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各地恶有恶报事例


【明慧网2002年5月17日】四川乐山市中区公安分局国安大队三警察犯罪归途遇车祸一死两伤

四川乐山市中区公安分局国安大队,是主要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机构,几年来先后非法抓捕、关押大法学员数百人次,许多警察参与抄大法学员的家,缴毁大量书籍资料,讹诈、没收钱财。将几十名法轮功学员非法送劳教、劳改。

二零零二年四月上旬,该大队三名公安又送一大法女学员到资中楠木寺劳教,于返回途中遭车祸,造成一死两伤。其中,国安大队教导员杨光耀,男,47岁,当场死亡。丁洋,男,30多岁,脚断,且吓得魂飞魄散,躺在医院里一直神智不清。李娟,女,20多岁,手断,内伤。对这些人的下场,一些内部人都已明白遭到恶报,因为大法弟子早就告诫过他们。

乐山市安谷镇派出所恶警石树平,男,40岁左右,替江泽民邪恶势力卖力,充当帮凶,抓捕法轮功学员,抄家,缴毁书籍资料等,二零零一年八月因勾结黑社会,被开除公职,并收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以上事例正印证了此天理。也再次印证了法轮功创始人的诗:“邪恶之徒慢猖狂,天地复明下沸汤;拳脚难使人心动,狂风引来秋更凉。”(《秋风凉》)

奉劝类似人员及早改恶从善,不要再替腐朽邪恶的当权者赔命,好自为之,否则后悔晚矣。

(以前同修发文时误将“乐山市”为“成都市”)

黑龙江大庆物探公司某二级单位书记李云峰脑出血

黑龙江大庆物探公司某二级单位书记李云峰仇视大法,口出恶语,扬言“不信善恶有报是天理”,抓一个贴真相的罚一万元钱,恐吓大法弟子及大法弟子家属,助纣为虐到了极点,近日遭报,得脑出血住进了医院。

甘肃省庆阳县陇东中学教师诋毁法轮大法受到天理惩罚

高天定,男,现年50多岁,甘肃省庆阳县陇东中学教师。1999年7月20日后他就积极配合上级监视本单位大法弟子。2000年给学生出了一道诋毁法轮大法的时事政治题,结果事隔不久便身患高血压,病情沉重,很长时间头晕不能正常给学生上课,身体消瘦,至今未恢复。他自己承包的学校小卖部突发火灾,不但将货物全部烧光,连里面的冰柜、货架、柜台、电话机也付之一炬。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5/26/22450.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5/17/大陆各地恶有恶报事例-303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