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学员的遭遇情况简要

更新: 2016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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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解放军: 99/06/14

6月14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播送了“中办、国办信访局负责人接待部分法轮功上访人员的谈话要点”,我们军队法轮功修炼者甚是欣喜,国家给法轮功修炼者一个合法的修炼环境,并对社会上流言进行辟谣。因此我们就在所居住的地方进行炼功,但是,立即就有部队政治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出面干涉。我们问:" 国家已经辟谣,并重申,任何人都可以参加任何功法练习,为什么部队不允许?"他们讲: "新闻联播是给广大群众看的,部队有部队的规定。"并宣读了军委的文件和部队的规定::“一、不准部队人员(包括职工、家属、离退休干部及企事业单位人员)炼功;二、不准在部队营院内炼功;三、不准在部队企事业单位印刷《法轮功》书籍。”并一再强调军队营院执行军委规定。

北京,唐山: 99/6/17

5月末,北京学员、武警水电指挥部的王辉忠(2002年编注:后证明此人终归未能真正走入大法、而是以特务身份成为镇压者的帮凶)失去了和家人朋友的一切联系。据悉,王辉忠自从4月25日即受人跟踪监视,5月末即失去踪迹。今日又据知情人士透露,王辉忠被监禁在北京远郊某地。

99/6/16

再有,我的三哥是唐山退休工人,他也是法轮大法修炼者,同时也是辅导员。他5月17日来京探望父母,5月21日即被他们单位公安处派车“接回”,理由是不准到北京来。接回后,即被监控起来,连唐山市区都不准去。我在京的弟弟因工作中的技术问题,需要三哥帮助(我三哥是搞技术工作的),由于单位公安处不允许他进京,不得已曾派他的儿子送来一些有关资料。因为我弟弟这里的问题总也解决不了,因此我三哥同单位公安人员商量,最迟请允许他在6月8日进京。由于当时外地火车站不售进京火车票,因此我三哥只好乘坐滦县至北京通县的长途汽车。他提前打电话给弟弟,让弟弟接站。我弟弟接了一天没有接着。我们在京的兄弟姐妹分别给唐山三哥家打电话,白天黑夜都不通,很反常,因此6月9日在京的大哥、大姐、弟弟就开车到唐山去找三哥。他们到唐山时,我三哥已被单位公安处再次“接回”唐山。三哥讲述了这次进京不成的经过。6月8日他坐上早7点长途车后,发现一身着警装的人一直尾随身后。到通县后,下车时就有人搜查炼法轮功的人。凡是带有法轮功书籍的人,全部被扣留。因从我哥哥手提包中搜出《转法轮》和一些从互联网上下载的资料,就把他带到一个地方,问他资料是从哪来的?并进行核实,确证是从网上下来的。接着又问他进京目的,三哥如实陈述。他们用传真机向户籍部门核实,证明我三哥讲的所有家庭成员的关系都属实,但仍告诉我哥哥不允许到北京父母家,并说“恐怕你是带着什么任务来的”。三哥单位公安处来人再次把我三哥接回唐山,并监控至今。

99/06/10

我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招待所人事组一名工作人员(该所90%都是应聘员工),就是因为我炼了法轮功,又参加了4月25日的活动,所领导及院保卫处分别找我多次谈话,而谈话内容一次比一次升级,直至6月10日被辞退。

上海: 99/06/18

1. 一些公园开始重新清点晨炼的人群,公园负责人告诉我们的学员:"上面不许你们法轮功在公园里炼功"。 2. 去北京中南海向国家领导人反映情况的大法弟子回上海后立即被通知下岗。 3. 一些法轮功弟子被跟踪,私人电话被监听。 4. 一些单位的负责人找大法弟子谈话明确说,共产党员不能炼法轮功。 5. 一些单位拒绝为法轮功提供晨炼场地,并说这是上级的指示。 6. 一些法轮功弟子半夜被公安人员叫醒了解情况。 7. 练功点上便衣的出现更是经常的事。

99/5/22

5月22日,我与平时一样,到炼功点去炼功,大街上到处是警察,当我到达炼功点时,我看到平时炼功的所在地点崇文门新世界商厦全部被人用帆布围起来,每个入口还有保卫把守,四周还有几辆警车。帆布上面还写着"施工"字样,但是透过帆布看里面却未有任何施工迹象(几天后帆布就撤掉了)。因此,我们就临时找了一块不影响交通的场所炼功,谁知几分钟后就赶到了好几辆警车来监视着我们。象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

99/6 近一段时间以来,我们的晨炼频频遭到干扰,如公安干警穿着制服进入校园监视;校方明令禁止学生和老师一起炼功;有的党员学生被老师找去谈话,示意不能炼法轮功;有的同学被禁止参加集体晨炼;连上海这样文明的都市也出现了一幕幕不文明的景象,在外滩晨炼时,有人在我们炼功的人头上打腰鼓、舞扇子。对于这一切我们都以"真、善、忍"为准则严守心性,默默忍受了,到最后这些人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说炼法轮大法的人真好。

天津: 99/6/17

1. 某于高校任教的青年大法学员,被上级几次告知:"总书记发表最新讲话,认为法轮功是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对立","党员是无神论者,你要作出选择",""三不"方针已有改变",云云,并表明我是代表组织跟你谈话,要求其"退出",且承诺不再公开炼功;

2. 某国营大公司的一位科长追问该公司某炼功人:不是我们想找你谈,是上面有精神;你是要党籍还是要大法? 3. 某出版社社长警告该社的一位坚持要集体炼功学法的学员嚷道,你要再这样的话,恐怕就要写辞职报告了; 4. 某区派出所强迫法轮功学员写"悔过书",已停炼的还要交出大法的书、录音带、录像带; 5. 某省驻津办事处一位学员被上级警告说:"你要再公开炼功,就让你们省的省长来领你"; 6. 至于一月内上报四次报表,核实与学员谈过话否、有多少退出、多少坚持之类,则遍及诸多国营企事业单位;甚至,某些区县至今还在点上轰人,不许五人以上集体炼功; 7. 部分辅导员还在被跟踪、电话被监听,甚至儿子结婚时都被重重警车和便衣堵在家中.......

福建省:

福州: 99/6/16

福州法轮功学员近一个时期以来,屡遭有关职能部门不公正的对待,如:辅导员的电话被监听,有的调查人员在调查过程中要求被调查人交照片搞花名册,除此之外,还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对法轮功的学员施加压力,有的单位在大会小会上讲法轮功的不是,有的单位逼迫学员在修炼法轮功与保留公制、住房中选择、有的单位不让党团员修炼法轮功,要求写认识,大专院校更变本加厉,一律不让在校内学炼。5月22日,福州市内各练功点布控了许多比练功人还多的便衣人员,有一练功点便衣人员谎报信息,故意制造不安定因素,书店因出售法轮功的书籍被没收,并扬言要罚款。更有甚者,在国办、中办发出明确电文后,福州市委主要负责人讲:外松内紧,努力作好那些迷信法轮功的党团员、在职干部、离退休干部的思想转化工作......主动、自觉地同法轮功组织脱离关系,以逐步缩小法轮功的规模和影响。

漳州,南靖 99/6/13

福建省漳州市两名政法委干部到学员陈美芬家中强行把书??走;南靖县靖城派出所某指导员到学员吴四伟家中也是强行把书"拿"走;理由都是上级指示要没收上缴。拿走时没有出示任何国家相关文件及履行法律程序。人们不禁要问:这种未经主人同意强行到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家中拿走东西的行为是不是已经构成了抢劫罪?!而且这种事情是由国家的执法人员所做的,更是让人不可思议。

广东省:

广州: 6/15/99

1. 某单位政保人员对一位法轮功学员说:我们暂时没动你们是因为只有口头通知,没有红头文件;红头文件一到就要动你们了...... 2. 某重点大学各离退休支部在"六四"期间纷纷开会,传达上级"指示":建议党员、干部不要炼法轮功;党员谁炼法轮功谁要进行登记,学员们根据党章条文对这种"谣言"进行了抵制。几天后传达两办通知时,一学员问一位退休支部书记:前几天那个"上级指示"是怎么回事?该负责人支支吾吾,后干脆否认传达过。 3. 珠海市有的单位直到6月13日中央电视台播放"两办"通知前,都一直在要求法轮功学员中的党团员进行登记、表态(炼法轮功还是要党团籍)。 4. 某高校近来一直对个别在群众中声誉很高的党员干部进行威逼谈话,不准炼法轮功,否则不仅不能提升职务,还要牵涉到党籍、现有职务等,而且谈话内容不准告诉其他学员。 5. 深圳、东莞两市都出现过派出所非法带走和拘留炼功群众事件,后经学员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公安局领导进行投诉,才得以释放......

6/12/99

可是我单位(华泰供管部)梁经理找到我说,以后不准我再练法轮功,说是上面要求的。我认为这没有什么道理,也不符合中央精神,还是照常炼功。两天后,也就是5月17日,经理我要我辞职,理由是还学法轮功,并且蛮不讲理地说:除了和你老公在一起不算,只要三个人在一起就是非法集会!要我立刻填表办手续。在辞职原因一栏上,我写上因为学法轮功被辞职,当天就把我强行辞退了。我学法两年,师父要求我们大法弟子绝对不能参与政治,我们也是这样做的,学法炼功也是完全松散的,没有任何组织,每天我只是到公园集体炼功,有时晚上到功友家里十来个人在一起学法,切磋切磋,谈谈在修炼过程中的一些体会,也就是从别人身上找出自己有哪些做的不够好的地方,从而修炼自己。到目前为止,我没听说过法轮功有什么集会,我也没参加过什么集会。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员工,我修炼法轮大法只是想身体健康,做好工作,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好人,有益于社会和他人。可是做一个好人也被无理辞退了!我丈夫也遭到同样不公正的待遇,部门主管找到他,强行要他拿出《转法轮》,说上面要,不然也得辞退。我丈夫是极老实的人,没有多想,以为他们要拿去审查,就说:"这本书比我命还重要,你可别弄坏了,过几天得还给我。"可几天后我丈夫找到他要书时,他说已交到上面烧毁了,说是上级传达要这样做的。我丈夫痛悔不已,说:"早知道是这样,就是没饭吃也不能让他拿去!"

黑龙江: 大庆: 99/6/10

5月末以来,有关职能部门接连不断地到炼功点干扰炼功,并采取找谈话、开会、调查人数等形式,千方百计阻止炼功活动。近日又采取电话监听、跟踪等等不符合宪法和法律的卑劣手段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严重违背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的方略,更有损于党的形象。

河北省:
石家庄: 99/06/10

6月10日,井陉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做好法轮功练习者教育转化及监控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加强对法轮功辅导总站主要组织者,负责人的监控工作,密切掌握法轮功练习者的行踪动向。必要时在县域内所有出入路口24小时设卡盘查、监控。

99/6/5

更让人困惑和震惊的是,我们的各级政府、各级行政机关的公安部门,一边宣读着"辟谣"的文件,一边却在实践着"谣言";一边说关于开除党籍、公职等说法是谣言,一边向党团员、干部职工施压,强令他们退出法轮功,否则要劝其退党(团),并禁止他们炼功,收缴他们的书和录音磁带,对军人及其家属炼法轮功更是明令禁止;一边说从不禁止练功健身活动,一边加紧监视跟踪、限制和阻挠;一边说公安机关要抓人是谣言,一边却在6月4日至6月5日,将石家庄法轮功辅导站负责人段荣欣、周西蒙、苗英志非法拘禁近24小时。

河南省: 郑州: 99/6/15

据我们所知河南信阳地区,5月22日他们在正常炼功时,受到当地公安机关的干涉,十几辆警车和上百名警察把炼功者围在中间并抢夺炼功的录音机,还抢夺法轮大法简介旗,一位老太太抱着不放,并哭诉着向他们讲了自己炼功后达到祛病健身的好处等,他们才松开。一位功友用摄像机拍摄炼功镜头时被公安人员强行抢下并毁坏录像带,几个人围着这位于姓功友,扭着他的胳膊,用手掐着他的脖子进行殴打。他们这种行为已经严重地侵犯了公民的合法利益,并且知法犯法,使许多围观群众感到气愤和震惊。有些学校还要求炼法轮功的教师写出书面保证今后不再炼法轮功,不然的话就自己写辞职报告或下放到农村等等。郑州市某外贸单位的纪检书记找到炼法轮功的学员谈话,说他代表组织上传达精神:"党员必须退出"法轮功组织",一般群众劝其退出"法轮功组织""等,还让这位学员表态。据我们所知郑州市许多单位都传达了类似的"精神"。

湖北省:
浠水: 99/5/28

公安部门在全地区范围内进行了周密调查,并未发现炼功人有违法行为,相反各方面反映炼功人较好。公安人员也说:"98%的炼功人都是好人。"在这种事实情况下,他们仍然向各单位发通知,控制炼功人不出来炼功,说是执行上级指示,给学员所在单位施加压力,通过大会宣布他们认为的"组织成员名单",并宣布法轮功"近似于邪教"。使许多不明真实情况的群众对法轮功产生偏见,误解,对炼功人进行人身攻击,造成许多人说法轮功是搞"反革命会道门"。同时,公安部门还向各单位,各居委会,直到各个农村生产队发放法轮功学员登记表,大规模地搞登记活动,搞得全县沸沸扬扬,他们还责令炼功者中的党员、干部停止炼功,有的单位以撤销党籍相威胁,并要求他们到公安局报到等等,运用了很多方法阻扰学员炼功。

武汉: 99/6/2

有一个地方的学员,就近在一所小学里晨炼多少年,现在被禁止。理由是因为上边有精神不准借场地给法轮功炼功;有的单位三番五次地找炼法轮功的学员"谈话";是否知道北京的事情;你们是什么组织形式;你们的头头是谁;你们什么时间炼功......;还有的单位不让职工炼法轮功;如要炼就退党......;有的以查户口询问炼功情况;还有的三番五次到炼功点问:你们这里谁是头;你们的书是从哪里买的;......一次,二次,三次......。还有的被盯梢,不让出门......。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不安定的因素。

江苏省: 启东: 99/6/11

1. 公安人员对法轮功学员骨干进行电话监听、跟踪,并公然宣称:你们的一切谈话内容我们都知道。 2. 某乡个别领导及公安人员强令学员5月22日不准前往启东市体育场,在得到口头保证后,还逼迫学员写出书面保证。 3. 某乡镇领导不准学员集体炼功,并威胁说:如有3人以上集体练功,就停发退休工资。 4. 5月22日凌晨起,全市各主要路口设立关卡,公安人员搜查过往车辆上的乘客,见到法轮功的书、炼功服就没收。 5. 5月29日,有关职能部门领导颠倒是非,在会上公然把众多的法轮功修炼者放在社会不稳定因素的首位,并要求党员、团员、干部退出修炼法轮功,并扬言"要孤立极少数不法分子。"奉公守法的法轮功学员被描绘成一批无情无义、只炼功吃喝、不干活的游手好闲分子、一批邪教徒。并散布造谣,恶劣地攻击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在此精神误导下,各单位纷纷对法轮功学员施加压力,以所谓的"压力教育"形式、以开除党籍、开除工职、停发工资、下岗等手段强迫学员退出根本不存在的法轮功"组织"。

辽宁:
大连: 99/06/17

99年6月17日下午5点钟(北京时间),大连市中转货运公司车辆 B-90743大货车,满载法轮大法书籍《法轮佛法--在欧洲法会上讲 法》、《法轮佛法--在北美首届法会上讲法》共计约1700包、约20 万册(每包120册),在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保安值勤人员的押送下,在东北财经大学印刷厂门前卸入印刷厂仓库。据押送人员讲,此书是违禁盗版书,卸入印刷厂准备予以销毁。此批书完全符合国家<出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99/6/16

1. 公安人员,政保人员跟踪,盯梢法轮功学员,窃听学员电话,限制人身自由。 2. 一些政府机关和单位传达上级文件:共产党员,团员,干部不准参加法轮功活动,否则,开除党籍,公职。学校则宣布:学生不许练法轮功,否则,开除学籍。解放军三总部传达文件: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家属,军队企业职工,不准练法轮功。否则,开除军籍,党籍。 3. 大连 ,沈阳等地公安机关公然非法逮捕法轮功学员。 * 大连学员余孝德,沈阳学员陈莎莎被公安机关非法拘捕达20小时甚至27小时。 * 公安人员跟踪学员,非法没收学员钱物,拘捕学员。 * 朝阳地区,公安部门公然在练功点上抓法轮功学员。 * 阜新市公安机关非法强行解散学法小组,禁止在公园以外的任何场所练功。宣布党员干部不准练法轮功。

沈阳: 99/06/18

6月18日下午1点多,我和在沈阳机场偶尔相遇的两位本溪法轮功上访学员一起乘机抵达北京。下午3点多到达了中办、国办信访局。在门外遇到几位不明身份的人,象拦路劫人一般地诱迫我们跟他们走。。。。他们坚持认为是集体上访,并用扩音器宣布了对我们集体遣送的决定。同时他们又认为各地警车监视炼功点、北京警察监管我们住的旅馆是执行公务。我们是个人上访,要求自由离开,遭到了断然拒绝,在此情况下,他们随即上前撕拉学员,后来他们中一个喊:"两人架一个,往上拉。"有一个本溪男学员被强架坐在客车门口梯子上,腰部磕在背后的梯子上。一个农村来的老太太喊:大家一定要忍,要守住心性。

99/06/15

就在"谈话要点"发表后的六月十五日下午,鬃区地税局召开党员干部会议,传达市政府文件精神,分局党委要求党员干部本人不要参加练法轮功活动。同日,该区属工厂、街道都召开了类似的紧急会议,传达了同样的精神。

通化市: 99/6/16

我在通化市政府某部门工作,我们单位领导在我6月7日上班时就正面找我谈话,说上次市里开会通知要求正面引导群众炼功,这次和上次不一样,就要你个态度,不听你的其他解释,到底炼还是不炼,上面等着汇报你的态度。这段时间,其他功友面临的不公正对待更严厉,说如果再炼功就开除党籍,开除厂籍等。所有这一切都是个别人利用手中权利引导下级政府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给法轮功修炼者施加压力,强行干涉群众学法炼功活动,置国家安定团结、社会稳定、置党和国家利不顾,企图将上亿的炼功者推向政府的反面。

山东省: 99/06/19

各单位要求法轮功学员必须填写的“退出练习法轮功保证书”
退出练习法轮功保证书
为响应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号召,自觉做到讲政治、讲纪律、讲稳定、讲大局,我自愿退出法轮功练习队伍,保证今后不再参加与法轮功有关的任何集会活动,不传播法轮功的任何学说,不信谣、不传谣,自觉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做一名遵纪守法的文明公民。保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但各部门、各单位在召开紧急会议,传达此精神时又同时传达了山东省委的“6点意见”,现根据记录整理如下: 1 严禁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严禁法轮功向农村发展。 2 各单位不给法轮功学员提供任何炼功场所。 3 收缴法轮功一切音像刊物。 4 党员、干部必须退出法轮功,不退出的要严肃处理,是党员的要劝其退党,直至开除公职。 5 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做好分化瓦解的工作,要釜底抽薪,破釜沉舟,落实到人,如有疏忽要追究领导责任。 6 上下联动动,注意方法。 最后强调,这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要站在巩固执政党地位的高度来认识,态度要坚决,方法要得当,措施要得力。据说,最近省委又以(1999)12号文下发了一个通知,公开表明此态度。这是单位领导在近日传达上级精神时讲的。

临沂: 99/06/13

6月11日市容局抢走收录机、并向炼功场地喷水,没达到赶学员走的目的。6月12日市容局局长朱XX在炼功场破口大骂李洪志老师,并又抢走一台收录机,扬言:"在这里练什么功都行就是不准练法轮功!""你们练的是邪教!"。6月13日晨来干扰的人特别多,各种汽车60余辆,白色三轮摩托车20多辆,还有许多单人摩托。市委政法委书记亲临现场,组织了公安、市容、园林、居委会及炼功者所在单位的领导围攻、侮辱炼功者,大打出手。

一炼功者带11岁男孩炼静功,先后遭20余人次围攻谩骂,叫骂之声不堪入耳。有人踢小孩,把小孩提起来将其坐在打坐的父亲头上,还不罢休,连续三次踢炼功者的腿、腰部,猛打头部、脖子、腿和脸部。该炼功者默默忍受着,真正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而打人者却洋洋得意的说:"打得真过瘾,好长时间没打人了,今天过瘾了。" 有的炼功者被两人提起往地上惯;有的炼功者被提起扔出去,裤子磕破了;有的被提拖20多米远,扔到马路中间,考虑影响交通又将其提起,说扔到垃圾箱里,因附近没有垃圾箱,只好扔在人行道上;有的拧小炼功者的嘴;有的小炼功者,因受不了侮辱打骂,哭着离开了炼功场。一年轻女炼功者的衣服被拉起后胸部被裸露,干扰者哄笑,大有不引起争端决不罢休之势。面对这种种暴行,炼功者一声不吭,真是一忍再忍。到了炼功结束时间,大法弟子还把干扰人员扔在地上的烟蒂等垃圾全部捡走。

威海:

1. 5月22日早4点,鲸园炼功点的学员正在人民广场炼功,突然来了两辆车和六、七个人,说:"我们这里因为有外事活动,不准炼功"。大家问需要停几天,回答是三天。 2. 5月27日3时许,200余名法轮功学员在人民广场炼功,广场前停着四辆环卫高压清洁水车,散发出农药味,凌晨4点10分,身着制服的城建监察和园林管理人员,来到广场大声呼喊:"都走!都走!"并且用打开汽车的发动机同时敲击车身等方式制造噪音干扰炼功。他们见没人动,又借冲洗广场之名赶学员走,一些炼功人跟他们商量,可否先冲洗西侧广场,冲完后我们挪过去再冲这一侧,他们拒绝了。又有人和他们商量,可否定一个时间(因以前从未这么早冲过广场),我们以后炼功避开这个时间。他们说:"你们要在这里炼功,我们就一宿到亮的冲!"大家看到他们根本就不讲理,所以也就不说了,开始继续炼功。一个人喊道:"拿水喷,我看这功是不是怕湿。"高压水枪向人群上空喷去,很多人都湿透了,喷到脸上的水有浓浓的药味。(因该车曾用于向树木喷洒农药)喷了五、六分钟,打坐的法轮功学员一动不动、一声不响,一位晨练路过的老太太实在看不下去了,冲着喷水的人说:"怎么能这么干,你们是爹妈养的吗?真缺德呀!"城建监察的人对此无计可施,钻到车里面再也没出来。两位外地电视台的记者,有幸拍下了这令人痛心的场面。 3. 5月28日凌晨3时许,300余名法轮功学员在人民广场炼静功,园林工人在一个人的指挥下,用粗水管从喷泉池子里抽水,在炼功群众背后灌水,并用扫帚往学员身上扫水,大家的鞋、包都飘起来了,裤子湿透了,可是没有一个人动,默默的承受着。炼完功穿着湿漉漉的衣服,还帮他们把广场打扫干净。事后有学员向他们领导反映情况时,问他们:"你们这样做,良心上过得去吗?"他说:"我们没办法呀,上面叫我们这么做。"

浙江省: 平湖: 99/6/15

1. 平湖实验学校退休党支部支委戈璀娣,是一位法轮功学员,校领导找她谈话时明确地告诉她是要做党员还是炼法轮功?她回答说我都要,领导又说两者只能选一个。当她坚持要炼法轮功时,领导很真诚、很关心地对她说,你炼别的什么功都行啊就不要炼法轮功了,否则党员做不成教师也当不成了。下次再找你就不会象现在这样温和了。 2. 平湖市某商场临时工张德凤因炼法轮功而无端被辞退。其实商场是迫于商业局的压力才这样做的,因为商场领导认为张德凤工作很好,能用到这样的临时工也不容易,她炼她的功,又不影响什么,为什么非得辞退呢?可商业局的干部很强硬地说,你们那么大的商场还找不到一个临时工吗?就这样,她于本月9曰被辞退了。 3. 某退休会计在另一单位谋了一分职,五月下旬单位领导找他要他放弃炼法轮功,否则就不再聘用他,还要他立下保证字据。另外,我也遇到派出所民警到法轮功学员家逐家逐个地询问和登记。他们说是例行公事,是上面叫干的。或许您是真的不知道社会下情,我向您反映的以上三件事实都是我接触到的真真实实的事情。我还想告诉您那三位法轮功修炼者又如何对待自己的不幸呢?他们谨遵师命,修炼"真、善、忍",遇事向内修自己的心,没有像普通人一样去说理、去吵闹,而只把它看成是自己的难、自己的关,心态祥和地坦然对待之。

秦皇岛: 99/6/17

1. 我市很多机关、厂矿、学校都传达了"上面精神",要求党员、干部、工人、学生不要炼法轮功,而且各单位领导分别找到炼功者谈话。 2. 各个街道办事处向各居委会布置了任务,对炼法轮功者逐一登记。(都已登记上报) 3. 中、小学生强制不让炼,老师说不是他们不让炼,而是上面有"通知",说学生炼,老师就要受批评。 4. 有的学员家电话被监控,有的学员被公安人员跟踪。 5. 每天早晨都有警车、便衣或居委会主任来炼功点看着我们炼功。我们弘法,集体炼功时有警车、警察监视。 6. 有的派出所告诉炼功点所在门前的单位给法轮功炼功点断电,让那个单位或居委会撵走炼功者。 7. 公安人员三番五次地找炼功者谈话,干扰学员正常的社会工作秩序,有的深夜私闯学员住宅,在住宅附近经常有警车监视。 8. 有的单位在公安人员的授意下,进行限制正常的出差事宜,甚至学员到外地看望病情危重的亲属,竞也遭到无理的限制,已然失去了一个公民应有的人身自由。

齐齐哈尔: 99/6/6

可是近一个多月以来,每天晨炼时都有派出所人员和公安警车,有时还有居委会主任查炼功的人数,找我们谈,不让我们炼法轮功。今年六月十一日上午八点,单位领导找我谈话,传达上级精神:党员、团员、干部不能参与炼法轮功。那天我请假回家探亲,也没给假。我们单位几个炼法轮功的人都由领导予以承包监督。我是由一把手和主管科长两人承包。当天上午八点又有主管政治思想工作的领导找我谈话,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党团员、国家干部不能参与炼法轮功,要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如果炼法轮功对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有影响;如果不听,涉及到你个人公职问题责任自负。就这样用开出公职相要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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