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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眼所见的人间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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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5月30日】我是武汉市的一名法轮大法弟子。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三次进京上访,被非法强制进学习班两次、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劳教等等。现在把我亲身经历的和亲眼目睹的人间罪恶暴露于世人,希望全世界善良的人们能够给我们支持和同情;更要奉劝那些邪恶之徒放下手中打人的棍子,不要再对那些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如果一意孤行,天网恢恢,善恶必报。真相大白的一天,你会知道现在你所做的一切将愧对自己、愧对历史、愧对这个宇宙。有的甚至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等待你们的将是生命永远的痛苦和层层的灭尽。善恶终会有报,宇宙中有一部大法在衡量着这一切,就是"真,善,忍"。

1.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平谷县看守所

在为大法投诉无门的情况下,我于1999年10月28日清早到天安门广场和平请愿,被北京市公安局强送到丰台体育馆。在体育馆里陆陆续续关押了几千大法弟子,它们分别在体育馆的墙上写上各省,市名,然后再分批遣送到各省市驻京办。在体育馆内,有的大法弟子的手被反铐着,不时还传来恶警的打骂声,也不允许大法学员上厕所,有的学员实在憋不住,就解在裤子里。上海籍的一位在北京农业大学就读的20岁左右的姑娘憋得满脸通红,跟恶警讲了几次都不允许,憋得眼泪流。傍晚,我被强送到平谷县看守所。该看守所的恶警在天天提审大法弟子的时候,把学员架飞机,体罚学员,并把我和长春一个50多岁的大法弟子的手铐起来,用脚镣锁住推倒在地。几个军警把我们按在地上不能动弹,被强制用管子从鼻孔插入给我们灌食。

2.北京市公安局农坛派出所,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江西省公安局

我于2000年元旦再次进京上访。在信访办门口遭到几十名警察的围攻,其中江西的一名警察冲到我面前说我是江西的,对我拳打脚踢,恶言漫骂,并要我跪在地上,我不从他就把我摔倒在地上,把我膝盖都摔出了血。这时北京的一位善良的老大爷指出他们的行为不对时,又上来几十名警察去围攻老大爷。然后我被他们非法带到先农坛派出所,又给送进玄武区看守所。在北京零下几十度的冬天,一进看守所就被强迫脱光衣服说是要检查,并且天天要为在一个监室的犯人倒马桶,洗马桶,擦地板等等。

3.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分局强制转化学习班

我曾两次被江汉分局非法强制参加学习班。在学习班,区政府各级部门动用公、检、法、司、工商、税务、城建委、教委、部队等十几个部门的人整天住在学习班,进行所谓看管。他们在那里吃、喝、打牌。学习班有一对夫妻两人都被关在里面,他们小孩一个人在家,每天上学回家没有饭吃,没有人照顾。他们在学习班非法关押近半年出来的时候,不仅要交近千元的生活费,而且单位还要交几千元的保释金。

4.武汉市公安局七处一所--武汉市第一女子看守所

我是2000年2月19日被非法送进七处一所的,这里是个人间地狱,里面关满了大法弟子。40号仓的一位大法学员被铐在铁门铁窗上3天3夜,为了不影响别人,她不吃不喝,并且不能睡。当整个二楼大法弟子都向干部反映这种惨无人道的行为是不对的时,恶警动用了所有的铐子,甚至把铐别的犯人的铐子下下来都铐在了大法弟子的双手上。40号那位大法弟子遭到了非人的折磨,她在铐了3天3夜后,又被送到禁闭室睡(死镣)8天,后睡活镣11天。

39号有位学员由于对另一个大法学员说了几名话被吊窗上一天一夜,34号有位大法学员放风时对另一个学员小声打了一声招呼也被吊在铁门上铐了一天。39号另一位桥口区的50多岁的老学员,由于不做三个保证,被反铐几天几夜。在这最邪恶,最黑暗的地方,整天听到的都是"外牢的,把铐子拿来",肯定又是有一个大法弟子要被铐了。

5.武汉市强制戒毒中心

我于2000年7月被非法劳教,关进武汉市强制戒毒中心。在这里关满了吸毒乱性成瘾的人员,她们整天秽言秽语,真是不堪入耳。但是我们大法弟子却被非法和她们关押在一起,二十几个学员都有一到二名吸毒人员看管,无论吃饭,上厕所等都被看管,强夺了和其他法轮功学员说话的权力。他们甚至给看管法轮功学员的吸毒人员任务减半和干脆不要其做事,而且给看管法轮功学员的吸毒人员减刑期。得了这么多好处的吸毒人员,更加助长了邪气,恣无惮忌地更加疯狂地打骂法轮功学员。关押在强制戒毒五班的通城的一位50多岁的老学员,几乎每天都要遭到两个毫无人性的吸毒人员的拳打脚踢,拉拉扯扯。打在她的身上的声音"咚咚"响,管教竟然视而不见。关押在教一班的武汉的一位年青学员,曾在七处一所遭到百般的折磨,在这里也仍然被邪恶之徒打骂。在拒绝转化的过程中,恶警指使两个20岁左右的吸毒女打骂她。关押在教二班的一位黄梅的大法弟子,常被吸毒人员打骂和脚踢。一位吸毒女扬言:"你再炼功或讲话,你信不信我打死你。"在恶警们明里暗地的支持下,这里的吸毒人员猖狂至极。

以上是我近两年来所亲眼目睹的人间邪恶,我要让世人知道在这个具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的古国里发生的这一切,仅仅是近亿大法弟子受迫害的凤毛麟角。还有很多是见不得人的邪恶,我们将一如既往揭露邪恶,窒息邪恶。直到法正人间,真相大白。

责任单位:武汉市强制戒毒中心女子大队
责任人:杨队长刘红玲余惠霞许XX
电话:027-85692298027-8569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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