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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对法轮功的迫害扩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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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0年2月3日】近日,四川省政府通报批评了成都、乐山、广元、达州等地方政府,指责他们未能有效地制止法轮功学员赴京上访,向中央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在此之前,各级组织已先后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作出了罚款、撤职、停职、检讨等纪律处分。至此,政府对法轮功的迫害从法轮功学员扩大到了学员亲属以及对法轮功学员迫害不力的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

其实,四川省各级公安和政府机构(包括省级各部门)早已知道法轮功是利国利民的好功法,广大干部和群众对媒体不厌其烦的歪曲报道和不断有炼法轮功的亲朋好友、街坊邻居被捕的现象十分反感。各单位、居委会和派出所在给学员作“教育转化”工作时,有一句话成了他们的口头语:“我们知道你们是好人,但历朝历代的法律都是为统治者服务的,我们的饭碗都是XXX他给的,我们没有办法才这样做。”连监狱里犯人在吵架的时候都说:“这儿除了炼法轮功的,谁敢说这一辈子问心无愧?!”

《四川日报》一位记者与某市政法委书记谈到法轮功问题时,他对书记说:“《商务早报》事件是公安和宣传部门设的圈套,很多关于法轮功的报道也是编的,有人叫我写批判法轮功的文章,我才不干这些伤天害理的事呢。”

由于各级组织不能有效地对学员进行“教育转化”,也不能有效地阻止学员向中央和各级政府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在上边的高压下,采用了几乎一切可以想得到的办法,调动了几乎整个国家机器来堵塞学员向中央、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反映真实情况的渠道。首先是对上访者和反映情况者予以重判,并牵连上访者家属。成都市环保局某处长因其妻李XX赴京上访被撤职。德阳市政府机要科科长、法轮功学员鲁健,仅因写信给四川省委、德阳市委反映法轮功在德阳的真实情况,就两次被处以刑事拘留,至今下落不明。

各级政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管制法轮功学员的工作落实到了居委会、班组、科室以及邻居、亲属,直接和责任人的党籍、职务、工资、奖金挂钩。同时采用举报、窃听电话、出门登记等手段,防止学员赴京上访。有的地区(如双流、温江等地)还没收了学员的身份证、户口和房产证,查封他们的商店、工厂,对上访学员进行严刑拷打、游街、开批斗会等。省公安部门已把防止学员向中央和各级政府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列为2000年的头等大事。

在严峻的形势下,学员们普遍认识到更要坚定实修,以法为师。这个环境是学员提高的最好环境,如果这个环境还不能让我们精进,反而勾起了学员的争斗心、恨人心等,就辜负了师尊对我们的期望。作为大法弟子,在任何地方都要体现出是个好人,是个堂堂正正的修炼者。要以自身高尚的道德水准、高尚的言行举止,用大善大忍之心,在《宪法》允许范围内向政府和社会展现大法的真实性,逐渐把环境正过来。

(2000年2月2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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