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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九次被关押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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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4月30日】我是一名最普通的法轮大法修炼者,过去曾是疾病缠身的人。从我懂事那天起,我就跟药结下了不结之缘,从小就开始吃药,参加工作后也没停,吃了几十年的药,也没见我的病情好多少。到后来,越吃药病越重,在我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我于1995年有缘修炼李洪志老师的法轮大法。修炼不长时间,所有的病全部好转,我非常高兴。多年治不好的病,通过修炼法轮功就解决了。我能不高兴吗?所以我抓紧时间学法炼功修心性。在修炼中,我体悟到“法轮大法”是伟大的宇宙大法,任何力量也挡不住修炼者坚定修炼的决心。

我想说说我被迫害的亲身经历: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等坏人利用手中的权力,对能使人类道德回升,身体健康,返本归真的“法轮功”开始了铺天盖地的诽谤和惨无人道的迫害,说什么也不让炼了。我很是想不通,这么好的功法说不让炼就不让炼了,不但我想不通,炼功人都想不通。

1999年7月24日派出所警察把我抓去了,对我进行了严厉的审讯,四、五个人审我一个。因为我不服他们,他们又把我送到区刑警大队,对我严加看管。同去的还有另一位功友,他们就把我俩铐在床头48小时不给饭吃,不让上厕所。问我们为什么炼法轮功,我说法轮功能强身健体、祛病健身。反复审讯后,因天气正当酷暑,我们又没穿长袖衬衫,我身上被蚊子叮了很多大包,好多天才下去,最后家里人来保才被放回家,这是第一次对我的人权侵犯。

第二次是1999年9月26日,晚上我正在家洗衣服,派出所警察来到我家拿走了我的身份证,说是怕我上北京,又说所长找我让我去派出所。我到派出所后他们就变样了,三个警察看着不让走,问我还炼不炼功了,我说这么好的功法能不炼吗?他们说再炼就拘留你。于是他们就给我下了15天的票子,罪名是扰乱社会治安,这不是“莫须有”的罪名吗?能叫人服吗?他们强制把我送到拘留所关押,那里已经关了五、六百名法轮功学员,一问我们都是被这么抓来的,我们这些人都是遵纪守法的好人,我们不就炼炼功吗?我们没做坏事,为什么对我们这么仇恨?当时没有别的办法,于99年9月29日晚,大法弟子全部绝食,抗议对我们的无理关押,要求释放一切被关押的大法弟子。最后于10月6日,我们绝大多数的大法弟子被无罪释放,这是第二次侵犯我的人权。

第三次抓我是在99年10月16日晚,我正在家吃晚饭,警察来了说所长找我有事,叫我去一趟,说一会儿就回来。我去了,他们把我带到一个小屋里,对我进行审讯,因为我坚持修炼、坚持信仰,他们又给我下了15天的拘留票,罪名又是扰乱社会治安,这不是无中生有吗?我在家吃饭怎么能扰乱社会治安呢?还讲不讲道理了?

第四次是在99年11月1日,他们又给我续了15天拘留,说因为我不写保证书就是不老实,把我们和刑事犯人关在一起了。对我们百般刁难,象对待犯人一样对待我们,吃的是带皮的玉米面,喝的是没菜叶的清水汤,吃饭上厕所都在一个屋里,刑事犯随意打骂我们,管教根本不管。

第五次是在2000年2月19日早上7点钟,警察又砸我家的门,用脚踢,我从睡梦中惊醒,开了门,他们进来后警告我在家老实呆着,哪儿也不能去,谁家也不准去,没有任何手续,东看看、西翻翻,最后拿走四台录音机、四本《转法轮》。这不是非法抄家吗?不是侵犯人权吗?

第六次是在2000年2月21日,我去北京上访,因为他们对我正常生活的干扰,没有任何理由对我进行侵害,四次非法关押,一次无理警告,反复抄家,见好东西就拿,工厂不给开支(正常上班也不给开)使我生活没来源,又不让炼功,有病没钱治怎么办呢?所以我抱着很大的希望去北京向中央信访办反映我的亲身遭遇,说说心里话,讲一讲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可是我一到信访办就被抓走了,带上手铐,押回当地拘留所,又拘留15天,罪名是“上京滋事”,我不服,我怎么是滋事,上访是国家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力,我又绝食抗议。

第七次是在2000年3月,判我劳教一年,在劳教所里更是苦不堪言。因为劳教所不让炼功,就我这个身体不炼功根本就不行了,进去之后就犯病了,各种病都来了,我长这么大头一次尝到蹲监狱的滋味。我们这个班又是严训班,差一点都不行,三十多人看我一个人,不准说话不准乱动,什么事都得请假。早饭的时间大约两分钟,一块小发糕,半碗糊涂粥,不够吃,没等吃完就抢筷子,慢一点不是打就是骂,不分老少,尤其对法轮功人员更有特殊的“照顾”。进到班先开板(就是先打一顿),打完了让你写汇报和保证书,不写就天天打你,用各种办法折磨你。多次申诉都被粗暴拒绝,那里的大法弟子被剥夺了一切人权。

警察指使刑事犯人(诈骗、吸毒、打架、拐卖人口、小偷等)严厉看管大法弟子,不准学法,不准炼功,不准有笔,不能和外界有任何联系,不准见亲人。在劳教所的队长指使纵容下,大法弟子每天都处在被监控之中,被犯人打骂凌辱,可以随意地搜查我们的行理物品,随意搜身。管教说:“不是我剥夺你们的人权,而是你们根本就没有人权,江泽民把你们的权利都夺去了。”更严重的是2000年6月26日,坏人对大法弟子大打出手,两个劳改犯人看管一个大法弟子,不写悔过书就往死里打,一连几天不让睡觉,我就是在那时受了重伤,此后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不能动,当时我向劳教所提出保外就医,他们看我也真不行了,让家人担保不上京,工厂担保,多方担保不进京。我回家住院治疗,在医院住一个月我就付不起医药费了,单位不开支,费用都是我的亲朋好友多方借的,现在我还有6千多元的外债呢。

第八次是2001年某月,给我办所谓的转化班,这次是街道主任和警察把我骗到派出所,让四个警察看着,又不给饭吃。这次抓我们的理由又是怕上北京,简直荒唐。在转化班呆了7天,每天都给我们洗脑,灌他们讲的那些不好的东西,一切活动都是不自由的,上厕所都有警察看着,我们用大法抵制那些不好的东西,不听他们的谎言,干脆睡觉。七天提审我三次,我每次都表示法轮大法我一修到底,坚决不与大法决裂,不死就得炼。

第九次是2001年某月,因为我坚决修炼大法不和师父决裂,又被下了15天拘留票子,在拘留所里不让学法我就炼功,五套功法一步到位,我不能干呆着,这回我把生死放到一边,不就是一死吗?还能怎样。到我出狱时,管教对我说你回家炼去吧,赶紧走吧。

以上是我亲身遭遇,请求联合国人权组织及维护人权的国家、团体和个人关注此事,我愿当面做证,希望通过你们公正的努力,敦促中国政府制止江泽民一夥歹徒对法轮功的迫害。

中国大陆公民:于英(化名)200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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