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法轮功在香港是经注册的合法团体,几年来从未在港有过任何的违法举动,相反却是一群守法的典范,以现有香港法规而言,他们是受保护的一群。人们当然可以不理解他们的理念、不喜欢他们的做法,但就象我们不能因为不理解别人为什么出家就对其横加指责一样,大部分曾长期享有民主、自由制度的港人应该清醒的是,只要不危害社会和他人,他们的信仰自由是不容侵犯的,因为这涉及到每一人的信仰安全的问题。
在中国大陆,被大赦国际评为“人权恶棍”的江泽民在掌握着权力,用他控制的宣传工具愚弄民众。今天,如果你和那里的人民讲信仰自由这一类的话题时,他们一定会觉得你毫不现实,“大家都一个思想,齐心协力事才好办嘛,自由了岂不是要天下大乱了?”一切与中央不一至的想法、做法,都被扣上一顶“破坏安定团结”的罪名,从而不计手段的将其灭尽,而大部分的民众一方面被“人权恶棍” 江泽民的毫无廉耻的谎言宣传所蒙蔽,另一方面又被其稳定蓝图将给自己带来的切身利益所诱惑,在那样一个只讲利益的国度里,社会的良知、道义散失殆尽。
今天这种可怕的现象,随着香港回归进入第四年,开始在这块土地上悄悄地显现,而使人最感恐怖的是,如果在一个文明的、进步的法制社会中,有一天唯利是尊的民众,去攻击一群只是信仰与自己不同的人,仅仅是觉得他们得罪了自己的财神,可能会威胁到自己的利益,就立法禁止他们的思想。相信这种事情的出现,只能表明这个社会已开始滑向堕落和毁灭的边缘。
今天我们还只是在忧虑,就是说可怕的结局并非不可避免,而究竟何去何从,那的的确确是香港人民自己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