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北京大娘致全国人民的一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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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0年7月18日】 全国各族兄弟姐妹们同胞们,你们好:

国家无理非法取缔法轮功已经一周年了,在这腥风血雨的日子里,大法弟子舍生忘死,前仆后继为大法奔走、上访,大法弟子用自己的言行向人们展示出宇宙特性真、善、忍到底是什么。但是有一部分人由于后天的观念对我们的行为不理解。下面我就以下四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向全国人民讲出法轮功的真相,希望能得到各界人士的批评指教。

一、我们不是和政府叫劲儿

今年以来,我曾五次出来护法,三次进看守所。每次提审都问:“政府给法轮功定为邪教知道不知道?”答:“知道。”“知道还出来折腾这不和政府叫劲吗?”我认为不论一个人,一个团体,还是一个国家,不可能他的每个决定都是正确的,只有在不断修正自己错误的同时,他才能进步。政府对法轮功的决定是错误的。大法弟子站出来向政府说出真相是相信政府能够听取不同意见。试想:我们在生活中谁能跟一个地痞流氓去讲理呢?只有跟讲理的人才有理可讲。我们不断向政府反映情况是对政府最大的信任。另一方面,中国有句俗话说得好:“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大法弟子敢于直言是对政府负责的表现。常人中都看不起拍马庇,捧臭脚的人,讲一个人应该正直。对于这样一部宇宙大法,我们知道他的伟大、庄严、所以不畏任何压力,站出来堂堂正正地讲大法好,修的就是真。

二、我们为什么去天安门

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常人中的任何一部法都具有两重性。一方面他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约束着他的人民,使其行为规范化,另一方面当人民的合法权利受到伤害时,他又起到保护人民的作用。民法第98条指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我们在家门口炼功,健体强身,政府却要抓我们去坐牢。宪法第38条指出:“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我们炼法轮功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都是有益的。政府偏偏要把法轮功定为邪教。宪法第41条指出:公民有上访自由。可公安部的通告规定法轮功不许上访。我们明明可以通过正常渠道--信访局向政府反映情况,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但是被堵死了。法轮功使我们身心得到健康,因此我们的生命和他紧紧连在一起。同时我们也想让更多的人受益,为了自己也为了他人,所以我们来到天安门护法,从实质上我们在捍卫宇宙大法的同时也在维护着法律的尊严。是政府中的某些人践踏国家法律,做出错误的决定--定法轮功为邪教,才使百万大法弟子上京。

三、为什么说国家定法轮功为邪教是错误的

司法的基本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记得我第一次因为在家门口炼功被抓进看守所时,拘票上写得是“扰乱秩序”,当时我给提审讲两个事实。第一个事实是在家门口的花园里,有扭秧歌的,敲锣打鼓,好不热闹;有练健身操的,高喊着口令:一、二、三、四。方圆几十米都能听到。我们法轮功静静的在那儿,只是伸伸胳膊弯弯腰,同时、同地大家都在那儿锻炼身体,我怎么就扰乱秩序了?狗都能在主人带领下遛早儿,我是万物之灵,为什么不能享受大自然赋予我的阳光、雨露?提审说:“因为国家已定法轮功为邪教。”我说:“这是错误的决定。”那就请看第二个事实。国家定法轮功为邪教的依据是电视中的1400例。退一步讲,假如说他都是真的(其实不是)那么千百万大法弟子一次次走出来护法,他们抛家舍业,不怕坐牢为的是什么?如果他们不受益,他们能如此坚定吗?这千百万大法弟子和那1400例数量上是不是远远大于西瓜比芝麻?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法弟子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指导修炼,使身心得到健康,法轮功好不好只有我们最有发言权。《转法轮》是指导我们修炼的一部宇宙大法,通篇都是叫我们修心性,做好人,可是有些人他们连《转法轮》根本都没看过,也来批判法轮功,这种人有什么资格指责法轮功呢?我在看守所里正赶上开庭审理上天安门城楼打横幅的大法弟子,我的号里就有一个,她回来跟我们讲:整个开庭过程就是大法弟子弘法的过程。有一个弟子走上讲台,她说:“我是一个患绝症的人,法轮大法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不能没有大法。”简短的几句话,她已经泣不成声了,全场的人都哭了,包括审判长,在回来的路上那些小警察们主动要求大法弟子:“你们给我们讲讲大法吧。”在号里很多犯人看着大法弟子的言行都很敬佩,在没在纸,没有笔的情况下,她们把牙膏盒打开,在硬纸上涂上牙膏,然后再用牙膏袋让大法弟子给她们默写“论语”“洪吟”,大法使很多犯人心灵得到净化,他们有的人得了法,有的人决心出去好好做人。有一次我提审回来走到管教办公室门口时,看到一个河南农村妇女,因偷东西刚被拘留。没有文化,问什么都不知道。送我回来的提审说:“什么都不知道,就知道偷!号里有法轮功吗?去问问法轮功怎么做人。”是啊,对于这些偷、抢、吸毒、卖淫的犯人,法律只能治她们的身,治不了她们的心,放出去仍然干坏事,有的人因吸毒都进来三次了,是大法使他们心灵受到震撼,是大法使他们决心做个好人,这难道还不说明我们的法正吗?现在有的看守所在里边可以随便炼功学法,从管教到犯人对大法弟子都特别好,当我们绝食时,他们就用自己花钱买的豆奶、面包、水果给我们吃(里面的东西都非常贵)因为他们都知道我们是好人。所有的提审都有大法书,经常考我们书中的内容,他们也在修心性,说出的话很多都在法上。有的警察直接说:等你们法正过来,你教我炼法轮功。这说明大法已经深入人心,很多不修炼的人也看到法正乾坤的必然趋势。

大法圆融着众生,众生也在圆融着大法。感人的事实在太多了,纸短话长我就不一一例举了,政府中人某些人无视法律,捂着别人的嘴,蒙上自己的眼睛,对事实真相怕得要死恨得要命,只能更加说明政府把法轮功定为邪教的决定是错误的。

四、驳好心人的劝告

六月的一天我因出来护法,又被派出所的民警送往看守所,那天正是40度的高温。四名警察满头大汗,衣服都湿透了,我静静的坐在车里,身上一点汗都没有,我看他们真的很可怜。我说:“你们看,我一点都不热,法轮功就是这样神奇。”他们一看我,真是那么安祥,就说:“大妈,您要觉得好,自己在家炼,胳膊拧不过大腿,送到看守所受罪的是你自己。”我说:“我们修真、善、忍,做事应堂堂正正,在家偷偷摸摸的炼,是不真。再说谁锻炼身体不都是在外面,哪有在家锻炼的?另外自己觉得好,是不是也应该想到别人,让更多的人也得到好处,这不是善吗?当人们不理解我们时,非要送我们去坐牢,在受到不公正待遇时,我们做到了忍,这就是修炼。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大法好,我们吃多少苦值得!现在看守所里可以炼功学法,上至所长管教,下到普通犯人,对我们都非常好,环境是大法弟子用鲜血和生命开创的,这是大法的威力。我们是修炼的人,不是常人中的市侩。什么鸡蛋往石头上碰呀,胳膊拧不过大腿呀,等等,不分是非曲直,为了保全自己做缩头乌龟,这是好人吗?对邪恶的退让,就是对善良的埋葬。正如师父所说:“善与恶的表现中都充分体现了各自将要得到的结果。”

全国的兄弟姐妹们,同胞们,看了以上的信,你们对法轮功的真相是否有了一些了解?佛法是博大精深的,在这历史的重要转折关头。我用师父的经文告诉大家:“主佛的慈悲是洪大的,已经把佛法留给了人,宇宙将再给人一次机会,让伟大的佛法把宇宙的真正现实再现人间,荡尽一切污垢与愚见,用人类的语言再造辉煌。珍惜吧!佛法就在你们面前。”

此致 敬礼
北京学员 200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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