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XX党员的告白:千古奇冤必将昭雪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1年10月13日】1999年7月20日以来,邪恶的独裁者江泽民亲手发动了一场全国范围的迫害法轮功的“文革”式的政治运动。目前,270多人被迫害致死,数百人被非法判刑,数千人被关进精神病院,数万人未经审判被非法劳教,几十万人次被拘,几百万人被办洗脑班。已给我们党、国家和民族带来了深重灾难。出于共产党员的良知,我们紧急呼吁:悬崖勒马,停止迫害!停止虐杀! 
 
一、对法轮功的迫害使民众失去了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法轮佛法是反映宇宙特性和规律的根本大法。“真、善、忍”是宇宙的根本特性。只有按“真、善、忍”的要求去修心性,同化“真、善、忍”,才能不受宇宙特性的制约,达到功成圆满的目的,即“心性多高功多高”。法轮功要求修炼者必须按“真、善、忍”的要求做好人,时时处处为别人着想,达到无私无我的境界。因此,在错误决策影响国家、民族形象的时候,大法弟子上访就是一种很自然的现象了。从客观上看,法轮功的传播真正起到了提高人们道德水平,促进精神文明发展的作用。自从炼了法轮功后,我自己由体弱多病变为身强体健,由放任自己变为洁身自好,由心浮气躁变得慈善祥和,亲身体验到法轮功的神奇作用和效果,因而自愿将法轮功向亲朋好友介绍、推荐,希望他们也能体验,分享法轮功的益处。在短短七年的时间里,为什么有上亿的人修炼法轮功呢?就是因为法轮功具有祛病健身、净化心灵、回升道德的作用,使法轮功具有强大的吸引力、感召力,这是任何强权和暴力难以改变的事实,也是目前众多法轮修炼者坚定不屈的根本原因。所以,在大法和大法弟子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时,他们可以不顾一切,甚至舍弃生命向世人说明真相,相信党和政府能够在公正的基础上纠正错误。然而,少数当权者,自断纠错后路,使打压政策逐步升级,大大伤害了广大中国人民,特别是大法修炼者的感情。从而,失去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靠造谣的工具能长期支撑局面吗?

二、迫害法轮功的政治运动和政治斗争是非常危险的

没有任何学术成果、靠投机政治当上了“院士”的何祚庥的一篇恶意攻击法轮功的文章引发1999年4月的天津上访。天津市公安局完全站在打压法轮功的立场上,强行抓了45名法轮功修炼者,天津市委、市政府也无视众多法轮功上访者的要求和意见。各地法轮功修炼者得知这一情况后,纷纷自发地到国家信访局所在地中南海反映情况,以求得党和政府对此问题的重视和正确解决,没有任何过激言行,没有标语,没有口号,虽人数上万,但秩序井然,并没给社会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在朱总理亲自出面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上访的法轮功学员于当晚全部自行散去,这本是向世界展示大国风范的极好机会,谁知毫无自信的当权小人江泽民对此大为恐惧和恼怒,杀心顿起。可是,没有不法官员对法轮功的打压,就不存在法轮功修炼者到北京的上访。

在文革极左盛行时期,为加强思想意识的控制及树立个人的绝对权威,对非正统的异己思想、理论及党内的不同意见进行无情打压,无限上纲上线,肆意栽赃陷害,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没有民主和自由,公民的基本权利遭到践踏,给我们党、国家和民族带来了深重的灾难。这本已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六中全会上就彻底否定了的作派。今天,江泽民以“巩固思想阵地”,“争夺群众”为理由,为维护其个人的“核心”地位和绝对权威,对教人向善的法轮功进行残酷镇压,其实质是我党极左思想的回潮,是文革时期实行专制、愚民政策的重演。

众所周知,东欧共产党的覆灭是因党内专制、独裁、暴政、腐败等自身原因造成的。一个执政党如果不实行开明、民主的政策,不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的意愿和民主、自由的权利,一味依靠专制、暴政,其灭亡的命运可想而知,那才是真正的“亡党亡国”呀!1999年6月9日,信访部门代表党和政府向全国、全世界郑重宣布:国家允许正常的健身炼功活动,任何人对气功有信的自由,也有不信的自由。这一政策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开明、民主,是顺民意、得民心的,受到了国际舆论的一致好评。可是,随后出现的事件完全出乎广大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意料。堂堂的东方大国的当权者竟然背信弃义,居然对一群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信仰“真、善、忍”进行残酷镇压、无情打击,这样的政府还值得信任吗?

三、迫害法轮功践踏了国家法律,破坏了社会稳定

谁都知道,上访是每一名公民、每一名党员应有的权利。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五条),“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第四十一条)。党章也明确党员有向上级党组织直至党中央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4.25”法轮功修炼者到国家信访局提出三条要求和意见,完全是在宪法的范围内行使一位公民应有的权利。邪恶的当权小人江泽民以个人的意愿给法轮功扣上各种“文革”式的大帽子,其喉舌《人民日报》,随即发表评论员文章进行鼓噪。在此形势下,全国人大加班加点赶制出关于所谓的“法律”。从法制角度讲这是独裁者的意志严重干涉法律的典型表现,是个人权力对法律权威的严重挑战,是法治社会最为忌讳的,其实质是对法律的践踏。

说到底,对法轮功的诬陷是邪恶的江泽民盗用国家的名义,给广大民众灌输的毒害。根本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甚至连代表国家职能的红头文件都没有,更谈不上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了。邪恶的江泽民利用其权力对法轮功进行残酷镇压,已严重败坏了党和国家的国际形象,破坏了我国民主政策、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阻碍了我国经济建设的步伐,使广大人民丧失了对共产党的信心和期望,激化了社会矛盾,引起了亿万人民的强烈不满。这种高度集权的失控和滥用,才是影响社会稳定的最大的、最深层的因素,是我们党、国家、民族最大之不幸。

对神的存在、另外时空及其生命的真实存在,靠目前的科学无法证实,共产党也不愿证实和承认,只有修炼者亲身实践才能体验、证实。当今世界崇尚民主、追求自由、尊重人权是人民的意愿,是时代的潮流,而专制、腐败、暴政为时代逆流,必遭世人唾弃。面对邪恶的倒行逆施及疯狂,亿万法轮功修炼者决不会屈服,自始至终将以善的和平方式讲清真相,揭露邪恶,申张正义。善良的人们,请擦亮您的眼睛,认清本质,站在正义的一边。善恶终有报,多行不义必自毙!请看祸国殃民、作恶多端之徒的可悲下场吧!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