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样的念就有什么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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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2月8日】日前笔者在出差居住的某酒店里突然遭到公安部门的传唤、搜查。事情前后只有22个小时,却使我更清楚的看到正念对修炼的人是多么重要。有什么样的念就有什么样的结果,这正念是自己平时一点一点、扎扎实实修出来的。

事发时我正在酒店的房间里与同事和朋友聊天,当时大概是晚上10点多。10多名公安人员突然闯入,确认姓名后,宣布了传唤令和搜查证。我心里非常明白和坦然,告诉公安人员,这事大概是冲我来的,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请不要惊吓其他人。很快,公安在我的包中搜出了大法书籍、真相光盘、传单、不干胶宣传贴,并很快从我随身的电脑中找到了大量的大法书籍和明慧等网站的资料。其实,《转法轮》就在桌子上摆着,我是从不离身的。公安忙着对摆了满满一床的上述内容清点、分类、登记、拍照。看着一次被搜出这么多内容,我也为自己的大意而后悔。我对在正法的这个阶段我还遭遇这样的事情迅速进行了反省,很快发现最近一段自己由于工作忙确实对正法与说明真相的事做得少了,比较麻痹,比较松懈,不够精进。但我立即加强正念,即使我有种种不足和漏洞,那当然是我必须马上精进和改进的,但决不允许邪恶利用这些来纠缠和迫害我,这件事应该马上结束,还有许多洪法和说明真相的工作等着我去做呢。

我在表面同公安人员应对的同时用正念清除指示他们背后干扰、迫害我的邪恶,清除那些干扰、障碍他们不能正确、正面认识和对待大法的因素。同时,心中默默向师父发誓,不论事情怎样发展,不论我将经受什么样的考验,我绝不会做对不起师父的事,绝不会给大法抹黑,一定按师父的话做,走正自己的路。也希望这些公安人员不要作恶,希望他们还有正确认识大法甚至是修炼的机会。

搜查、盘问后,我被移至同酒店的另一房间看管,看管中同公安的交谈和说明真相情况就不叙述了。第二天晚8时多获释。其实,第二天下午我已经知道了这个结果。一个公安的领导告诉我,按照你的情况,尤其搜出的这么多东西,应该劳教两年,最少也得一年。但我们决定放你。

事件很短,我不允许发生的事情最终没有发生。但是,在公安对我的各种大法资料清理、登记时,我自然想到的是对这些资料的被查出、被没收感到遗憾,却不是他们不会带走这些资料,这些资料不应该落在他们手上的想法。这些资料很宝贵、很急用啊。书是我必须时时看的,真相资料应该送到需要了解真相的生命手里。搜到了就会带走,就会没收,是我几十年形成的人的理,正法到了现在我也没有把它去掉。甚至是,重要的是,我还没有意识它的存在和它的不应该存在。我的人的观念,导致了大法书籍、资料及电脑的被没收(只是在临告别时才想起试探性的向公安要了一下)。事情的结局,事情的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师父让我看到了我离法对我的要求仍然相差那么远。我只有精进。

正法到了今天,我思想中这些不正的东西依然存在着。正法和修自己是一体的,只有多学法、精进和积极的参与正法和说明真相才能使自己尽快认识自己和外界的不够标准的东西并把它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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