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新疆学员致人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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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0年3月4日】致九届三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尊敬的各位代表:

您们好!
我是新疆的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在三月五日人大会议召开期间,我想向您们反映我的心声。

我今年四十九岁,在没有修炼法轮大法以前,身体不好,严重神经衰弱,生孩子后类风湿病以及其它病严重困扰着我,所以学了许多气功,但是效果都不好。于1997年3月有缘得了法轮大法。当我只看了几页书就爱不释手,心里想怎么没有早点得此大法。当我只看书还未炼动作,身体就发生了变化,心灵得到升华。李老师讲的“真、善、忍”这宇宙大法深深的吸引了我,使我懂得了做一个好人和更好的人的法理。从此在厂里工作再也不为名、利的事去争,处处以一个炼功人的要求去做。当厂里生产不景气,需要下岗分流时,虽然按条件我不属于下岗的,但我也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去做,分担了厂领导的困难而从岗位上下来了。就这样好的宇宙大法,却在1999年7月22日被取缔。当时我脑子里一片茫然,不禁从心里问自己,难道做好人错了吗?难道世上还嫌好人多吗?我不解。

从我们炼功点上看,几十人炼法轮功没有一个出偏的(倒是不许炼以后许多人旧病复发了)。再看电视上所讲的所谓炼法轮功出偏的那些人的情况,显然都没有按法轮功的要求去做。李老师在《转法轮》一书中对我们修炼的人要求十分严格:“我们人人都向内去修的话,人人都从自己的心性上去找,那做得不好自己找原因,下次做好,做事先考虑别人。”教人积德向善,以德化功;要求修炼者以“真、善、忍”为指导修炼心性,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准,整体升华到高境界等。电视报道的那些人,一看就知道他们根本不是真修者。真假不难分辨,看了电视我更加明白我修法轮大法修对了。

1999年10月政府又将法轮功定为邪教。他不是邪教,而是佛家高层次修炼大法,不然不会吸引一亿多中国的、外国的、各种肤色、各个阶层、男女老少有缘之士来学法轮大法。我学了三年都是在公园等公共场合炼,每人都是自愿来的,书也是在书店买的,而且炼后不但身心健康没病了,家庭也和睦了。通过中央电视台看到介绍其它国家邪教的情况,使我更认识到法轮大法是最正的,因为我们是按照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修炼的,如果“真、善、忍”是邪的,那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是正的呢?

我国宪法规定每个公民有信仰自由,中国民间一直就有修佛修道的方法流传,法轮大法也是佛家修炼的一法门,那为什么就不能修炼呢?我想宪法赋于我们公民的权利是正当的。所以我在人大召开之际向您们反映我的心声,因为您们是人民的代表,您们就是为人民说话的。请给予法轮功恢复清白;请还李洪志老师清白;让法轮功修炼者有一个合法的修炼环境。

此致
敬礼!

新疆大法弟子:× × 200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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