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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各地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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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3月7日】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塔河县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鸡西市

  • 黑龙江省佳林斯市

  • 黑龙江省黑河市

  • 黑龙江省拜泉县

  • 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管理局前哨农场

  • 黑龙江省富裕县

  • 黑龙江省海伦市

  • 黑龙江省伊春市

  • 黑龙江省安达市

  • 黑龙江省绥棱县

  • 黑龙江省肇州县

  • 黑龙江省杜蒙县

  • 黑龙江省林甸县

  • 黑龙江省肇源县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塔河县

    王凤英,女,54岁,家住大兴安岭塔河县十八站林业局双河林场。2000年冬天被非法拘留三个半月。林场的邪恶之徒威胁我如果再修炼就推倒房屋,不让我在林场居住、工作,并非法监控我。2001年冬被迫流离失所。2000年底邪恶之徒逼迫我的亲属以工作做抵押。2000年冬天被十八站林业局政法委的政法委书记勒索5000元,后来被家人要回3000元。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范桂环,女,32岁,家住哈尔滨市道里区榆树乡五一村。2000年4月我与丈夫、女儿(5岁)依法进京上访。到信访办门口即被非法扣押送到哈尔滨市驻京办事处。被乡政府接回来后关在哈市第二看守所33天。2000年7月21日在家无故被片警刘新国及"610"办公室的人员以索要材料为名进行殴打,又被送到哈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因不交材料,不写“保证”被非法关押了34天才放回。2000年5月被榆树乡政府的赵国加勒索2000元;被哈市第二看守所的王所长勒索240元。2000年8月被哈市第二看守所的王所长及片警刘新国勒索240元。

    栾治义,男,33岁,家住哈市道里区榆树乡五一村。2000年4月19日与妻子、女儿(5岁)依法进京上访。在信访办门口被扣押,带到哈市驻京办事处。由乡政府接回后关在哈市道里区看守所33天。2000年7月21日在家片警带着“610”办公室的人以找谈话为由将我骗走,在路上下车要回家被恶警靳国梁打耳光,将鼓膜打坏。因坚修大法被非法送到道里区看守所非法关押33天。2001年5月4日,因散发真相材料被抓,被非法劳教三年,现在大庆市劳教所关押。不准许妻子、女儿探望。妻子、女儿至今无生活来源。从被抓到现在被迫害情况不详。2000年5月被榆树乡政府的赵国加勒索2000元;被道里区看守所勒索260元。2000年8月被道里区看守所勒索260元。


    黑龙江省鸡西市

    程佩英,女,34岁,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张新矿。2001年9月因被举报,资料点被抄,被非法抓捕后长期关押在鸡西第一看守所,受尽了恶警的酷刑折磨。

    程佩明,男,37岁,张新矿生产服务公司,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张新矿。2001年5月8日被供电局恶警以查电的形式非法抓捕,长期非法关押在鸡西第一看守所。

    程文婷,女,29岁,家住鸡西市张新矿。因做正法之事被恶警发现,2001年1月18日被恶警小佟带一帮恶警非法私闯民宅连打带踢强行带走,后来送到万家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2001年1月23日晚,为了证实大法是正法,集体背“论语” 和《洪吟》,被恶警殴打得全身伤痕累累,脸部肿得特别厉害,眼睛看不清东西。但仍被送进小号、坐老虎凳等。后来出现生命危险,才送到医院。至今仍在万家劳教所受迫害。


    黑龙江省佳林斯市

    李荣红,男,30岁,佳林斯市石油化工厂服务公司,家住佳林斯市石油化工厂。99年12月28日依法上访,佳市驻京办的人对我拳打脚踢逼供,强行搜身。十月三十日被关押在佳市看守所长达5个月之久。2000年5月中旬去佳市公安局反映东风区公安分局非法抓捕大法弟子(付兰英、霍金萍等)的实际情况以及石油化工厂保卫科长(陈珂)强行扣押我个人的大法书籍、录音带、录像带等真实情况,市局某政委不但不给予答复并强行对我非法关押在看守所9天(绝食抗议九天)才放回。2000年6月5日在道边炼功,胜利派出所(胡军等人)把我和文杰、韩宝华三人强行送进看守所,并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我非法劳教一年。我不配合邪恶的非法关押,2000年11月3日重新汇入正法洪流中,不久佳市公安局在我家没人的情况下撬门非法闯入我家抄家。并时常对家人进行骚扰。2001年6月3日进京护法、正法,被北京大兴看守所非法关押26天。在这期间并对我进行非法搜身、殴打刑讯逼供(戴手铐、脚镣26天)每两天强行灌食。99年10月30日被佳林斯市郊区公安分局的蒋永新、汪永胜勒索一千多元。2000年3月31日被佳林斯市郊区公安分局的蒋永新勒索三千元。2000年5月被佳林斯市看守所勒索200多元。2000年6月被佳林斯市看守所勒索60多元及驾驶证。2001年6月被北京大兴看守所勒索200多元。

    李少志,男,39岁,佳林斯市煤机厂二车间煤气站,家住佳林斯市永红区6委7组。因进京上访被非法抓捕,被佳林斯市前进公安分局驻京办的人员打骂,被佳市松林派出所的警察张宏伟和佳市化学制药厂保卫科长辱骂。后来佳市煤机厂把我开除工厂,并被佳市公安局非法劳教一年。在佳市看守所里每天两顿饭,每顿饭只给一个玉米面窝头。在佳市劳教所里,一大队一中队管教杨青、三中队管教白某多次对我进行辱骂,有时对我进行体罚:如蹲着、坐水泥地。有时吃不饱饭,还受到其他干警的谩骂。2000年6月份一个门卫和一个食堂的承包人在晚上7点对我进行非法提审。因我无法忍受劳教所里地狱般的虐待,逃出劳教所,现在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2000年2月20日被佳林斯煤机厂的厂长王影辉勒索二个月的工资大约900元。


    黑龙江省黑河市

    王文博,女,15岁,黑河市第二中学学生,家住黑河市。2001年6月中旬,因外出做真相资料被便衣抓住后放回,未提防恶警设下的圈套——放长线,于2001年7月中旬在恶警前来抓捕撬锁不开的情况下,连夜出走,现已失去学业,流离失所。目前仍被恶警四处追捕。

    王秀英,女,41岁,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家住黑河市。2001年2月初因为写“保证”,在无任何法律程序及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在家中被非法抓捕直接送到看守所关押92天。2001年7月中旬因外出做真相资料被恶警发现,在恶警抓捕的当晚连夜走脱,流离在外三个多月。2001年11月初,因外出做真相被人举报后抓进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后,被别人说出姓名、地址,遣送回当地公安局现已被送至齐市双合劳教所非法劳教。2001年5月1日被爱辉区公安局的贾传明(音)勒索10000元押金。


    黑龙江省拜泉县

    李显军,男,35岁,家住黑龙江省拜泉县时中乡。99年12月6日进京上访证实大法被抓后送到齐市驻京办事处非法关押7天。第一天,双手被扣在两个床头上恶警还踩腿。睡了五天水泥地,后被当地派出所带回后非法关押23天,在家里亲人的担保下才放回。2001年1月5日被拜泉县公安局的政保科的房广正勒索3500元。2001年1月7日被拜泉县时中派出所的所长赵某勒索1300元。

    杜金宇,男,24岁家住黑龙江省拜泉县。2001年7月9日同姐姐杜金华在黑龙江省拜泉县爱农乡做正法之事时被抓,拜泉县公安局把我送到县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在此期间多次被打。

    杜金影,女,23岁,家住黑龙江省拜泉县富强乡。2001年5月29日在八百垧小学贴正法小条幅时被非法抓捕,银浪派出所把我送到大庆让区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

    李秀凡,女,20岁,家住黑龙江省拜泉县。2001年7月9日同杜金宇做正法之事被非法抓捕,被黑龙江省拜泉县公安局非法扣押一天后放回。


    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管理局前哨农场

    王玉峰(中学美术教师)、常学菊(小学教师)。我们夫妇99年1月得法,开始迫害我们是从99年4月25日之后(官方文件)。我们当时经常受到学校领导和农场领导的批评。99年7月20日之后就更严重,每天几遍电话询问是否在家。有一次由领导带班配备中小学教师派专车24小时在家附近看守长达15天之久。公安人员还经常到家里搜查。有一次晚上11点多钟他们一伙七人到我家,把家里翻个底朝天,走时把炼功坐垫、录音机等拿走。2000年9月6日因一同修的事晚上10点多钟到我家强行带人。当时我没有配合他们。第二天我们俩上班被单位领导突然找去说停止工作五天写认识。领导问我们炼不炼法轮功,只要说炼就送走。就这样我们被非法关押。第二天学校召开中小学大会宣布开除我们教师队伍和干部队伍,并下令谁也不要去看我们,谁要去看我们,就与我们“同罪”,开除工作。就这样我们被非法关押了二个多月,被勒索“罚款”近万元。2000年12月20日我们夫妻二人去北京上访证实大法,因我们没说姓名、地址准备往外送,这时当地局长和干警坐飞机赶到,把我们用手铐铐着押回,送到外地非法关押近三个月。因没有现金,最后把房照押上了作为所谓的“保证金”。2001年因我们坚持修炼,他们又要对我们夫妻二人下手,于是我们4月15日出走,8天后被抓回,软禁在公安局。没找到我们之前,把我弟弟抓去关了起来。扬言:找不到我,永远不放我弟弟。还把我弟弟的手机给扣押。家里、店里的电话都安上显示器,随时监视我们。这次被抓回又非法关押二个多月不放。为了抗议这种非法迫害,我们绝食五天。这时我的家人找领导要求放人,领导说:“死了活该。”家人非常气愤把我俩抢回家。但邪恶之徒并不罢休,又派专人专车24小时看守,警车就堵在家门口,一直看守18天,然后说要劳教我们。为了避免再次被迫害我们于2001年6月20日再次出走,流离在外至今。这次出走后,邪恶之徒把我妹夫、弟弟的大舅哥等人的工作都停止了。2000年9月7日——11月21日被前哨公安局的刘文利勒索9600元。2000年12月20日——2001年3月份被前哨公安局的刘文利勒索房照(合人民币三万五千元)。


    黑龙江省富裕县

    许金凤,女,26岁,家住黑龙江省富裕县。99年11月30日去北京信访办上访证实大法,12月2日被抓回富裕,被警察梁世超打几个耳光,脸上留有手印。又被上老虎凳,梁世超还拿电棍电手,手被电破皮。26天后放回。2001年2月4日警察杨洪阁与王哲伟闯入我家,抢走炼功带,2000年2月9日被送至富裕看守所。在看守所里炼功被刘建春打耳光,用电棍电嘴,带棒子11天。2000年3月8日送到齐市双合劳教所被非法劳教。在此期间,因背经文、绝食抗议等被多次毒打。有一次背经文被刑事犯李晓阳用手铐铐在暖气管上,用胶带封住嘴打耳光、踩脚等。因炼功、绝食抗议被罚站、把头往墙上撞、吊起来、用毛巾堵住嘴用大被盖上、被强行灌食、打点滴等。还把我强行送到齐市精神病医院。在精神病院他们强行给我打针使我晕倒,就再也不打了。在那里非法关押15天后放回。派出所让我写“保证”我不写,2001年1月21日他们又把我送到富裕看守所,在那里挨打,并被强行戴上脚镣、棒子、支棍等刑具。在我绝食期间给我灌食,胃管插到气管里,差点令我窒息。在双合劳教的56天一直是反铐,除上厕所、吃饭给解开外,其余时间全部是上铐蹲着。2000年12月30日被齐市双合劳教所的王岩勒索60元。2001年1月13日被齐市第三精神病院勒索605.50元。2001年2月23日被“610”办公室及齐市第三精神病院勒索200元。


    黑龙江省海伦市

    张秀华,女,31岁,家住海伦市。2000年11月19日我和同修共19人到本市“610”办公室和平请愿,我们中的三人被非法关押长达8个月。关押期间因背法、炼功被管教辱骂、体罚,身心受到摧残。在我绝食抗议时因经文被发现,我宁死不给,遭到所长邢树森的殴打。一巴掌打在我的太阳穴上我差点昏过去,接着又对我拳打脚踢。在我绝食抗议的第四天也就是2001年6月2日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洪宇、政保科长、看守所所长及“610”工作组的人共十多个人来劝我吃饭被我戳穿他们伪善的面目后,下令将我强行戴上手铐送医院灌食,六、七个人将我按在床上灌食差点令我窒息。7月20日释放我的时候明明非法关押了我八个月,竟然开了个“拘留十五天”。2001年6月2日被市公安局及“610”办公室的刘洪宇、谢洪鹏勒索7000元。2001年7月20日被市“610”办公室勒索200元。

    张凤涛,男,34岁,家住海伦市。2000年11月19日我们十几位大法弟子到市“610”办公室要求释放本市所有在押的大法弟子,证明“法轮大法是正法”,被乡派出所带回。回到乡派出所遭到派出所所长王延堂、赵成德的谩骂、殴打,最后被非法罚款500元。

    张德琴,女,32岁,家住海伦市。2000年12月15日被乡政府及派出所的秦树森、王延堂勒索1000元。为了交罚款和押金,我丈夫只好把地卖了,造成了生活和经济上的负担。他们还三番五次地上门骚扰,给家人施加压力,造成家庭矛盾。我炼功后身体健康,身心受益,我们的师父没要我一分钱;而当权者却无故向我们勒索钱财,这一切都是谁造成的?

    张德林,男,33岁,海伦市扎音河中学,家住海伦市。被非法关押220天,释放时却给了一张拘留“十五天”的拘留证。在关押期间曾被无端谩骂、侮辱、体罚。被降一级工资。回单位后不允许评劳模、晋级、调资。“610”办公室、乡政府及村委会时常到家中骚扰,使本人和家人的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2000年10月至2001年5月被勒索2200元的伙食费(海伦市拘留所)、200元的办案费(海伦市“610”)、5000元押金(海伦市的“610”)。

    张海峰,男,46岁,海伦市扎音河乡录丰村,家住海伦市扎音河乡录丰村。2000年10月13日因上访被关进海伦市行政拘留所,被提审是家常便饭。特别是2001年正月初三我们不妥协,强迫我们10人在空房里坐板,每天从早上六点到晚上九点,有时十点才把我们放回。并每天强迫我们看“自焚录像”及叛徒的所谓发言,然后让我们写心得体会。被非法关押215天,出狱时却给了一张拘留十五天的手续。被勒索2150元的伙食费、5000元罚款、5000元押金和房照。


    黑龙江省伊春市

    周立春,女,38岁,翠峦区红旗农场,家住伊春市翠峦区东升街育林委十组。2000年元旦我在本地区做证实大法的事情,因同修被抓而将我供出,派出所先后到我姐姐(也是大法弟子)家、父亲家、同学家、亲戚家等处抓捕,没抓到我,将我姐姐当天抓走并抄了她的家。姐姐绝食抗议三天后被放回。我在有家不能回,有亲不能投的情况下,2001年1月23日进京护法。在北京崇文门第四派出所因拒绝说出家庭住址及姓名被拳打脚踢,又被脱掉衣服推到雪地中冻了一天半宿。初一晚六时被送进崇文门拘留所。在绝食抗议、被强制灌食十九天后无条件释放。现流离在外,租房被派出所无端把锁撬开,并在拘捕期间姐姐家的电话被监控,还逼迫姐姐出所谓的“监控费”。


    黑龙江省安达市

    刁凤莲,女,32岁,任民镇电信局,家住安达市任民镇。因借给同修八百元做进京上访的路费,同修说出时事,安达公安局政保科的刘英山到任民镇派出所将我从家中强行带走,关押到安达市看守所。开始不让接见,后来改为每次交100元方可接见。接见期间他们也监视我和家人谈什么,而且交接见费不给开收据。强迫写保证并交一万元的保证金才放人,否则就判劳教。从2001年2月9日至2001年6月13日非法关押四个多月,而且放人时交了二千多元的伙食费。2001年6月13日被安达公安局政保科的刘英山勒索10000元“保证金”。2001年家人怕将我劳教,给公安局的刘局长送了5000元钱,给公安局的葛书记送去2000元。

    邱红,女,35岁,家住安达市。因同修给我打电话,被传讯到派出所,非法关押二天半。在这期间倍受折磨,吊起来,揪头发,用拳头打脸。2000年11月被安达公安局勒索10000元,身份证至今在派出所扣押。

    郭秀琴,女,40岁,家住安达市铁西四委八组。从99年7月20日以后身份证被非法扣押,长期被监控。逢年过节逼迫家属签字。

    高凤林,女,家住安达市。99年10月19日因写上访信,被当地公安局非法关押11个月后又非法劳教一年半。在拘留和劳教期间,受尽了折磨和摧残。2001年9月因去同修家串门,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把人抓走,后来我跑出派出所,公安局就下令如果人不回来就停发我丈夫的工资,开除公职下岗。停止我儿子的工作在家看着我,又要给我儿子开除公职。2001年11月强迫家人写下了一万元罚款欠据。

    孙国才,男,58岁,黑龙江省安达市高级中学教师,家住安达市。99年10月18日进京上访,在北京西城区看守所关押15天,接回安达后在看守所关押6个月零15天,体重下降50斤,后又被非法劳教一年。2000年3月10日再次进京上访,当时被带回安达看守所关押1个月零15天,体重下降16斤,后来被非法劳教二年。第一次上访被劳教时扣款10000元;第二次上访听说扣款20000元。听说因我上访,教委主任被免职,高中党委书记换人;高中每名职工少发一个月的工资。可能还有其他人受处分。因二次迫害造成血压过高,现病保在家。

    孙艳红,女,36岁,安达市第一百货商店,家住安达市朝阳1委16组。99年10月19日我与本市四名法轮功学员到本市信访办上访,被非法扣押在看守所105天,在提审时朝阳派出所的中年胖警察让我说出资料来源,因我不愿说出其他学员,他就让我蹶着,并被他打手和腿。兴安派出所的高二林在提审我的过程中,让我说出头几天都上谁家去了,我没配合他,他照我的脸左右开弓打得我的脸失去知觉。看我还不说又朝我的肚子踹了一脚。还有一个20多岁的小警察也过来照我的前胸打几拳。出狱后仍是被跟踪,电话被窃听。

    郝桂云,女,45岁,个体户,家住安达市四道街。99年7月20日我女儿进京上访证实大法,被抓回安达后,派出所所长刘安生让我去看我的女儿,结果将我非法关押15天。99年10月17日去北京上访证实大法,在天安门广场被抓,非法关押三天后由安达市派出所领回,在派出所里当即搜身,并威胁要扒我的皮,用电棍电我。随后将我非法关押四个月之久,后又非法劳教一年。在齐市双合劳教所期间被强迫超负荷劳动,还被管教打嘴巴子。到期后不释放,又转到哈尔滨省戒毒所非法关押二个多月。在此期间因师父的经文被搜去,为保护师父的经文,被管教扒光衣服,用毛巾堵住嘴,用手掐身上进行人身摧残。现流离在外有家不能回。99年10月被安达市兴安派出所的刘安生勒索3000余元。

    方海杰,女,30岁,家住安达市铁西街二委十二组。99年7月19日——22日被24小时监控,22日下午4:10所谓的“重要新闻”播报之后当时被抓捕非法关押二天,后长期被监控。被抓的第二天大法资料被抄,抢走老师的大法像一张、小法像二张、法轮图形二张,讲法录像带一套,美国东部、美国西部、多伦多讲法录像带三套,大约20本大法书被非法抢走。


    黑龙江省绥棱县

    张桂华,女,38岁,家住黑龙江省绥棱县绥棱镇西北街。2001年6月21日因做大法资料被林业局公安局非法抓捕,关押20天,被绥棱林业局公安局的唐艳斌、丛志旺勒索6100元。

    董雅莉,女,39岁,绥棱农场二队,家住绥棱县绥棱农场二队。99年7月20日以后被非法监视,公安局几天就到家里查看一次。2001年因向群众讲法轮功真相,在7月份和9月份两次被公安非法搜查。9月16日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强行抓到拘留所里关押。他们一点人性没有,当时我连拉带吐的,但他们也不放过我,对我进行体罚——罚站。被绥棱农场公安局的邓忠先、娄永军、高玉波勒索1500元。又被勒索375元的伙食费。拘留所的恶警蛮横地说:“上级有指示,你们炼法轮功的罪比杀人放火的罪还大,在这里要是反抗,打死算白死,整法轮功过分点也没问题。”

    李清玉,男,47岁,家住绥棱县双岔河乡双东村一组。2001年10月11日晚8点,当地政府及四海店公安局共八人将我绑架,带上手铐强行把我推上车拉到二分场大队部,对我拳打脚踢,灭绝人性。然后带到四海店公安局又是一顿毒打,把烟点着放到饮料瓶里用烟熏我,逼着让我承认大法资料是由我传到二分场的,不承认就打我。如果不好好交待打死我起个名就算自杀,死了白死。后来把我扣到铁管子上。第二天上午,他们让我骂师父,我没骂;又给我照相、录相、挂牌子。最后把我送到拘留所里非法关押不交钱不放人。因我家在2001年2月4日着了一场大火,家里所有的东西全部烧光,生活极其困难,非法关押八天后亲朋好友凑了3500元交上才把我放了。

    王佰洪,女,35岁,家住绥棱县种马场。2000年12月10日下午场部的几位邪恶者到我家不让我学大法修炼,要学就罚款3000元,没钱就收我的地。结果被马场的几个领导勒索3000元。另外幸福派出所的警察还强迫我照相,不照不行。

    朱乃英,女,45岁,家住双岔河乡双东村一组。2002年1月2日因做大法真相资料被抓到四海店公安局,四个恶警轮流打她。逼她说出资料来源,她始终没说。在四海店及绥化两地共关押十八天一直绝食抗议非法关押。后来看人不行了,送医院检查出多种病,最后家属被逼交了4500元的罚款,才让家属把朱乃英背回。

    马效凡,女,41岁,家住绥棱县种马场。2000年12月10日去双岔河发大法真相资料,被一恶人看见,报告双岔河派出所将我非法抓捕。关在绥棱县拘留所六个月,被绥棱拘留所的王庆凤勒索1500元。

    吴凤英,女,46岁,家住绥棱县种马场。2000年12月份场部的王久斌及幸福派出所的张富强迫我们大法弟子照相、写悔过书、按手印。

    刘春艳,女,48岁,家住绥棱县东南街二委12组。我在天安门广场被警察连踢带打地推上警车送往昌平县小汤山镇派出所审问地址,不说就打。白天面对墙铐手铐,晚上铐在床上,警察轮班看守不许睡觉,不许动。有个警察骑我们脖子往下压,手铐在床的立柱上,手脖子硌得钻心的痛,还用电棍电。第二天派出所的所长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踢我的两腿、打嘴巴子,打完了叫我跪着,直到倒下去才把手铐放松点。两腿青半个多月,手木了一个多月才好。二天二夜不让合眼,不给吃喝,直到说出地址。县政保科副科长郝树文和派出所的安立奎来接我回当地时,被安立奎打,还扯掉了许多头发。回到绥棱后被派出所的苗艳全打,并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158天。2001年6月8日被政保科的刘卫东勒索500元。

    李杰,女,38岁,家住绥棱县上集镇新兴村四组。2000年4月进京证实大法,在天安门前被恶警非法抓捕,带到绥棱驻京办非法搜身,搜去20元钱。带回后被绥棱县公安局非法关押55天。关押的第二天提审时,被上集派出所的所长佟德玉及几个恶警进行打骂、体罚,用拖布杆打头部、面部、手等。罚蹶着从下午5点一直到晚上11点多。还用穿着皮鞋的脚踢头面部,扯头发等直到昏迷为止。醒来后呕吐不止,8、9天不能吃东西。因她坚持炼功,邪恶之徒不让其子当兵。2000年10月1日上集派出所到她家里非法抄家,翻出二本讲法带罚款200元。2000年4月23日被县政保科勒索300元。

    李淑荣,女,41岁,家住绥棱林业局前进片。2001年6月21日因散发大法资料被绥棱林业局公安局抓捕后,非法关押在当地看守所十五天,被林业局公安局的张建波勒索2000元人民币才放人。

    张秀兰,女,50岁,家住绥棱林业局林源片1061号。2000年12月份被二次非法关押于看守所。第一次被看守所的杜建平勒索70元,第二次被勒索100元。

    吴利群,男,50岁,森铁大修段,家住绥棱县林业局林源片1061号。自大法被迫害以后被非法关押共91天。99年7月24日被林业局看守所的杜建平勒索120元。2001年1月1日被林业局“610”办公室的牛向东勒索5000元。

    吴琼,男,26岁,家住绥棱林业局林源片1061号。被非法关押共计84天。99年7月26日被公安局的田树仁勒索840元。2000年元旦被林业局“610”办公室的牛向东勒索5000元。

    魏淑香,女,37岁,家住绥棱县长山乡宝江村。2000年10月无任何理由到家中把大法书及师父法像全部拿走了。第二天又到家中问学不学了,说学就带到派出所索要押金500元,无任何票据。

    王丽梅,女,44岁,家住绥棱县上集镇新兴村四组。2000年10月1日上集派出所的恶警非法搜家,在录音机里搜出师父的讲法磁带,然后把书和磁带全部拿走,并被上集派出所的恶警王铁非法罚款200元。

    吴宏伟,女,40岁,家住绥棱县立新街。2000年12月23日去北京证实大法,在天安门前被非法抓捕后被绥棱县公安局接回关在行政拘留所里长达142天。2000年12月26日被绥棱县公安局的新兴派出所勒索1500元。

    卢秀荣,女,36岁,家住绥棱县西北街。2001年7月12日因绥棱公安局要抓捕我,只得离家出走。在北安被北安市公安局非法抓捕,关押在北安当地近三个月的时间,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现关在齐市双合劳教所遭受迫害。

    申庆云,女,55岁,家住绥棱县立新街一委一组。2000年12月29日在家里无任何理由被新兴派出所非法抓走,被关押在绥棱县行政拘留所长达83天之久,并被绥棱县公安局的新兴派出所勒索1800元。

    殷忠良,男,33岁,绥棱林业局三板厂,家住绥棱县西北街。2001年7月13日因绥棱县公安局抓捕离家出走,在北安被北安市公安局非法抓捕,关押在北安当地近三个月的时间,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现关押在绥化劳教所遭受迫害。

    王琳琳,女,17岁,三吉台中学,家住绥棱县种马场。2001年6月份中考时,在政治卷上对法轮功问题直言不讳地谈了一些个人的学法体会及对电视广播诬陷造谣的揭露。8月18日与20日县教委的姚书记等二次找我谈话:让我在进县一中上学和大法之间做选择,我选择了大法。于是他们上报后绥化市下发了对我的劳教批文,现我已被迫流离失所。

    何玲,女,36岁,绥棱县城建局,家住绥棱县西北街。2001年7月4日因传递大法资料被绥棱林业局公安局抓捕,非法关押在本局看守所九天时间,后勒索4000元才放人。出来后单位又逼迫写保证书,并停发了二个月的工资,才允许上班。

    张贵华,女,38岁,绥棱县制酒厂,家住绥棱县西北街。2001年6月21日因散发大法资料被抓后关押在绥棱林业局看守所二十天,在这期间绥棱林业局公安局政保科长唐彦宾勒索家属500元,公安局又勒索4000元罚款才放人。

    李庆荣,女,39岁,家住绥棱县三吉台乡马场。2000年3月27日,场部书记和泥尔河乡派出所逼我们照相,还叫我出门请假,说我要发传单、上北京就把我们的承包地收回。2001年5月20日因散发大法资料被泥尔河乡派出所抓捕。2001年5月27日在家来了一名恶警和厂里的董喜和,说找我谈话,把我骗到厂部,问我材料哪来的。我没有配合他们,被三吉台乡派出所的张负打嘴巴子,马场的王书记揪我的头发,用皮鞋打头和脸。2001年6月25日我女儿中考的试卷中有关于法轮功的问题,女儿说了实话,结果被非法判劳教,女儿不得已离家出走。后来三吉台乡派出所所长和厂部的书记、厂长找我们要人,现被迫流离在外。2001年5月20日被绥棱县泥尔河乡的顾滨勒索1500元。

    王佰成,男,38岁,家住绥棱县三吉台乡马场。2000年3月27日我向马场领导证实大法讲真相后,场领导上报县公安局、“610”办公室和乡派出所。以上各单位领导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我坚定地说炼并向他们讲真相。他们上报公安局长把我带走非法关押15天,强迫我交400元现金和600元欠条做抵押金,并逼迫我写保证书。乡派出所和场书记逼迫我们交出大法书和资料。场领导把我的身份证也收去了,还有我的照片,后来又逼我们照相,叫我签字保证不撒传单、不上北京等。

    李凤云,女,50岁,家住绥棱县上集镇新兴村九组。2000年4月同修李杰、丛凤艳、毕继芳等进京证实大法,派出所恶警王继山问我还炼不炼了?我就因说了个“炼”字被非法关押37天,罚款2700元(县政保科的郝树文勒索2000元,县看守所的王庆峰勒索700元),给我们家庭造成很大的伤害。

    丛凤艳,女,41岁,家住绥棱县上集镇新兴村四组。2000年4月23日进京证实大法,在天安门前被非法抓捕。带回后被非法关押70天,勒索1700元(县政保科的郝树文勒索1000元,看守所的王庆峰勒索700元)。带回后的第二天提审时,上集镇派出所的所长佟德玉、恶警王继山等人对我拳打脚踢,用拖布杆打、皮兜带抽,打嘴巴子等。脸被打肿,臀部被打得青紫。最后又让蹶着长达五个小时。还被辱骂。

    毕继芳,女,32岁,家住绥棱县上集镇奋斗村。因进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关押三个月。在提审时被恶警谩骂、毒打,又让蹶着一小时,恶警扬言要使其残废、倾家荡产。被上集派出所民警用枪对着脑部威胁。释放后又被监控,到所谓的敏感日限制人身自由。2000年7月被县政保科的郝树文、周文杰勒索1000元。2000年底邪恶之徒又强迫其亲戚以工作和党籍作抵押。

    王淑芳,女,38岁,家住绥棱县上集镇新兴村四组。2000年4月同修李杰、丛凤艳、毕继芳等进京证实大法,派出所恶警王继山问我知不知道,还炼不炼了?我就因说了个“炼”字被上集派出所所长佟德玉等人给非法抓走关押50天,罚款2700元(县政保科的郝树文勒索2000元,县看守所的王庆峰勒索700元),给我们家庭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付桂侠,女,39岁,家住绥棱县上集镇天放村七组。2000年12月20日进京证实大法,22日在长春被抓后被押回绥棱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五个月之久。被上集派出所恶警提审时,因不写“悔过书”遭他们的毒打。2000年12月20日被长山派出所的丁某勒索100元。2001年5月23日被县政保科的周文杰勒索2000元。

    白文霞,女,54岁,家住绥棱县长山乡二部村一组。2000年10月因发大法真相材料被非法拘留15天。2000年12月22日进京证实大法被非法拘留5个月零20天。在恶警提审时被打、被踢。被绥棱县公安局长山乡派出所的姚所长和王亚彬勒索13000元(第一次4000元,第二次9000元)。

    吴淑范,女,41岁,家住绥棱县长山乡宝江村。2000年恶警无任何理由到家中问学不学了,只说了个“学”字,就被带到派出所,被派出所的姚所长索要人民币500元做押金,无任何票据。

    纪桂英,女,36岁,家住绥棱县长山乡二部村一组。因进京证实大法,2000年12月22日被抓后送到绥棱县拘留所,2001年1月12日送到绥化拘留所,2001年7月10日送到齐市双合劳教所劳教,到2001年10月10日放回。在绥棱拘留所非法关押提审时被骂过、打过几拳。在张围派出所让写“保证书”被恶警打过嘴巴子。被长山乡政法委的王文军勒索120元,被长山派出所的小丁勒索400元,被绥棱县拘留所勒索100元。

    吴凤兰,女,48岁,家住绥棱县长山乡二良粮种厂。一次县公安局和长山派出所的警察把我们带到长山乡派出所,不交钱就带人走。被长山乡派出所的姚所长勒索1500元。

    李向琴,女,48岁,家住绫棱县阁山乡永青二组。2001年8月份我在家正做家务活,乡派出所的警察及便衣四人到我家让我去公安局一趟。我不去被他们强行带到阁山派出所,问我是否认识某学员及还炼不炼法轮功,只说了个“炼”字就被带到县公安局,审问我大法资料的事,不说就劳教二年,车就在门外等着。后来我的家人及亲戚找人,请吃饭才放我回来并让交1000元罚款、10000元押金。

    李凤英,女,家住绥棱县阁山乡共合村七组。2001年7月24日上午阁山派出所的张光武、陈贵、徐国加到我家非法搜查,强行让我去乡派出所核实材料。到派出所强迫我写“悔过书”。我不写并向他们证实大法是利国利民的好功法,他们就把我非法拘留15天。被绥棱县拘留所的胜保合勒索350元饭费。

    王启琴,女,56岁,家住绥棱县阁山乡永清村二组。99年7月22日我与二名同修在另一同修家无辜被新兴派出所的警察带到新兴派出所,到下午7点左右把我们带到阁山乡派出所记下了我们的名字,不叫我们随便外出。后又让我们自己回家(20多里的路,当时还下暴雨,没有公共汽车,我们只好自己打车回家)。没过几天,乡派出所又派专车把我带到县公安局的会议室开会,以后隔三差五的警察就来骚扰。乡政法委书记也来我家问话,一到敏感日,派出所和村连长就到家里告诉不许外出。身份证被收走,又让写“保证书”和“检查”。如果外出得到乡里“请假”。2001年春节,乡派出所搞所谓的“包保责任表”:1、不许炼功;2不许进京上访;3、不许串联;4、不准撒传单;5、每人上交5000元押金,没有现金的村里转帐。如有一条做不到就没收“押金”。今年春夏两季村屯里发现几次真相传单,乡政府说村干部不管,就做出决定:发现一次真相传单就罚村干部每人100元。村干部被罚多次,就命令村民代表看着我们,举报有奖。如果真相材料在哪村民小组出现就把罚款记在哪个组村民的帐上。

    齐书华,男,37岁,绥棱农场二队,家住绥棱农场二队。2001年9月14日晚被非法抓走送海伦农场拘留所。在那里被恶警殴打,并说“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上面有指示,对法轮功怎么整都没事”。2001年9月20日被红光农场公安局的苏建华、张继军勒索2500元,被海伦农场以伙食费为由勒索375元。

    李兆芬,女,46岁,家住绥棱县种马场。2001年6月5日去泥尔河撒传单,被一恶人举报,被泥尔河派出所抓捕。当时说交3000元就放人,后有亲属讲情交了1500元。在回绥棱的车上被顾斌大骂不止。回到当地派出所后又被罚款500元,不交就收地。并且在今年十月份,让我们每天到场子报到,不报到每天罚款50元,外出要请假,不请假每天罚100元。

    宁东,男,30岁,绥棱县粮酒公司,家住绥棱县靠山乡光芒村。2000年12月13日以后,靠山乡派出所多次来我家勒索、威胁,使我家的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我被绥棱县看守所非法关押近6个月,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摧残。2000年12月13日被靠山乡派出所的沈会、王晓峰及公安局政保科的周文杰、霍树文勒索200多元。2001年6月8日被绥棱县公安局政保科的周文杰(科长)、刘卫东勒索1000元。非法抄家时拿走二个录音机(一大一小)、大法书三十多本、讲法录音带一套、炼功带四套。

    孙英敏,男,49岁,绥棱县一中,家住绥棱县。2000年5月发真相资料被县公安局非法关押一个月,被县公安局政保科、法制科各勒索2000元,没开任何收据。

    孟宪荣,女,62岁,家住绥棱县四委二十九组。2000年4月23日当地派出所强行无理把我拘留并逼迫我写“保证书”。同时抄家多次,在抄家时拿走我240元钱、录音机一台并罚款1500元。严重的干扰我家的正常生活。


    黑龙江省肇州县

    王艳丽,女,24岁,肇融亚麻纺织有限公司,家住肇州县爱国街。在大法受到迫害时,单位领导以开除公职相威胁逼迫写保证。造成身心上的极大痛苦。派出所和街道主任经常到家里骚扰,造成家庭不合,给全家带来痛苦。

    孙淑兰,女,51岁,肇州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保管员,家住肇州县民主街。99年10月29日进京上访,被抓入北京前门派出所。10月30日通知当地派出所接回,在非法审讯时因坚持修炼法轮功,遭到毒打和辱骂,然后关拘留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她的儿子张铁锋(是一名大学生)因去北京上访也被非法关押20多天,并罚款1000元。进京接人的费用由他们共同承担,共2000多元。99年10月29日被肇州县公安局的董志平勒索1000元做罚款。

    张淑珍,女,75岁,家住州县县民主街。2000年6月21日去北京上访中途被抓回来。到民主派出所,被所长吕刚非法审问,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20多天。出来时被罚款5000元。2000年12月30日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被抓,因审问时说“法轮功好”,被抓到监狱里关一宿,第二天又送到北京郊区的一个派出所。到晚上用手铐铐在柱子上两次。在审问时没说姓名、地址后来被释放。2000年6月21日被肇州县公安局的董志平勒索5000元。

    李秀英,女,58岁,家住肇州县民主街7委。2000年农历五月初七进京上访证实大法。在天安门二名警察问我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我跟他们说明大法的好处而被非法抓捕。接回当地后,公安局的董志平大口骂我,并把我送到北监狱。在监狱里,管教不让我炼功,要给我带脚镣,后来没带。罚我蹶着。非法关押二个月后又给我送到“洗脑学校”强迫洗脑,出来时被非法罚款二千六百元。2001年农历正月十四我第二次进京上访,在天安门我喊出“法轮大法好”等心里话,警察用拳头打我的头,把我抓住接回当地关押一个月后又被非法劳教。在非法劳教期间被强迫洗脑。

    邵玉娟,女,45岁,肇州县磷肥厂,家住肇州县曙光街。99年12月24日进京证实大法在火车上被非法抓捕,接回肇州县严刑拷问后送拘留所非法关押一个月。最后还得写“揭批”文章、交押金才放人。2000年6月21日去北京证实大法,在路上被恶警抓回送拘留所非法关押。审讯时被打。47天后被强迫写“批判”文章并交5000元押金才放回。2000年1月26日被公安局的张霖、董志平、王学军勒索5000元。2000年8月6日被公安局的张霖、董志平、王学军勒索5000元。

    金玉兰,女,56岁,家住肇州县二井镇。99年7月22日以后派出所的警察多次到家骚扰、威胁不让炼法轮功,说“再炼”就罚款或拘留。

    崔淑琴,女,37岁,家住肇州县牧工商。99年10月进京上访证实大法,被肇州县公安局的张林勒索1000元,非法拘留一个月。此后至今,民主派出所的警察经常到我家、我娘家骚扰、谩骂,还时常整天非法将我关到派出所。2000年6月因进京上访被大庆驻京办事处罚蹲着,在烈日下曝晒。押回肇州后,140元被肇州县公安局没收,被民主派出所的民警殴打一下午,后被非法拘留二个月。2000年12月我再次进京证法,因不报姓名、住址被广内派出所审问一天一夜,后转至葫芦岛驻京办事处,被审讯时殴打得不省人事,第二天被放。2001年7月被民主派出所强行关押一个半月后自己逃出,流离失所至今。因派出所找不到我,竟将我的父亲、丈夫押至派出所进行恐吓。

    赵彬,男,52岁,家住肇州县双发乡光明二队。在大法受到迫害时进京上访证实大法,被北京朝阳区看守所的恶警迫害后,他们又利用103房间的犯人打骂,用大拇指按眼睛,按后三个小时内看不见东西。用卫生纸堵鼻孔,塞不进去了还使劲往里塞,涨得一夜鼻子流血。然后他们又用牙刷杆拧刮扎手指缝,手指的皮全被拧破了,最后皮都被撕掉了。还用鞋底砍脚趾头,罚蹶着等。种种迫害就是逼迫我放弃大法。我们宁死不屈被接回当地非法关押数月。2001年1月23日被双发乡派出所的孙辉勒索98.50元(去北京接我回来时放在他那的,等我回来后却不给了)2001年5月16日被县“610”办公室的布祥勒索1000元。

    孙金山,男,24岁,家住肇州镇爱国街。2001年1月1日去北京上访证实大法,被北京公安人员非法抓捕后,送往大兴县看守所非法拘留4天,被接回当地后先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二个月,又转拘留所收容三个月。身心受到极大伤害,造成精神萎靡不振,体弱。他们怕承担责任才将我放回家。2001年5月15日被县“610”办公室的布祥勒索3000元;被肇州镇政府的布祥勒索3500元做进京接人的费用。

    刘杰,女,47岁,家住肇州县奋斗街。因进京上访证实大法被非法关押6个月。非法关押期间采取各种方法虐待、洗脑,限制所有的人身自由,造成本人神魂不安,思维减退。亲友被他们勒索,他们得到了钱才将我放回。2000年12月被县公安局的董志平勒索500元。被拘留所的刘占民勒索400元做饭费。

    张雪梅,女,39岁,家住肇州县。2000年6月21日进京上访,被当地公安押回非法关押45天强行洗脑。2000年12月26日再次进京上访,被天桥派出所抓去审问。强迫光脚蹲在洒水的水泥地上,用凉水浇头,用皮鞋踢身体长达五个多小时。后来又转到一个不知名的宾馆,被秦皇岛的三名恶警毒打。后来又把我押到河北驻京办事处,用手铐铐在大柱子上三个多小时。后来我用正念打开手铐,堂堂正正地走出了有警察看守的驻京办事处的大门。

    姜占玲,女,50岁,家住二井镇。99年7月22日以后,派出所的警察多次来我家逼迫我放弃修炼。

    娄云桥,男,30岁,家住肇州县建设街。2000年8月——9月期间,被当地“610”强迫送到洗脑班进行洗脑。多次被王焕志等殴打,并进行名誉污辱。强迫洗脑16天被勒索930元。2001年1月被公安局政保科的王学军及一个姓赵的警察非法带到公安局进行人身迫害。2000年8月被邮政局的杨成本勒索930元。

    周力,女,36岁,家住肇州县。2000年6月进京上访被县公安局半路截回非法关押20余天,并非法审问,强迫体力劳动,甚至不允许正常大小便。2000年11月,我在传送真相资料时,被公安局抓捕,把我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10余天,并进行精神上的恐吓、威胁,不讲出资料的来源就要打我、灌辣椒水等。2000年6月21日被公安局的董志平等人勒索5000元(无收据),2000年11月23日被县公安局的张林等人勒索5000元(无收据)单位领导(孙术才、杨成本)因我修炼法轮功将我非法开除公职留用一年,每月只发生活费300元。

    杨秀华,女,57岁,家住肇州县和平街。99年11月进京上访回来后被非法拘留一个月,罚款1000元。2000年6月进京上访被抓后非法拘留一个月后送劳教。因身体状况不好,16天后被转回大庆看守所非法拘留,后被县公安局接回。车费及他们在途中吃饭的费用让我负责共计580元。2000年11月因学员到我家中拿资料被发现,警察到我家抄家并把我送到看守所里。因他们没达到目的,所长李清和亲自动手打我嘴巴子,还唆使犯人用三角带打我三次。当时我已昏迷,手脚都抽了。暴徒们还不罢休,又给我戴上四十多斤的夹脖,直到我心脏病发作才给我拿下来。折磨我五个月的时间。在我绝食抗议期间三次插管灌盐水,我都没配合。而后又要劳教我,家人害怕请人送礼花去一万一千多元。回来后单位、派出所经常到家里查看。99年11月1日被公安局的董志平勒索1000元。2000年6月被公安局的董志平勒索3500元。2000年11月被董志平勒索3000元。

    于希荣,女,56岁,家住肇州县双发乡双进村。99年7月20日双发派出所的卉学、赵国林等恶警闯进我家不由分说到处乱翻,抢走了大法录相带五部、讲法带一套和许多大法书、大法资料,走时还威胁我们说以后再炼就把我们抓起来。从此每天都有人监控我们。有时村、乡、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就来我家搜查,弄得我们没有一日安宁。2000年6月23日我与老伴一同进京上访,24早上在北京火车站前被非法抓捕,并将我们与其他大法弟子关在一个牢房里一天一夜。6月25日我们被车站派出所的警察送到大庆驻京办事处,又让我们交了360元的车费。回到当地后我们被非法关押。在监狱里受到种种折磨过着非人生活。派出所所长经常打骂大法弟子。2000年7月末释放时被公安局的董志平勒索5000元做押金说一年后还回可到现在也没还。

    于希民,男,47岁,肇州县液压件厂,现已下岗。家住肇州县奋斗四委。99年7月22日以后公安局和派出所及街道的人经常到家骚扰。2000年6月20日晚被和平派出所抓去,副局长张林亲自审问到半夜,找不出任何犯罪证据,第二天和平派出所又审也没找到任何罪证,下午5点多钟说局里指示让送到西北监狱关押。到了西北监狱,恶警王忠抡起拳头朝我脸部、胸部猛击,打完了才送到监号里。恶警还利用犯人来折磨、侮辱我。因与炼功人坐在一起被恶警王忠看见而对我们进行体罚:用皮带抽、让蹶着,并给我戴上几十斤重的脚镣。真正的罪犯每天伙食费3元钱,而炼法轮功的人每天的伙食费却要5元钱。被非法关押45天,2000年8月释放时又被公安局的张林、董志平勒索5000元。

    张秀文,女,49岁,双发乡双进小学,家住肇州县奋斗街四委。99年7月22日以后公安局和派出所及街道的人经常到家骚扰。2000年6月20日晚被和平派出所抓去,公安局的董志平亲自审问到半夜,找不出任何犯罪证据,不让睡觉。第二天又审也没找到任何罪证,下午5点多钟送进拘留所非法关押。在拘留所里受到非人的待遇,没有人身自由和说话的权利。吃的不如猪狗的饭食,大小便也得按照他们定的时间去。被非法关押37天,每天饭费10元,不知为何又多勒索80元,一共交了450元。2000年7月27日释放时又被公安局的董志平勒索5000元现金,否则不放人。

    单亚芳,女,41岁,家住肇州县。99年12月24日进京证实大法,被站前派出所非法抓捕。接回肇州后非法关押37天。2000年12月6日在街上向世人讲清真相,被建设街派出所的警察所抓,当晚送进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1999年12月24日被大庆驻京办事处的张林勒索150元。2000年2月2日被肇州县公安局的董志平、王学军勒索5500元。2000年12月6日被肇州县公安局的张林、董志平、王学军勒索1250元。

    董凡,女,37岁,家住大庆市肇州县。2000年12月26日去北京上访证实大法,在天安门广场被便衣打了三个耳光,然后被送到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天。31号被送到辽宁省凌源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半个多月。因不报姓名、地址被警察毒打、灌酒、往脸上喷水,并且说些下流话。当他们知道地址后被当地派出所押回。因不想被邪恶带走,半路下车在外面流浪了一个月。因放不下执著回到家,再次被公安局送到拘留所非法关押二个多月。2001年4月19日被肇州县公安局的610办公室勒索2300元(1000元罚款;1000元押金;300元饭费)。

    张玉清,女,48岁,家住肇州县建设街。2000年6月26日去省城信访办上访,并向世人讲清真相。被警察非法抓捕后,由当地万宝乡派出所和乡长带回送拘留所非法关押38天,被县公安局的“610”办公室勒索5450元(5000元押金,450元饭费)。

    陈志玲,女,45岁,肇州县军供粮店,家住肇州县。99年12月24日进京上访证实大法,在大庆市火车站被大庆市警察抓捕。当晚接回县公安局,送看守所非法关押二个月后又转到拘留所关押二个月零三天。被县公安局的张林、董志平、王学军非法勒索5000元押金,600元饭费。

    李慕梅,女,37岁,肇州县双龙山粮库,家住肇州县印刷厂楼。2000年8月份邪恶之徒刘金龙、张英杰把我的大法资料搜走,并把我强行送到“洗脑班”。他们还经常打电话或来家里骚扰,影响了家里的正常生活。2000年8月份被文化馆的路伟勒索500元。2000年还被扣发了二个月的工资。

    赫凤玲,女,55岁,家住肇州县繁荣街。2000年6月21日进京证实大法,在大庆驻北京办事处被恶警恐吓、打骂,后由本县公安局接回送当地拘留所非法关押二个月。强行扣伙食费650元(其中包括半个月的洗脑班强行洗脑。)从北京返回的路上被勒索钱财200元,一路上24小时没给饭吃。2000年12月25日进京证实大法,在火车上被恶警多次翻包、恐吓,被恶警发现后返回。

    李学军,男,40岁,肇州县东风旅社,家住肇州镇。99年12月进京证实大法,讲清真相时被非法抓捕到大庆驻京办事处。后被当地带回非法关押一个月,被肇州县公安局的张林、董志平非法勒索现金5000余元。在狱中强行背监规,强行带手铐。身份证被县公安局非法长期扣押。

    王景学,男,40岁,肇州县乐园良种场四分场,家住肇州县乐园良种场四分场。我是大法弟子,在家务农,因证实大法,在2000年6月20日在家被恶人朱宝库及其妻郑敬贤抓到他家,实行恐吓、毒打。后来他们给厂派出所恶警徐振刚打电话,将我强行办洗脑班二天后又送县洗脑班半个月后放回。

    徐景杰,女,41岁,乐园良种场四分场,家住肇州县乐园良种场四分场。我是大法弟子,在家务农,因证实大法,在2000年6月20日在家被恶人朱宝库及其妻郑敬贤抓到他家。后来他们给厂派出所恶警徐振刚打电话,强行将我办二天“洗脑班”,实行恐吓、毒打,中午不让回家,每天派人24小时监控,后送县“洗脑班”20天后才放回。

    张玉荣,女,39岁,肇州县二粮库,家住肇州县。99年12月25日进京上访证实大法被抓后接回当地送到肇州县收容所非法关押35天。释放时却被勒索了45天的饭费450元,又被县公安局的张林、董志平、王学军勒索5000元。2000年6月21日再次进京上访,途中被王学军押回肇州县,送收容所非法关押45天,又被县公安局的张林、董志平、王学军勒索5000元。

    张亚芳,女,53岁,家住肇州县民主街一委二组。2000年6月21日进京上访,走到肇东高速公路被恶警抓回。在肇州看守所非法拘留38天。每天每顿饭只给一个窝窝头,汤里没有一点菜,有时还不放盐。每个监室里特别拥挤,恶警查房时还不停的骂人。回家后恶警每天都到家里查看,镇政府、街道、委上也经常到家里骚扰,连大年三十也不放过。2000年6月21日被肇州县公安局的董志平勒索5000元。

    卜玉芳,女,50岁,家住肇州县民主街二委十九组。2000年6月21日去北京上访走到肇东高速公路被恶警抓回,在肇州看守所非法拘留27天,每天每顿饭只给一个窝窝头,汤里没有一点菜,有时还不放盐。伙食费每天五元。每个监室里特别拥挤,恶警查房时还不停的骂人。2000年6月21日被肇州县公安局的董志平勒索5000元。

    常玉霞,女,56岁,家住肇州县民主街。2000年12月26日去北京上访被抓回后在拘留所非法关押三个多月。2001年5月15日被“610”办公室勒索3000元。

    崔树芝,女,59岁,家住肇州建设街。我于2000年12月17日去北京上访,遭到了非人的折磨,2001年1月2日被带回当地公安局,一个姓王的警察打骂我后,把我送到拘留所非法关押。家人来看我时说,在我走后公安局去找过我,并把我的家人给打了。2000年12月17日被肇州镇的王立秋勒索7000元,并被勒索450元饭费。

    张志学,男,63岁,家住肇州县双发乡双进村。2000年6月23日我同老伴一同进京上访,在24日早上在北京火车站前被非法抓捕,并将我们同其他大法弟子关在一间牢房里,不给水喝,不给饭吃,不准大小便。6月25日上午把我们送到大庆驻京办事处,让我们交了60元的车费。6月26日被接回当地送北监非法关押33天。我受尽了折磨,过着非人的生活。那些恶警随便打骂大法弟子,不让大法弟子说话。还利用坏人打大法弟子。还给我戴上几十斤重的脚镣。释放时公安局长董志平向勒索家属5000元,否则不放人。我被释放后,听说乡政府又罚我八千二百七十九元。第二天我到乡财务一看,说是上北京接人的费用。全是邪恶之徒赵国林伪造的假票据(实际上他用这些钱给他的妻子买白金项链、给他的亲朋买衣服、给他的女儿买玉镯,还给他的随同一家大小买衣服、请朋友吃饭、在北京游玩等)。他伙同乡政府的副书记王化亮把这不合理的票据非法入帐,全算在我和老伴的身上。经我和老伴向乡委书记张连贵反复讲清他们去北京接我们的过程真相,最后张连贵怕受到牵连说只扣我4000元罚款,其余的都不用我负责。扣的罚款说年后给,可是直到2001年9月份也没给。我去要时,张连贵不但不给,他身边的打手闯进办公室大喊大骂说是要打死我。至今这钱也没给我。我无法生活,逼得我这六十多岁的人靠出外打工维持生活。2000年7月末被肇州县公安局的张林、董志平勒索5000元;2000年12月末被双发乡政府的张连贵、王化亮勒索4000元;被双发乡双进村的赵坤、吕扬勒索500元。

    李瑞霞,女,40岁,肇州县百货大楼,家住肇州县。2001年8月20日肇州县建设派出所的警察到我家让我到派出所核实情况,没有出示任何手续就到家里搜查,并把我送到县拘留所非法关押68天。被“610”办公室的牛义勒索3000元。


    黑龙江省杜蒙县

    候庆国,男,46岁,家住杜蒙县他拉哈镇四家子屯。99年7月20日以后,镇派出所的几位恶警到我家把大法书籍全部拿走。2000年12月18日进京上访证实大法,在天安门广场被非法抓捕送到大庆驻京办事处。在此被恶警郭XX殴打。杜蒙县政保大队恶警温中华进京接我时非法搜身,抢走人民币324元,回到当地后又向我要175元的火车票钱。然后将我送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又转到拘留所关押三个月。在此期间多次被殴打。最严重的一次恶警温中华指使犯人将我打得昏死过去。又强迫我写“保证书”。“610”办公室的穆俊岭非法勒索3000元,张万铁又勒索1200元的伙食费才将我放回。回来后当地派出所又多次非法搜查我家,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有时甚至是半夜,弄得四邻不安。

    崔晓平,女,35岁,家住杜蒙县烟筒屯。我们走出来向世人讲清大法受迫害的真相,被公安人员非法抓捕,送进拘留所非法关押长达三个月之久。在严冬中受尽寒冷之苦。出来后被迫交3000元保证金,还经常被监视。身份证一直被扣押。

    范彦财,男,30岁,家住他拉哈镇永平村。99年9月30日他拉哈镇派出所的恶警打我的嘴巴子、撞我的小肚子,抠我的眼睛,然后将我送到收容所非法关押34天。2001年拉哈镇派出所的周跃华、李建民等人打我的嘴巴子、踢我的小腹,然后送到县收容所。在收容所里,张所长打我的嘴巴子,还有邓管教拽我的头发,打我的嘴巴子。9天后释放。99年9月30日被县收容所勒索200元。

    王淑霞,女,59岁,他拉哈小白楼商店,家住他拉哈镇。从99年7月20日以后每天都有派出所的人到家里来看着。有时晚上来电话问在家没有。我们与功友在一起说话,他们若看到就叫我们到派出所审问,然后按手印。

    李世明,男,67岁,广播站,家住他拉哈镇永平村。自99年7月20日以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把我找到派出所10多次。还三天二头来我家一次,不是逼迫我放弃修炼,就是威胁不让走出去证实法。有时电话监控,使全家的正常生活受到很大的影响。还以开除公职相威胁。

    杜友林,男,家住四家子林场。2001年正月初七,派出所的警察到我家非法搜查把材料都翻走。

    程玉珍,女,59岁,家住杜蒙县四家子林场。自大法受到迫害以来,派出所的警察多次到家中骚扰,强迫写“保证书”。

    李亚芝,女,51岁,家住杜蒙县四家子林场。自大法受到迫害以来,他拉哈镇派出所的警察多次到家中骚扰,强迫写“保证书”。

    李淑春,女,30岁,家住杜蒙县北街。自99年7月20日以后,派出所民警扈剑龙怕我上访多次到我家干扰我的正常生活。99年10月28日我丈夫因去同修家串门,他们以串联为名将我丈夫非法关押28天,在此期间我的生活没有保障。2000年农历十二月二十八,杜蒙县组织办“洗脑班”,把我丈夫抓去,当时我怀孕差三个月就要生了,没有生活能力,我就拉着女儿和他们评理。他们气急败坏的把我丈夫送到看守所里非法关押58天,我的生活完全没有了着落。

    刘福斌,男,31岁,家住杜蒙县北街6委39组。从99年7月22日以后民警扈剑龙多次到我家骚扰,干扰了我的正常生活。99年10月28日因上同修家串门被民警刘志怀上报说是串联,结果将我非法关在看守所28天,逼写“保证书”。出来后扈剑龙还多次到家里看我在不在家,有时半夜也来敲门,弄得四邻不安。出远门得通报一声才能走。2000年农历腊月二十八也就是过春节的前一天,县里组织办“洗脑班”,把我们关在石人沟办事处15天。因我妻子怀孕再有三个月就要生了,没有生活能力去找他们评理,他们就气急败坏的将我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58天。临放时还要2000元的保证金,不交钱就不放人。

    高淑贤,女,44岁,县芦苇公司,家住杜蒙县北街。从99年7月22日以后警察多次到我家骚扰,干扰了我们的正常生活。99年12月民警刘范武到我家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并威胁把我抓起来办“洗脑班”,还强行叫我签“保证”材料。2000年1月民警刘范武多次上我家叫我每天到派出所“签到”。

    王阳,男,22岁,家住杜蒙县泰康镇东街三委十五组。2000年5月13日到街心公园炼功被公安人员非法关押于泰康镇看守所九天,被人担保才放出来。2001年1月22日在家被东所民警带走,在石人沟办事处关押十五天,期间不得出入大门一步。2000年5月被县政法委“610”办公室勒索640元。2001年1月22日被泰康镇东街派出所的李洪成、吕海军勒索600元。

    李铁英,女,42岁,杜蒙四中,家住杜蒙县。2000年5月13日早到街心公园炼功,被公安人员非法抓捕关押在泰康镇看守所九天,被单位担保出来。被公安局政保科的徐玉儒勒索2300元(其中2000元是保证金),说一年后归还,到现在也没给。

    白清江,男,39岁,原杜蒙县机械厂,家住杜蒙县西街五委。2001年7月中旬,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对我的家人进行恐吓后,有两名警察到单位找我。2001年7月下旬的一天中午将我叫到镇中派出所。片警孙某让我讲炼功的事,逼迫我骂师父,被我拒绝,在我的强烈要求下才让我回家。

    杨海霞,女,42岁,家住杜蒙县邮电家属楼。2000年5月10日因在公园炼功被非法关押半个月。2000年6月因进京上访证实大法被关押近四个月。2001年1月23日在家被带走无理关押一个月。2000年10月份被县公安局政保科勒索2000元。

    张志敏,女,45岁,家住杜蒙县房产楼。99年1月27日因进京上访被无理关押一个月。与此同时因我进京上访我丈夫被非法停止工作三个月。

    李秀珍,女,35岁,家住杜蒙县府前路。99年7月22日下午,民警刘志怀、张浩悦带着搜查证到我家,强行把一本《转法轮》和师父的法像拿走。99年11月中旬又到我家拿走二本手抄《转法轮》和一本《转法轮》。

    隋月英,女,64岁,家住杜蒙县北街39组。2000年12月24日因去北京上访,中途火车行至太康时被列车民警抓着,通知杜蒙县公安局带回押入杜蒙县看守所半个月。非法关押期间多次被恶警逼问口供进行迫害。2001年1月9日被杜蒙县公安局政保大队勒索3000元。

    金翠英,女,56岁,家住杜蒙县北街。99年7月22日以后,警察到我家三次把我的法轮功方面的书籍拿走不让我修炼法轮功。

    赵明静,女,23岁,家住杜蒙县北街。2001年11月10日我去北京上访到天安门广场上喊了一声“还大法清白、还我师父清白”就被恶警抓上了警车。几天后接回杜蒙县派出所的警察无理地质问我,逼着我写“保证”。我不写就把我送到拘留所非法关押35天。当时我怀孕他们就向我丈夫勒索3000元保证金及1000元路费才把我放了。

    石淑贤,女,58岁,家住江湾乡。2000年5月13日在县街心公园炼功,被县政保大队的警察抓去非法拘留15天,被县政保大队的张有明勒索2000元押金。

    黄绍琴,女,64岁,家住杜蒙县太康镇。我因进京上访被恶警抓捕后,在看守所受到了非人的迫害。通过家属多方面追找,最后被强迫罚款3200元才释放。回家后警察多次到家骚扰,从99年7月22日以后“身份证”一直被非法扣押,不许随便外出,剥夺了人权和人身自由。

    荣长丽,女,47岁,家住杜蒙县他拉哈镇永平村。99年7月22日以后警察经常到我家来,有时是半夜来,后期无论什么时候都来。那个姓张的恶警说:“你这样的得拘留。”2001年5月26日我与丈夫正在地里铲地时,被邪恶的警察抓去送到县拘留所非法关押。

    程凤芝,女,44岁,杜蒙县经贸委,家住杜蒙县。2000年4月30日政保科组织由片警到我家无任何法律凭证将我强行带走办了长达13天的“洗脑班”,给我的丈夫和孩子都造成了伤害。2000年5月13日,我在公园炼功被非法关押19天后因家人花钱才被释放。2000年12月10日我依法进京上访,被强行带回非法关押19天。从99年4月25日以来,我一直被非法盯梢、监控、抄家。2000年5月1日被公安局政保科的赵凤贵勒索200元。2000年5月13日被公安局政保科的赵凤贵勒索5700元。2000年12月12日被经贸委的石某勒索3000元。

    任宪华,女,40岁,家住四家子林场。从大法被迫害以来,单位派人多次到家里骚扰,干扰了我们的的正常生活。

    候曼,女,45岁,家住县政府对面。2000年10月28日三个人一起看法轮功的录像时被县中派出所带走非法拘留15天。当时恶警带我们走时连推带骂,还威胁在经济上搞垮我们。2000年10月28日被县公安局政保科的温中革勒索2000元。

    吕玉君,女,43岁,家住杜蒙县西南街。2000年4月30日被片警从家中强行带走办“洗脑班”,非法软禁13天。2000年5月13日在公园炼功被强行关押二个月。因长期关押身体虚弱,公安强迫我写“保证”并向家人勒索钱财才将我放出。2000年12月10日进京上访,被邪恶的警察非法抓捕,押回当地看守所关押二个月之久。后因心脏病突发昏死过去,强迫家人交了钱才放我回家。恶警扬言等我病好以后还要把我抓回去。2000年4月30日被县公安局政保科的赵凤贵勒索1700元。2000年12月12日被县公安局政保科的徐玉儒勒索4000元。

    朱文清,女,55岁,家住杜蒙县西南街七委七十八组。2000年12月28日上午10点多我与老伴像其他游人一样在天安门广场国旗旁边站着,就被恶警非法抓捕。把我们拉到北京公安局的大院推下车说地址的被驻京办事处领走,不说地址又被推上车拉走,我老伴不知被拉到什么地方去了。我被拉到密云看守所晚上6点多钟,他们先搜身然后给我强行照像、按手印、编号,搜走我350元钱,七点多送进牢房。我因不说地址又被送到密云县刑警大队二中队。我因不配合邪恶被打嘴巴子、脱去外衣、鞋在外面雪地里站半个小时。进屋后又让我蹲马步,抓着头发连踢带打。12月31日早5点多恶警把我们二人用一付手铐铐上分流到辽宁省凌海市看守所,再一次被非法搜身、照相按手印。2001年1月1日我开始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被几个恶警用塑料管、铁锹把等不管身体的什么部位乱打,并被用电棍电,还被推到外面冻。1月9日把我送到医院强行注射。1月22日我被带回当地又被非法关押二个多月。2000年12月28日至2001年3月28日被县公安局政保大队、“610”办的温中革、徐玉儒勒索7050元。

    董海峰,男,59岁,第二制酒厂,家住杜蒙县西南街七委七十八组。2000年12月28日在天安门广场升旗的地方,话还没说就被警察追着跑,抓到警车并挨了一顿打。先被送到公安局大院,又被分流到平古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下车不容分说,几个刑警轮流打我嘴巴子、踢我、抱着我的头往墙上撞。然后问我姓名、地址,不说就接着打。他们打累了,就提来两个刑事犯让他们打我。他们把我的棉衣都脱下,用胶皮棒子打,打倒后在身上乱踩、踢打,还打开窗户给我吹风,还用电风扇吹。2001年1月1日我被接回当地又非法关押三个月。2000年12月28日至2001年3月28日被县公安局政保大队“610”办的温中华、徐玉儒勒索8920元。

    季春秋,女,62岁,家住杜蒙县西南街82组。因进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关押13天,被县公安局政保科的温中革勒索3500元。

    裴秀荣,女,55岁,家住杜蒙县西南街。因进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关押81天,被县公安局政保科的温中革勒索4500元。

    王兰玉,女,48岁,家住杜蒙县西南街七委七十八组。因进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关押在河北省的宁河、南建等派出所,关在铁笼子里,不让睡觉。押回当地后又非法关押三个月。被政保科的温中革勒索8000元。

    相立芹,女,40岁,家住杜蒙县南街四委二十六组。2000年5月13日在街心公园炼功被非法抓捕,关押15天,受尽“人民警察”的谩骂。因家人托人送礼,只关了十二天,按十五天交伙食费150元。逼迫写“保证”。因去天安门广场和平请愿,被警察非法抓捕,被打嘴巴子、用脚踢,押到平谷县的一个派出所后又被反吊在柱子上。家人把我保回后,警察又一次次到我家骚扰,来一次我被打一次,还非法把我带到镇中派出所,让我写“保证”。街道、居委会的人也对我进行监督,使我失去人身自由。2000年5月13日被公安局勒索2000元。2001年1月份被镇中派出所勒索2500元。

    相立凤,女,27岁,2000年12月28日进京正法,当时被警察连打带拖地拉上警车。在车内一个警察打我嘴巴子。因不说姓名、地址被送到平谷县的一个派出所。在这里被反吊在铁柱子上,不说地址就打嘴巴子。后来说出地址家人来把我保出。到家后,派出所的警察听说我回来了,一次次地到我家来。警察还把我带到派出所逼迫我写“保证”,并勒索2000元的保证金。2001年春节前夕,警察让我到派出所说有人找我谈话,结果是让我写“决裂书”,不写就办班八天。八天收伙食费300元。回来后他们还安排街道、居委会的人暗中监视我,使我失去人身自由。2001年1月份被镇中派出所的赵志祥勒索2000元。2001年1月22日被太康镇的王忠革勒索300元。

    李凤贵,男,35岁,家住杜蒙县。2000年12月28日进京上访,被非法扣押在北京平谷县看守所。在那里受到非人的折磨。把我吊在门上打了10个小时。12月31日又把我送到天津宁河看守所。2001年1月15日被接回当地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时开了释放证却未释放,又非法转为信访拘留。3月21日由于家人找关系,交了6950元钱才将我放回。而我至今仍受到派出所的非法盯梢、查抄的干扰。2001年1月10日被杜蒙县西城派出所的李连富勒索3000元;被泰康镇的王忠革勒索3000元。2001年3月21日被杜蒙县看守所的张珏勒索650元。被天津看守所勒索300元。

    母晓影,女,37岁,杜蒙县石油公司百货商店,家住杜蒙县东街。自99年7月22日以后,东街的片警韩小冬就多次上门向我要有关法轮功的书,并且在他们已填好的表里签字,均被我拒绝。7月30日韩又来我家要照片,我说没有,就把我的身份证拿走了,至今一直被非法扣押。

    孙淑娟,女,37岁,杜蒙县商贸城书刊摊床2号,家住杜蒙县泰康镇北街七委42组。99年7月22日以后刘芳武、张立峰等管片民警多次到家里要大法书籍,被我拒绝。没过几天,便到家里强行要走身份证。八月中旬,我需要身份证取钱,找他们索要几次都不给,说得局长、所长批准。没办法我说你们要真不放心就派人跟我去取钱。结果他们真的让片警跟着取完钱,又把身份证拿回派出所。2001年8月因找工作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填写个人简历,我去要身份证又与上次取款同样的命运。

    刘淑梅,女,34岁,建筑一公司,家住杜蒙县东街。自99年7月22日以后,派出所的民警多次到家里索要身份证,怕进京上访,限制人身自由。我是一名下岗工人,下岗一年多了,单位领导也未曾到家“问寒问暖”,倒是我修炼法轮功后,领导几次“登门造访”,怕我进京上访。东街派出所的朱羽峰也二次到家索要大法书籍。

    赵亚珍,女,43岁,家住杜蒙县。因做真相资料被非法抓捕,关押在监狱里不许家属探视,后来被罚款才放回家。回来后警察经常盯梢。99年7月22日以后身份证被没收,不许外出,限制人身自由。2001年12月被勒索3000元。

    兰文华,女,34岁,家住杜蒙县泰康镇。因去看望刚被放回的功友被管片民警张浩月和刘志怀看见,强行带到派出所在本人没有签字的情况下被非法拘留15天。2000年4月3日在上班时被东所的民警强行带到党校办“洗脑班”13天。这期间不让回家,而且一切费用自负。2000年5月13日在街心公园炼功被抓后关在看守所直到6月2日交了1000元的保证金才放回。2000年12月8日进京上访被天安门巡逻的警察抓上警车送东城派出所问口供,然后送到大庆驻京办事处。接回当地后除身上带的600多元钱被没收外,又要了150元,然后送到看守所关押至2001年3月21日交了2000元的保证金才放回。

    王伟,女,37岁,家住杜蒙县南街。2000年4月30日晚上8点多,中心派出所的所长张彬和一个干警到我家里把我带到党校办“洗脑班”13天。2000年5月13日到外面集体炼功被非法拘留15天。2000年11月29日进京上访在火车上检查身份证被车上乘警把我交给沈阳站前派出所,12月2日被带回当地非法拘留一个月。2001年1月23日我在父母家过春节,大约12点钟我正在做饭,包片民警找我到派出所说有人找我谈话。我不想去,公公和哥哥说,谈完话回来吃饭。那时我丈夫不在家,我跟他们走后并没有把我带到派出所,而是直接送拘留所非法拘留二个月。2000年4月30日被公安局的张彬勒索3000元。2000年11月29日被公安局的包片民警刘修文勒索3000元。2001年1月23日被泰康镇的王忠革勒索3000元。

    李明秀,女,28岁,个体户。家住杜蒙县北街2委43组。2000年5月13日因在街心花园炼功被非法拘留半个月。我丈夫为了让我早点回家,被迫交所谓的“保证金”2000元、伙食费150元,另加一本书钱27元(中间托关系找人等花了近1千元)。我那十个月的女儿就在那时被迫舍奶的。同年5月27日回家后,原泰康镇先后三位副镇长(曹国辉、刘万发、王忠革)到我家进行“威胁”式的所谓帮教,街道及片警刘芳武更是不分时间随时可能“造访”让我签名,并以我是“保外候审”不能脱离监控为借口,不许我回乡下娘家看望亲人。2001年除夕的前一天,杜蒙县中心派出所的张立峰、顾剑龙、刘芳武等三名片警蛮横的将我从回娘家的客车上截回,强迫送进泰康镇办“洗脑班”,十天后(正月初八)因我拒绝写“决裂书”,王忠革、刘万发便威胁我的丈夫要将我送进拘留所。没办法我丈夫只好又在外借了3000元交了“保证金”、300元伙食费才让我回家。这一切不仅给我原本拮据的生活造成了更大的负担,也给我的家人精神和心理上造成了很大的伤害。2000年5月27日被杜蒙县公安局的王艳荣勒索2000元押金;被收容所的张玉勒索150元的伙食费。2001年正月初八被杜蒙县泰康镇政府的王忠革、刘万发勒索3000元;被李洪成勒索300元伙食费。

    李炳才,男,57岁,家住杜蒙县四家子林场。2000年12月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天安门公安分局警察强行押上警车送至大庆市公安局驻京办事处。接回当地后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32天,在此期间个别管教对我无端谩骂、侮辱我的人格。2000年12月10日被杜蒙县公安局政保大队的温中革勒索460元(在驻京办事处非法搜身时搜去的)。2001年1月12日被杜蒙县公安局的局长勒索3000元。

    李芸杰,女,64岁,家住杜蒙县他拉哈镇永平村。2000年6月10日我们几个功友在一起被派出所的人看见了,把我们带到派出所强迫我们写“保证书”。以后经常到家里查看,有时半夜来。2001年5月25日我写“法轮大法好!”证实大法,被抓到派出所关了一夜,第二天送到县拘留所非法关押十天。2000年6月10日被勒索261元。

    包玉兰,女,60岁,家住敖林乡本屯。2001年11月28日因看大法录像,被非法行政拘留半个月。

    彭丽娜,女,39岁,家住杜蒙县。2001年元旦进京证实大法,在天安门广场打横幅,被天安门的恶警打头和脸,还用脚踢。他们怕我喊,把我的嘴捂上,强行把我塞到警车里一路上俩个恶警踩住我的头和腰,拽着我的大衣领子,我真的差点被勒死过去。我的腰骨痛了一个多月。2001年1月2日下午,恶警们要将我们分流到其他所去。我们不配合邪恶,他们先从楼上的窗口撒些水还有些汽油味,还有土面子,然后用灭火器喷我们,门口的人倒了,我们大家往出跑,那些恶警就追着我们打。最后把我们送到海淀分局的拘留所与犯人关在起,白天被逼迫和犯人一样坐板。2001年1月4日被大庆驻京办事处勒索1000元;1月2日被海淀分局109房间的管教勒索150元。1月8日被杜蒙县公安局的温中革勒索3000元。

    陈亚丽,女,39岁,杜蒙客运总站,家住杜蒙县。99年7月20日以后在公园炼功,警察把公园包围都记了姓名、住址,以后每天都到家骚扰一次,影响了家中的正常生活。身份证被非法扣押,不准外出看望亲朋好友。2000年2月24日进京证实大法,在齐哈车上被非法抓捕,警察非法搜身、搜手提包,不出示任何证件。把我带到泰来县站前派出所,第二天转送到杜蒙县公安局政保科,非法搜身勒索200元后被送到拘留所拘留16天,家人交了3000元押金后才放回,单位又勒索1196.72元。

    曹湘玲,女,41岁,毛线厂,家住杜蒙县。2000年6月4日早在公园炼功被警察抓捕后非法拘留一个月。被政保科勒索2000元押金。2000年12月24日去北京上访,在齐市火车站被警察以查身份证为由,将我带到站前派出所搜去车票,后被送到杜蒙县公安局。政保科勒索564.8元,非法拘留90天。又被“610”办公室勒索1500元。身份证早已被非法扣押,不能随便外出。

    付成华,女,41岁,家住杜蒙县。2000年12月24日去北京上访在齐市火车站被非法抓捕带到站前派出所。后转送杜蒙县公安局,政保科勒索150多元后押送到拘留所关押18天。每到节假日警察“610”办公室的人就到家中骚扰。2000年12月24日被政保科的温中革勒索3000元。

    殷守泉,男,36岁,泰康镇八一大队一队,家住杜蒙县新城街3委13组。2000年12月25日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邪恶的警察押上警车送到北京市平谷县。在那里恶警将我的衣服脱光冻很长时间,又用电棍打我的前胸、后背、嘴、脸等处。四天后又送到天津市宁河县收容所非法关押14天。在那里恶警指使犯人打我,并用牙刷夹手拧劲,拳打脚踢,把我的左腿打成紫黑色,20天的时间不能正常走路。接回当地后又被非法关押67天,在小号里被犯人打了10天。2000年12月25日被天安门的恶警搜身时搜去100元。押回当地时被恶警李连富勒索100元。被收容所的所长张万铁勒索660元。被泰康镇“610”的张学军勒索4000元(3000元是保证金,1000元是进京接人的费用)。

    王亚风,女,62岁,家住他拉哈镇永平村。99年7月20日以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把我找到派出所10多次,有时三天二天的就来家里一次,不是逼迫不让炼了,就是说不许走出去。有时一连十多天,天天来,搞得全家不得安宁。还以我儿子的工作相威胁。

    周玉林,男,62岁,胡吉吐莫镇农机,家住杜蒙县。2000年5月13日在县公园炼功被非法拘留半个月,被县公安局罚款1500元。

    曲玉荣,女,48岁,永兴家电商厦,家住新星商厦对面。2000年10月28日三个人看法轮功的录像带,被县中所带走,非法拘留半个月。被县公安局政保科的温中革勒索2000元。同时收走彩电一台、VCD一台、录音机一台共计价值3000元。

    郭法成,男,29岁,家住杜蒙县胡吉吐莫镇。因签名上访、传播法轮功真相、挂“真善忍”横幅于2001年7月被讷河市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22天,罚款3000元,又被勒索3500元才被释放(责任人:讷河公安局的于红彦)。

    曲国辉,女,28岁,家住杜蒙县的胡吉吐莫镇。因签名上访、传播法轮功真相、挂“真善忍”横幅于2001年7月被讷河市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22天,罚款3000元,又被勒索3500元才被释放(责任人:讷河公安局的于红彦)。

    郭法东,男,30岁,家住杜蒙县胡吉吐莫镇。2000年5月13日在县公园炼功被非法拘留11天,罚款二千元。2000年7月20日因向派出所工作人员讲法轮大法被迫害的真相,被非法拘留11天,罚款三千元,无任何法律手续。2000年12月16日进京证实大法,18日在天安门广场被抓,非法关押在门头沟看守所。因不说姓名、地址,七天后被转到廊房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天后被释放。回到当地后说实话被当地派出所送县看守所非法关押17天罚款三千元。2000年5月13日被县政保大队的张有明勒索2000元;2000年7月20日被县政保大队的张有明勒索3000元;2000年12月30日被县政保大队的温中革勒索3000元。

    潘淑华、朱淑范、姜显香、王X玲,家住杜蒙县胡吉吐莫镇敖宝村。2000年2月的一天,镇派出所所长李世林、张金虎、罗少玉及县法院的一人去敖宝村把我们四人叫去让写“保证”,不写就带走。还把我们各家的家庭状况、几台车、几间房等都登记了,要我们押房照和车证,我们没给。后来他们还多次到村里问书记我们还炼不炼了。

    朱仰河,男,42岁,家住杜蒙县胡吉吐莫镇敖宝村。2000年5月13日在县街心花园炼功被抓去非法拘留15天,被县政保大队的强有明勒索2000元押金。2000年12月我与妻子及大女儿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非法抓捕,接回当地后非法搜身搜去700元,并打骂我们,最后送看守所非法关押三个半月。在此期间受尽了管教和犯人的打骂与虐待。出来时被勒索伙食费1920元被胡吉吐莫镇的罗少玉勒索6000元。被非法抄家时抄走大法书、录音机、生产工具、四轮车一台。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经常夜间闯进我家搜查,并把我带到派出所三、四次,不让回家。

    刘凤俄,女,40岁,家住杜蒙县江湾乡。2000年12月15日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警察抓捕,然后由当地派出所警察接回。送县看守所非法关押3个半月,受尽管教的虐待。出来时被勒索伙食费900元。回到江湾乡后派出所两次搜去4000元无任何理由。2000年12月15日被县政保大队的张有明勒索3000元押金,搜身时搜去400多元。被江湾乡派出所的叶小东二次搜走4000元。

    张丹丹,女,21岁,家住杜蒙县。99年7月20日依法上访,希望中国政府给法轮功一个合理的炼功环境,却在7月22日刚到北京火车站就被恶警劫持,非法扣押在丰台体育场三天(在这期间不给吃饭,给我喝冲厕所的水)。接回当地后被公安局进行24小时的非法审讯。经家人多方活动,又逼迫我写了保证才放我回家。从那以后派出所一直对我实施非法监控,抄家、骚扰电话,使我的工作和生活受到了严重的干扰。而在北京丰台体育场的三天,不让我与家人联系,使我的家人受到严重的精神伤害。

    付艳玲,女,39岁,个体,家住杜蒙县。99年10月25日依法进京上访,在天津宝坻被非法抓捕,接回当地后送看守所非法关押29天。2000年12月25日再次进京上访证实大法,因当地“610”、县公安局政保科不许炼法轮功的人上访,不许请律师,我只好到天安门广场和平请愿,为大法、为师父讨回清白。被当地公安局政保大队的恶人强行搜身,搜去现金158元、电话卡(50元),无任何凭据。被泰康镇恶人王忠革勒索3000元作押金。

    宋淑清,女,46岁,家住杜蒙县。2000年5月13日在公园炼功被非法拘留17天。2000年11月30日在农村给老百姓真相材料看,被非法抓捕,拘留长达四个月之久。在非法拘留期间公安机关给我开了一个形式上的“释放证”,实质还在继续非法关押。使我的家庭、家人身心都受到了严重的伤害,使我原本拮据的生活更加困难。自99年4月25日以后,我一直受江罗集团指使的公安机关的非法电话监控、盯梢、非法搜查的严重干扰。2000年5月13日被公安局政保科的徐玉儒勒索2000元。2000年11月30日被“610”办公室的李枫勒索4120元。

    陈雅芝,女,47岁家住杜蒙县西南街一委532组。2000年12月19日在家被非法抓捕拘留9天。而且抓我时政保大队的温中革对我连踢带骂。被公安局政保科的温中革勒索4000元。家中的正常生活长期受到严重干扰。

    任宪玲,女,48岁家住杜蒙县北街七委43组。2000年5月13日在中心公园炼功被县公安局抓捕后送看守所关押52天。2001年1月份,派出所的民警刘方武在晚上7、8点钟两次私闯民宅,无任何法律搜查手续,翻墙硬闯,家中只有我一个人在家,严重干扰公民的正常生活秩序。2001年2月民警刘方武和一姓顾的警察无任何法律搜查手续,私闯我家,不经主人允许把我家的厨房、仓房搜查一遍,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2000年7月3日被杜蒙县公安局政保科的王兆荣勒索3000元。

    李众夫,男,50岁,杜蒙县石油公司,家住杜蒙县北街七委43组。99年11月6日依法进京上访被县公安局的张浩月和石油公司的吴长阁从北京亲属家找回,被县公安局送看守所非法关押35天。在此期间石油公司的吴长阁、张立文到看守所宣布了对我的非法开除党籍、撤销石油公司副经理的职务及开除公职的三项处分决定。2000年5月13日在中心公园炼功被公安局再次送县看守所非法关押87天,在此期间受到武警的毒打。2000年11月30日在县连环湖鱼场为老百姓发真相材料,被县公安局送看守所非法关押52天后送入大庆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在劳教期间受到大庆劳教所的迫害:强迫洗脑、强迫劳动。2001年11月29日劳教解除后根据中央下发的有关文件,法轮功劳教解教人员可回原单位上班的政策,找了市县二级石油公司领导和县“610”办公室领导,都以各种理由推迟至今也得不到解决。可见中央文件在我县的贯彻怎样就可想而知了。2000年8月7日被县公安局政保大队的王兆荣勒索3000元。


    黑龙江省林甸县

    冷秀霞,女,31岁99年12月因在“法轮大法好”的条幅上签字而被非法拘留近半个月。2000年6月因复印经文而被非法关押三个多月。这期间以在狱中炼功为由,当地公安局和看守所联手对她们进行残酷迫害。在局长张昌义的亲自指挥下,管教给她们戴上重型手铐、脚镣,并且逼着她们在烈日下曝晒,来回走。动辄打骂,受尽摧残。释放时又以保金为由勒索3000元。2000年10月进京上访,证实大法。当地公安追到北京,将其强行押回。局长张昌义气急败坏,没问一句话就给她带上脚镣关进看守所,并将她的丈夫也强行关押,家中仅扔下一个年仅8岁的孩子。最后给冷秀霞开除公职留用察看的处分,公安进京接人的费用近6000元均由她负责。她要求无罪释放,局长张昌义说押死也不放;并且政法委书记隋广生逼她写保证,说“不写就不放人,押死就说病死的”。致使她被非法关押长达14个月之久。现在当地政法委书记隋广生亲自布署对其实行严密监控,限制其人身自由,严重侵犯人权。

    王玉红,女,34岁,家住林甸县林甸镇西街3委。99年12月因在“法轮大法好”的条幅上签名,被非法关押12天。获释后公安局让单位收取其保证金5000元。如进京上访此钱就做进京追捕的费用。此后公安局和派出所的人经常亲自或责成主管领导找其谈话,并告诉其随叫随到,而且外出时必须向单位请假,上缴了大法的资料。2000年末派出所又找其谈话,让其写保证,因她拒绝写“保证”,在2001年元旦的前一天被非法收容三个月。同时单位非法解除她的劳动合同、停发工资。三个月到期后又加期三个月零五天。2001年7月释放时公安局勒索保释金3000元、伙食费1850元。释放后单位一直未给恢复工作,夫妻均下岗生活困难。

    王玉茹,女,52岁,家住林甸县西街三委43组。自99年4月25日以后,公安局曾多次非法传唤、多次到家里、单位干扰正常生活与工作。99年12月份因在“法轮大法好”的条幅上签名,被非法关押26天,被勒索3000元的保释金。2000年10月进京上访,被抓回后因拒绝签逮捕证被公安局的张易昌毒打,并罚带死刑犯的刑具(支棍半个月、脚镣20天)。公安局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在我被非法关押37天时签了“释放证”却不放人,并说如果不签“释放证”他们就犯了法了。张易昌和金光侠还说什么时候XX党倒台了你再回家。政法委的隋广生也经常到看守所逼写“保证”。家里多次被抄,书被抄走。

    张易昌:原林甸县公安局副局长,主抓迫害 电话:3323182(宅)
    隋广生:政法委副书记 3323305(宅)
    金光侠:政保大队长 13059072337(手机) 3324681(宅)


    黑龙江省肇源县

    冯金波,女,38岁,家住肇源县兴安乡。99年11月27日进京和平上访,因不报姓名、住址,根据穿着被带到齐市驻京办。到那因拒不报住址被拳打脚踢后转到大庆驻京办,由当地派出所和“610”办接回,送拘留所非法关押55天,释放时被县“610”办的韩凤祥勒索1000元保证金至今未还。接人的费用近二千元由我负责。2000年6月28日参加集体炼功被抓后送兴安派出所,所长于岩带领恶警对我大打出手,先是打耳光,后又用皮带抽。三人轮番打我。然后送拘留所关押28天后,又送到齐市双合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劳教期间强迫劳动。灌农药时,粉尘非常呛人,基本没有劳动保护,中午不休息,吃完饭立即干活,且经常加班。收工后强迫坐小板凳、看电视强迫学习反面材料。当我制止时就遭恶警的电棍打骂加期处罚。强迫洗脑。2001年11月21日再次进京上访,在天安门打横幅,喊“法轮大法好”,被前门恶警强行抓上警车送到前门分局。因拒绝照相、登记被打,送到密云县看守所绝食抗议七天后,被肇源县公安带回。因绝食体弱要送我去医院强行治疗,本人坚决不配合,要求无罪释放。被当场释放后让派出所的人每天看护,就这样被迫流离失所。2000年3月被兴安乡双胜村的于士忠勒索2000元做进京接人的费用。

    郑文琴,女,42岁,大庆市肇源县文工团,家住肇源镇。99年7月22日后被本县公安机关传唤、恐吓强迫说出去省政府上访是谁通知的,然后被强行办了九天的所谓“洗脑班”。99年11月11日进京和平上访,在天安门前被本县人员截回,送县看守所非法关押23天(期间被纪检委开除党籍)后又转到拘留所非法关押55天。最后被县“610”的韩凤祥勒索1000元的所谓保金才将我放回,工资停发。2000年3月12日,因去一功友家被兴安派出所抓去,打骂后,由公安机关非法拘留15天,后无任何理由收容三个月。因到期不放,我绝食抗议,并要求无罪释放,之后又加期两个月,9月5日才放回。这期间单位只给300元生活费。10月监察局开除我的公职让我签字,我坚决不同意,便强行开除了我的公职。2000年10月30日我再次进京和平上访,被本县公安机关带回关押在看守所后被非法劳教一年,于2001年1月23日送往哈尔滨省戒毒所。由于绝食抗议被强迫灌食迫害,导致体弱,戒毒所不收又被押回本县非法拘留强行洗脑,于3月25日放回。这期间工资停发。2001年11月21日进京证法,在天安门打横幅,喊“法轮大法好”被恶警强行抓上警车送前门公安分局。因拒绝照相、登记被恶警拳打脚踢,送到密云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七天,绝食抗议七天,被肇源县政保大队的韩凤祥等人带回。因绝食体弱要送我去医院强行治疗,本人坚决不配合,要求无罪释放,被当场释放。派出所及单位的人经常以看护为名骚扰,并决定等过了危险期再带走,无奈被迫流离失所。在3月25日至11月21日期间只发给我三个月的生活费,每月240元。自99年11月至今合计只发给本人生活费1020元。

    冯金生,男,30岁,家住肇源县兴安乡双胜村。99年7月23日进京在吉林省德惠被抓,25日被当地派出所接回。在派出所王金朋、彭川等人用拳头打嘴巴,被罚站、单腿站等,晚上被带上脚镣睡觉。在所里共带二天脚镣后被送到“洗脑班”12天,每天有干警看着。99年11月27日进京上访,在信访办门口被恶警拦在门口,齐市的恶警对我拳打脚踢的,带到齐市驻京办事处,被罚站、打嘴巴子、打胸口、打喉咙等。大约七小时后被大庆驻京办事处带走,被带上手铐看管。被当地派出所接回后,让我脱掉棉衣、棉鞋,光脚在外面站着冻了一个小时左右才开始审问。用绳子把我反绑,李国民和王金朋用木棒打我,把我的屁股和大腿打得一片紫黑,过了三个星期才不痛了。打完后送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在那儿又被姓郑的管教打了一顿嘴巴子,才送入号房。一周后又转到拘留所共非法关押55天。2000年7月15日与同修一起在县粮贸大厦炼功正法,被抓到兴安乡派出所。王金朋、彭川等人轮班用皮带抽打、用拳头打耳光,扒去裤子打,一直坚持说炼,最后被送到看守所,又被一管教用皮鞭抽,用脚踢,大腿几处被踢没皮了。在看守所关了一个月零一天,又转到拘留所,共被非法关押一百多天。99年7月23日被肇源县的张贵山勒索100元。99年11月27日被肇源县公安局、县拘留所、看守所勒索550元的伙食费、1000元罚款、130元,责任人:韩凤祥、江永全。2000年7月15日被肇源县看守所、拘留所的江永全勒索伙食费750元及二套行李。四轮车被村上的于世忠、朱家文、刘彦斌、张井保强行开走,未经许可强行给卖了。在进京期间被齐市办事处搜去200多元。

    陈义红,女,30岁,家住肇源县兴安乡双胜村。99年11月27日进京上访,被齐市恶警毒打。因不说姓名、地址,在齐市驻京办事处非法关押了六个小时。因一同修把住店的收据揣兜里被发现查出了地址,被兴安乡派出所及“610”办公室的人带回。恶警李文明逼迫我骂师父,我拒绝后被打了一拳,又审了6、7个小时才把我送到拘留所。在此期间三、五天的就被非法提审一次,逼迫我说不炼了、不上访等,非法关押55天,被拘留所勒索550元的伙食费,被县公安局的韩凤祥勒索1000元押金才放我。从北京带回时一直带着手铐,大冬天的在外面的水泥地上光脚站了3、4个小时。2000年7月15日在县粮贸大厦集体炼功,被抓到兴安派,恶警叫我们脸靠墙站着,挨个审问,审了3、4个小时被送到拘留所。几天后我们开始绝食抗议要求无罪释放,我们大声背法,恶警打我们。一个半月后才放回。2000年7月15日被县拘留所勒索450元的伙食费。被县政保大队的韩凤祥勒索200元手续费。因进京上访,村里的于世忠、朱加文、刘彦、张景保把四轮车强行开到村里未经同意就给卖了。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于真杰,女,51岁,牡丹江市物资局(现已解体),家住牡丹江市西圣街市委常委住宅楼1—502。99年8月进京上访,10月底被抓,遣送回牡丹江后,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12月份被非法劳教三年投送到齐市双合劳教所,在劳教期间曾因多次绝食抗议、炼功而被关小号和进行体罚。后来又被强迫在一个体制药厂(农药)从事强体力劳动。每天超负荷工作十多个小时。2000年10月被转送到省戒毒所,曾被“洗脑”邪悟。现在她已从邪悟中清醒过来,在戒毒所继续遭受迫害。

    戴蕤,女,23岁,黑龙江大学哲学系,家住牡丹江市西圣街市委常委住宅楼1—502。99年底因坚修大法又进京上访而被开除学籍,被从北京遣送回牡丹江后,被非法拘留一个多月,绝食抗议七天后被释放。2000年10月再次进京证实大法,先后两次被抓,非法关入北京朝阳看守所和西城区看守所。同年12月9日被遣送回牡丹江后,被非法关入第二看守所。2001年1月8日我开始绝食要求释放,1月17日,牡丹江“610”指使看守所进行强行灌食迫害。18日凌晨,我被秘密押送到位于哈尔滨的省戒毒所。在戒毒所,由于连续的强行洗脑及父亲电话里的威逼,我被求圆满的心和求安逸之心所带动而走上邪悟,于1月23日下午背叛了大法。天安门“自焚”事件后,我被黑龙江省委、省劳教局所利用,多次在各种媒体中发表邪悟言论,攻击、诋毁大法。后来,我在省劳教局的策划下向省委副书记杨光宏提出复学申请,再一次成为助纣为虐的工具,并在全国引起了更恶劣的反面影响。复学后,学校迫于各种压力而派人监视我。后来我在师父的慈悲点悟与安排下,从邪悟中清醒过来。清醒后的我痛悔不已。但又怕被别人发现而强作精神。极度的痛悔与恐惧(怕被发现后遭受更大的迫害)使我的精神几近崩溃。后来在师父的慈悲安排下,我于5月16日在校方的监视下得以脱身,现在我已流落在外。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李威岭,男,28岁。家住齐市富拉尔基区铁西25—15—1—17。2000年4月25日进京上访回富区后被刑警一队严刑拷打,并采取猥亵流氓手段(实在难以描述)进行事实行为的迫害,长达24小时。后被非法拘留长达76天,没有拘留证等。出来后限制人身自由,扣押身份证。单位只发生活费300多元,其他的全部被扣除。2000年12月28日未经任何正规法律手续时突然被非法扣押九天后也未按任何正规程序通知家属,秘密送往富裕劳教所,并现场编造了几条罪名强迫签字,现在富裕劳教所已一年零一个月了。劳教所无法无天,随意扣押他人的信件、财物等还不准探视。在劳教所内如有人被迫害、被打等情况则取消会见日,并给他们随意加刑。不允许给他们带任何吃的和最基本的日常生活用品,强迫他们在劳教所内高价购买等。本人工资全部被扣除。

    刘妍,女,29岁,家住齐市富拉尔基区铁西25—15—1—17。2000年4月25日进京上访回到富区后被刑警四队严刑拷打,采取流氓手段殴打谩骂。队长李鸿宾极其邪恶,那里每个人都被他打过。坐老虎凳,往身上浇凉水。因她有点胖,暴徒们当时以为她怀孕了,就使劲往她小腹上踹,抓头发往墙上撞,并说是“洗脑”。2000年12月28日被突然抓到看守所里非法拘留10天,因抗议非法关押被上了三次刑具,绝食抗议三次。2001年1月9日被秘密送往齐市双合劳教所强行洗脑。邪恶之徒采取围攻、各种限制手段、不让睡觉,利用其善良来进行欺骗和利用,为他们做事。她妥协后被立即减刑半年释放。当地派出所还时时打电话进行监控和骚扰,现在她已上网声明向邪恶妥协是错误的。

    张兆华、杨立成、邢延良,男,齐市铁路局,家住齐齐哈尔市。2001年10月20日在富裕劳教所被非法劳教期间因要求炼功、向上级申诉被逮捕。被捕时遭刑事犯和警察的毒打,遍体鳞伤,被非法关押在富裕看守所。

    张小春,王宝献,马永,潘柏余,男,齐齐哈尔市铁路局,家住齐齐哈尔市。2001年6月18日在富裕劳教所被非法劳教期间,因要求学法炼功被逮捕,非法关押进富裕看守所至今。被捕前后均被警察和刑事犯毒打。

    解强,女,30岁;解兵,女,25岁。齐市钢管厂,家住齐市富拉尔基区。2001年5月20日散发讲清法轮功真相的资料,当场被抓。恶警在家里无人时抄家搜走2000元钱,不开收据,没有任何法律手续。被恶警非法审讯时被毒打、搜身,被搜出五个大法弟子准备上网的声明,连累10个大法弟子被抓,7个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包括本人)。被非法抓捕的大法弟子全部遭警察的毒打,上刑两昼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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