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外绝食12天,王志瑶要回大法书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0年4月10日】 王志瑶,女,43岁,北京市公路局职员,因不交出法轮大法书籍被迫辞职。于3月7日带着《转法轮》去天安门,就被抓走,关押在地处清河的西城区看守所。为了要回被没收的《转法轮》在看守所中绝食10天,后取保候审回到家中。看守所的警察答应放她的时候就把书还给她,于是她两天后到看守所去要回自己的书,但看守所的人拒不归还。为了要回自己的《转法轮》,她在看守所门前静坐并绝食绝水,长达12天。

4月7日晚,派出所警察将《转法轮》还给了在西城看守所外绝食12天的王志瑶。当天,陆续去了20多位学员,看守所的警察说:你们来反映情况,就把姓名登记一下。当警察把《转法轮》还给王志瑶时,王志瑶还打开书看了一下,看看是否是自己的书。

事后有学员悟到,一开始大家把这件事当作是个人的修炼,没有人站出来和王志瑶一起去要回大法书,王志瑶一直一个人在西城看守所外绝食了12天(包括晚上),只带了一件雨披,晚上就睡在看守所门外。等到更多的学员和王志瑶一起站出来要回大法书时,警察当天晚上就把书还给了王志瑶。对于个人的磨难是针对个人的,但目前对学员的迫害已不再局限于此,因为对大法的攻击表现在方方面面,不拘形式、共同维护大法是所有学员的神圣职责,身为大法中一员,挺身而出,义不容辞。方方面面都体现了维护大法的因素在里面。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