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个人修炼在法中的证悟与固守自我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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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10月9日】我今年31岁,自94年8月喜得大法,进入大法中修炼,至今已有9个年头了。在我没学大法之前,时常在想一些问题,在这样一个社会里,我看到人与人之间缺少了真诚、友爱,人与人之间成了金钱关系,相互利用的关系,甚至父母兄弟之间都不能友好相待,为了金钱人们在互相伤害着。每当看到这些,我会觉得很难过,觉得不应该这样。这时候我就问自己,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呢?

94年8月的一天,我有幸得到了大法,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师尊那博大精深的法理为我开启了一切,我所不明白的一切都在大法中找到了答案。师父说:“人要返本归真,这才是做人的真正目的,……”(《转法轮》4页)明白了法理,我就按照大法的要求去真正的修炼自己,不断地去掉自己的执著,去同化真、善、忍。随着自己心性不断地提高,宇宙不同层次中的真相就在我的眼前不断地显现,师父让我看到了佛陀的真实显现。同时明白了为什么“物质和精神是一性的”(《转法轮》24页)这一法理。我这个人有个特点,就是在修炼中无论什么事我都自己去悟,针对一件事情,即使别人说得很有道理,甚至很有先见,我也不会被别人带动,而是自己始终按照自己的悟法去走自己的路。修炼中任何事情要取中才能“常居道中”,然而很久我都没意识到自己那个“特点”的本身除了正面因素外,还包涵着一定程度的对自我的一种固守。

正当自己在修炼的路上走得很顺意的时候,邪恶对大法的迫害开始了。在7.20的头一天晚上,功友来我家通知我去省城长春护法,说江XX要用武力镇压我们。当时我真觉得一股凉气从头顶灌遍全身,真的感到很恐惧,但还是决定去。第二天早上,我站在师父的法像前,心里说:师父,我虽然很怕,但我也要走出去,在师父与大法遭到攻击和诬陷的时候,我应该为真理付出,哪怕为此而失去生命!到了长春,得知江XX对大法进行取缔的消息后,当时的我对政府完全失望了。第二天回到家后,看到电视整天都在报道污蔑大法的新闻,看到这一切,我非常伤心、难过,当时出了一念,我宁可成天睡觉也不听邪恶的宣传。这一念一出,我睡了四天觉,晚上睡,白天也睡。当睡到第三天晚上的时候,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一种景象:一群人在一座城楼下盘腿打坐,这些人身上都有火一样的光焰,这时在城楼的上空出现一条龙,张牙舞爪的往这些人身上喷水,这些人身上的光焰就越加光焰无比,这条龙越加全力的喷水,不知怎么就引起了火山爆发一样,就把这条龙给溶没了,之后,看到了一个人站在铁栅栏里,仔细一看,分明就是江XX。随之听到一句话:三月以后,……。后面还有话,醒来就记住这四个字。这个梦虽然对我是一种直接的明示,但有件事我没有悟透,就是那条龙被溶没了。一直到看到师父的《解梅花诗后三段》才明白。

那么以上我写到的这些与固守自我有什么关系吗?太有关系了。我发现我固守自我的根本原因就是觉得自己悟得正、悟得好,而且与众不同,所以才看到了很多事情。然而这一切也正是造成固守自我的根本原因,从而很难再改变自己,因为觉得自己什么都看见了,甚至超前看到了,自己悟得好。

由于观念的形成,所以心性在法理上的提高相对来说也就难了。比如说,一直对师父讲的“慈悲”有一种误解,总以为最大限度放弃自己的一切去全力讲清真相、救度众生这就是慈悲了。从而忽略了同修之间也应慈悲相待。在遇到问题与矛盾时,总是站在自己的观念中去衡量,看到同修有问题时,不是善意的指出,而是在指责。当同修指出我说话的语气中缺少善心时,我说:自己有问题别人给指出来,还要求人家的态度?由于对自我的强烈执著,使自己与同修之间的关系不协调,从而在工作中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干扰和损失。由于自己的不改变、不向内找,最后使矛盾全部激化到自己的空间场中来了,自己化解不了。因为我是在资料点工作的,当时也知道自己有执著,可就是不想改变自己,于是想,算了,不能由于自己的不改变而给大法工作带来损失,我还是回家吧,换一个人来做。当时耳边传来一句话:你不能回家。我心里说,非回家不可,无论谁说什么我也得回家了,谁也拦不住我。

那天早上炼功,心里像压了一块沉重的石头,心里很难受,一边炼着功一边想着回家的事,当炼到第三套功法的时候,我看见师父就在我身边,不说话。这时从炼功带中传出师父慈悲亲切的声音:冲灌……。当时我就感到压在自己心口的沉重的物质被师父给化掉了。我感受到了师父对我慈悲的关爱,我泪流满面,心里说,师父:我都变得这么不好了,您还度我……。通过这件事我终于明白了自己应该修什么了,应该怎样做了。同时我悟到,固守自我就是为私为我的表现,也是生命从成、住走向坏、灭的根本原因。个人浅悟,不对之处请同修们慈悲指正。

下面引用师父的一段讲法,师父说:“特别是在我们大法弟子内部,我们对外讲清真相的时候大家都觉得应该慈悲地对待众生,我们大法弟子之间也不能不慈悲。你们是同门弟子,大家都在为宇宙正法在尽心尽力,所以互相之间要配合好,不要过分地用常人心来看待问题,互相之间带着常人心产生一些不应该发生的矛盾与争论。这些事情都应该有大法弟子宽容、善良、祥和的表现,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我们不讲什么常人的团结,那是一种强求的表面形式,你们是修炼者,你们有更高的境界。那么,在很多工作中的表现上就应该是能理解别人、能听别人的意见、能用大法来衡量对与错。”(《在2002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同修们,让我们以法为师,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修去不纯,共同迎来法正人间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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