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公安无法无天肆意迫害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2000年2月21日】山东济宁市公安严重侵犯法轮功学员的人权,丝毫不讲人道地残酷迫害善良百姓,已经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一、 随意关押、抢物罚款

春节前后,济宁市公安就多次动用非法手段,随意关押法轮功学员。只要他们怀疑谁炼法轮功,谁存有法轮功资料,谁和外地人有联系,发现谁签过名,就进行拘留关押。仅春节前后十多天的时间,全市公安就拘留关押法轮功学员二、三百人。在拘留学员的同时还进行抄家,随意拿走学员的收录音机、录像机、手机等物品,并对被关押的学员进行罚款。市里规定罚个人五千元,罚学员单位一万元,交不上钱就拒不放人。济宁市学员中,有的两口人被关押,竟被强行要去一万元。公安把关押学员当作创收的手段,干起来特别积极。由于公安滥罚款,给失去工作的学员造成了严重的困难,影响了正常的生活。

二、 利用精神病院对学员进行非人折磨

有的学员被关押后,因时间太长,公安怕不好交待,就把他们弄到精神病院,像对待严重精神病人一样,由多名强壮人员看管,并强行打针吃药,而且都是大剂量的。一个好人进去十几天时间就被折磨得浑身麻木象失去知觉,形容枯槁,表情呆滞,有的舌头耷拉多长,就像疯子一样。有的学员竟在医院被活活折磨一个多月,出院时就像个精神病人,已没有人样。这些学员进出精神病院都由公安批准,没有他们的命令医院绝不放人。有的学员的亲属看到孩子被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心里可怜,就四处求公安放人,可公安毫不通融,拒不放人。仅去年以来,就有济宁市中区和其他区县的王继明、李奉志、鲁东梅等七人之多,遭受了这种非人折磨。

三、 超期关押,致人死命

济宁市一些学员看到提倡"真、善、忍",教人向善的法轮大法被定为邪教,一些善良的学员被当作坏人对待,心里不平,百思不解,就进京上访,为法轮功洗刷冤屈,讨还清白。可是,他们回来后一律被公安机关残暴地关押拘审。这些公安践踏宪法,不讲人道,被关押学员已多次超过法定时间,他们仍然不放人。关押期间,有的还惨遭毒打、辱骂和逼供,有的还被捏造罪名被判劳教。邹城市有四名学员十月份上访,被关押三个月后,受尽各种非人折磨,从邹城又被押到济宁关押。四名学员为了讨还大法清白,以绝食抗争他们践踏宪法的行为,他们仍不放人。绝食四天后,学员已浑身无力,周身缺水,处于危险境地,而看管人员却仍罚他们抗沙包,干重活,累得学员气喘吁吁,多次昏倒。更残忍的是,为了强制这名学员吃饭,公安又把学员弄到医院里强行鼻饲,由于动作粗野,粗暴操作,引起肺部感染,致使29岁的大学生,邹城市化肥厂技术员,一位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刘绪国死在医院里。致死人命后,济宁市公安毫无怜悯之心,仍对另三名绝食学员实施关押,并对死人事件封锁消息。

(大陆学员 200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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