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河北公安接密令 将对法轮功女学员采取极端手段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1年8月15日】法轮大法信息中心报道,河北省廊坊市公安人员接到上级密令,指示对关押中的女性法轮功学员采取两步手段强行转化与迫害:一是肉体上折磨、羞辱、甚至强奸;二是如果仍不能转化,在肉体上消灭,对外则严密封锁消息或宣称因病而死或自杀。

记者就此政策寻问廊坊市610办公室(0316-2015211转),得到回答是:“这我可不能给你们说,不能说。这可怎么说?是保密的。”

随后记者采访了河北省610办公室(0311-3033941-2019),得到的答复是:“我们是不对外的,不能告诉你。你们去问外交部吧。”

据悉,目前廊坊市每个公安人员每月都有抓捕任务,该市仅在6-7月间就抓捕法轮功学员达数十人。

此间一人权观察家表示,他正在密切注视事态的发展。他指出,今年以来一系列的恶性虐待及大批死亡案件显示,类似的密令已在施行中。据资料显示,最近频繁发生的重大恶性事件包括,北京警察当街毒打强奸女学员,河北邢台警察轮奸多名女学员以及万家劳教所、石家庄劳教所等大批学员被虐杀,而当局对此一概否认或称自杀。

这位分析家指出,当局镇压法轮功两年,在酷刑和非比寻常的高压下,大多数人仍坚持信仰,这使江泽民当局进退维谷,进而采取更极端的手法,显示出江泽民当局已失去理性。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日前指出,站在他们的角度看,中国的这场镇压有三个特点:第一,下令镇压法轮功的人一定是向下面传达了不择手段命令,才使得警察使用了比镇压学生、民运还残酷的手段;第二,镇压者使用了文革“挑动群众斗群众”的手法,把各级参与镇压的官员、警察等的个人利益与镇压挂钩,逼迫人人在镇压法轮功中作恶;第三,镇压者认为修炼真善忍的人好欺负,警察不用担心“报复”,所以就更加肆无忌惮地作恶。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