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像片:渥太华议会特许法轮功学员继续悬挂大型横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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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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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月16日,加拿大首都渥太华市,关于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大使馆前悬挂横幅这一议案,在市政厅举行了听证会。市政交通委员会九位委员维护法轮功学员作为加拿大公民的言论和表达自由,一致通过给予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大使馆前悬挂横幅的特许。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国政府中极少数当权者开始全面镇压法轮功之日起,在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前的这块草坪上,寒来暑往,都可见到法轮功修炼者的身影。如茵的碧草,金黄的落叶,皑皑的白雪映衬着他们永远凝重安祥的面庞。在他们的身后总是会有醒目的写有“真善忍”“法轮大法”“停止镇压法轮功”等大幅横幅及向世人讲清真相的宣传板。

法轮功学员在使馆前的请愿活动,得到了渥太华各界人士的广泛支持,2001年8月1日中午,著名国际人权律师、教授、国会议员考特勒先生和国会议员瑞德先生冒着酷暑加入了中国使馆前的请愿活动。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在法轮功学员使馆前请愿的许可证上附加了对横幅尺寸和数量的限制,并且要求横幅不能挂着,只能用手举着。学员从市政有关人员得知这是市政府为了保障公民安全而定的一个城市法规,有人就市政规章的准确规定对法轮功学员使用的横幅尺寸提出了投诉。

是谁提出了这样的投诉呢?表示这一不满的来源只能出自一个地方,中国大使馆曾不断地设法通过与他们亲近的华人给当地社区及渥太华市政府施加压力,试图制止法轮功学员在使馆前的请愿活动。

为此,渥太华法轮功学员向市政厅提出了在大使馆前德萨拉高中的围栏上悬挂大幅横幅和宣传板的特许的申请。鉴于法轮功学员的请求,渥太华市交通委员会定于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六日在市政厅举行听证会。

1月16日9点整,于听证会开始前,在渥太华市政厅外的人权纪念碑下,市议员艾利斯·曼特先生和法轮功学员举办新闻发布会。艾利斯·曼特先生表示:渥太华市决不允许外国来支配本市掌握规章的自由。

他说:“中国大使馆及中国政府的支持者不想让那些标语挂在那里,因为这些标语使他们如坐针毡。真‘不幸’,这就是那些标语的目的所在。”他补充道:“我们是个使馆城,我们是这里的主人,而在我们的辖区内驻有几个道德名誉败坏或暴虐的政权。如果让他们利用我们的地方规章来镇压自由,那将是危险的开端。”

市议员曼特先生和戈兰·布劳科斯先生共同表达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支持和对于发生在中国的对法轮功学员人权迫害的关注。

9点30分,听证会开始后,由一自称代表当地一华人社团的邓先生向渥太华市议会交通委员会陈述投诉理由,该代表称根据渥太华市政府的一项规定,悬挂的标语不得超过一定的尺寸,超过规格的标语,只能在示威活动中,由示威者手持。而法轮功的标语超过规格并且是固定在围栏上,因此应该取消;又称法轮功学员的请愿活动会造成交通方面的问题。

然而市议员们的提问揭露了他假借横幅尺寸,实则阻止法轮功学员合法的和平请愿活动的本质。市议员艾利斯·曼特先生明了地提问:“你是不是更喜欢市政府不再发给法轮功学员许可并阻止和禁止法轮功的请愿活动?”邓先生则毫不含糊的回答:“是”。因此,艾利斯·曼特先生认为此次的投诉是以交通为借口,要求市政府出面压制言论自由。这已不是一项交通议题,而变成了一项政治议题。他强调,市议会的有关规定,不能与加拿大宪法中保护人民基本权利的有关法律相冲突。

其他议员也纷纷表示,法轮功学员按照规定申请了每天在中国大使馆外和平请愿的许可,两年以来的请愿活动始终是和平的,没有引起任何交通方面的问题。

议员雷洁德发言说:“我本人就常常经过法轮功呼吁的地点,每一次都看到良好的秩序。我认为法轮功团体堪称良好秩序的楷模。那是我们这个自由国家所崇尚的。”

最后,交通委员会的成员进行了表决,全体一致通过给予法轮功学员继续悬挂大型标语和横幅的特许。

听证会后,市议员艾利斯·曼特先生严正地告诉投诉人邓先生:“你到市政厅来告诉我们去限制言论自由,告诉我们去制止他们的请愿活动,这不是一个加拿大人的行为,是违反了言论自由的宪法原则。”

中国大使馆的部份官员以及中国大陆媒体驻加拿大记者们也都出席了星期三的会议,他们对表决结果沉默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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