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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及新安劳教所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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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9月20日】下面是我在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以下简称‘调遣处’)及新安劳教所见到、听到的部份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的事情:

1,江苏学员任美到‘调遣处’的头一天,被罚蹲在烈日下暴晒。这时她已经绝食六天了。很快她就被晒得晕死过去。当班的队长以为她是装的,拿电棍长时间电她的头部,发现她真的不会动了才慌了神,送到医院抢救。到达医院时医生说她的瞳孔已放大到正常人的一点五倍,恐怕没救了。她如果不是一个修炼的人,恐怕真的就此就撒手人寰了,所幸后来抢救了一天一夜她才苏醒过来;

2,北京学员侯某,在‘调遣处’因要求炼功和绝食,被捆在椅子上被男警察用多根电棍电击乳房、阴道,致使她大便失禁,并且很长时间都不能行走;

3,北京学员马荣红在‘调遣处’因炼功被铐在床上长达五十多天,致使她背臀部皮肤肌肉腐烂,被放下后几乎不能行走。她被铐在床上之时还经常被看管她的其他劳教人员骑在身上殴打。她来到新安所后,恶警为了逼迫她放弃修炼,五天五夜没让她睡觉,还让韩少芹等“帮教”人员殴打她,一个多月后她被踢的大腿尚有青紫的伤痕;

4,北京学员刘升平在‘调遣处’因不写“保证”被恶警脱光了衣服摁在地上用四五根电棍电,电流大到她被踩在地上还身不由己地往起蹦。她到劳教所时前胸后背都是一个个电棍留下的焦痕;

5,北京学员黄建,因不放弃修炼曾连续十二天十二夜不让睡觉;

6,北京学员张淑英,因在东城区看守所绝食被扎电针。她当时被电得昏死过去,醒来后自觉记忆丧失,大脑处于严重不清醒状态。在‘调遣处’时迷迷糊糊写了保证等。到劳教所清醒一些后,她意识到自己做错了。

7,北京学员贺文,女,50多岁,于去年11月4号、5号连续两天晚上被关在劳教所队部办公室遭到“帮教”人员钟向红等人的殴打,当时值班的队长是中队长韩秀英和小队长张然。贺文被打得左边半边脸都是青紫色。6号王兆凤上班后,为掩盖二中队打人的事,不准贺文下楼吃饭。贺文的劳教期四月十三号就到期了,可因她拒绝放弃修炼真善忍大法,又被非法延期半年。她从去年十一月被下到集训队起就一直只被允许吃窝头和咸菜,后来虽然回到了中队还是不许她下楼吃饭,每天还是照样吃窝头咸菜,“享受” 集训待遇。

8,北京学员咏旭因为拒绝放弃修炼,四天四夜不让睡觉,后来遭到“帮教”人员闫海燕、李惠茹等人的殴打,她的脸被掐得青一块紫一块,嘴唇肿得老高,身上有无伤痕尚不得而知;

9,东北学员朱宣武,身高一米八三,刚进东城看守所时体重是一百八十多斤,出来时只剩一百三十斤,一条腿也因长期戴死囚犯才戴的重达三十多斤或公斤的脚链而残了。他在劳教所的集训队被打得吐血,也因坚修大法而被非法延期半年;

10,从去年十一月往后,凡是新被非法关进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必须写所谓“保证书”、“认罪认错书”、“决裂书”等,不写者一概不许睡觉,不管多长时间。我离开劳教所时,七大队有一位学员已长达十三天没有睡觉!六、七月份后这个记录上升到一个月!

再有关于劳教人员待遇的政策,该政策明确规定劳教人员每天劳动时间不得多于六小时,睡眠时间不得少于八小时,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三小时,每人居住面积不得少于三平方米。可是‘调遣处’不足十平米的一间屋子里,竟然塞了二十个人!在气温高达40℃的盛夏,一批学员长达五个月不能洗澡、洗衣和换衣。因被抓的学员太多,夏装不够用,在七、八月的盛夏中还有的学员被迫穿上厚厚的秋装。当她们热得都快要中暑时,才允许她们裸体呆在班里。由于没有饮用水,学员们甚至热到、渴到将洗过脸的水都喝了。

这都是二十一世纪北京“部级文明劳教所”里的真实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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