关于李洪志先生小传里写的:四岁……八岁……,你就更不相信了。但我对你说,我们修炼人是最清醒、最理智的,这种清醒是对佛法的理性认识与实践的升华。西方医学界对佛法中的一些现象如轮回转世等问题早已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发现了大量的证据。常人关于前世的记忆和关于更高真理的认识都是被封闭的。而一个高层次转生到人间的觉者把被封存的记忆打开,自然就具有超越常人的智慧。修炼是不分年龄的,传法的人更不受年龄和教育的限制,那是大智大慧的体现。

《转法轮》是一部揭示人体、生命、科学及宇宙的一部真正划时代的理论巨著,他的内容涵盖从宇宙的最低层到宇宙的最高层,无所不包,无所遗漏,所以他不是常人的理论,用常人的思维和观念去对待就大错特错了。正像我们师尊在“论语”里论述的:““佛法”是最精深的,他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玄奥、超常的科学。如果开辟这一领域,就必须从根本上改变常人的观念,否则,宇宙的真相永远是人类的神话,常人永远在自己愚见所划的框框里爬行。”

鉴于此,为了帮助你们了解法轮功的真相,我建议:

1、通读《转法轮》,且一定不带任何观念去读。

2、法轮大法在互联网已建立了明慧、正见、新生、圆明等中文网站,在美国还有电台、电视节目,你们完全可以静下心来研读一番,我没列举的具体实例烦你们费神看一下就什么都明白了。

3、我们众多修炼者都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劳教所、监狱里,如你们真的感兴趣,可以搞个真正的调查,不要只听造谣者说,也听一听被迫害人的真话。古人云“兼听则明”,这些对一个做学问的理论工作者不会没有好处的。

二位先生,在生命的长河里,呵护善良,匡扶正义,是做人的基本素质。你二位是否也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真正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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