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法弟子任鹏武被呼兰县警察谋杀割除身体器官


【明慧网2001年4月19日】

大法弟子任鹏武,男,33岁。生前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三火力发电厂技术员。为人忠厚、正直,身体健康,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五好青年、岗位标兵、工厂劳动模范和黑龙江省电力系统劳动模范等。

2001年2月16日,任鹏武在散发关于天安门自焚的真象的大法宣传材料时,被呼兰县警察非法抓捕,关押于呼兰县第二看守所。2月21日凌晨被迫害致死。

官方声称任鹏武死于心脏病。但是,有很多的目击者证实:在任鹏武被非法关押期间,警察对他进行了多次的长时间的毒打、并强行灌食。在遭到恶警残酷的毒打后,任鹏武在2001年2月21日凌晨出现生命危险,牢头见状立即向警察报告。但是,警察在接到报告的4个小时后才准备把任鹏武送往医院,在开车送往医院的途中,任鹏武离开了人世。

大法弟子任鹏武被迫害致死后,警察为了掩盖其罪恶、毁灭罪证,不允许任鹏武的家属对其尸体拍照,并在未经家属的同意下,假借法律鉴定的名义,非法将任鹏武身体从咽喉处至小便处的所有身体器官全部摘除,并强行火化。

痛失了爱子,任鹏武年迈的母亲承受不住这突如其来的残酷打击和警察的威逼恐吓,病倒在医院,连自己的亲生儿子火化也没能去看上最后一眼……

如今,在黑龙江省呼兰县看守所里,仍然非法关押着数十名大法弟子。他们中有许多人被关押的时间已经超过非法拘留时间的数十倍。大多数未被释放的原因是拒不签写"三书"的;也有的家属无力缴纳所谓的"关押费"和巨额勒索的保释费。

在此我们呼吁国际社会、国际人权组织、国际大赦组织密切关注并着手调查江泽民犯罪集团残酷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犯罪事实。

(大陆大法弟子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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