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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审理徐新牧的一些情况及真实背景

更新: 2016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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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以下是石家庄市审理徐新牧的一些情况及真实背景。目前有律师正在为徐新牧辩护做准备,但政府是否允许徐新牧有辩护人尚不清楚。


徐新牧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案基本情况

1999年6月14日,在中央27号文件(以下简称《两办谈话要点》)公布后,河北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副处长徐新牧被其领导召见谈话,要求其谈一谈近期对法轮功问题的认识,在谈话中提到河北省委有一个冀办发[1999]21号文件,内容是关于严肃对待法轮功问题的几项措施,徐新牧注意到有一些措施与《两办谈话要点》精神相抵触。为了核对真相,徐新牧到机要员处提出冀办发[1999]21号文件查阅,发现情况果然很严重。徐新牧认为地方政府这种严重违背中央精神的行为,会使问题复杂化,影响社会稳定,也破坏国家政策的统一性。因此徐新牧决定将此情况向中央领导反映一下,希望引起重视。以上就是石家庄法轮大法弟子致朱总理和总书记公开信的背景。

1999年7月20日凌晨4点,石家庄公安部门将徐新牧及其妻子、女儿从家中带走(三人均是法轮大法弟子),并被宣布监视居住(隔离8天后徐妻及女儿被放回),家中有关法轮大法资料和物品被抄走。

1999年9月6日石家庄桥西检察院正式批捕徐新牧,理由是徐新牧将冀办发[1999]21号文件有关内容泄露给无权知悉的人,并在internet网上公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情节严重。1999年10月1日前两天,石家庄桥西区检察院向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提起公诉,要求法院判决徐新牧犯有泄露国家秘密罪。截止1999年10月20日法院尚未确定开庭审理日期,。但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已经提前参与了对徐新牧案件的研究,并提出了具体意见,这其实已形成了事实上的终审。从形式上看,徐新牧案件是由石家庄市桥西检察院侦查,公诉的罪名是渎职罪类项中的泄露国家秘密罪,并未将徐新牧定为具有政治色彩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在手法上是一种淡化问题的措施。从各方面的迹象表明,徐新牧将被判有罪,公诉罪名可使徐新牧入狱3年到7年。

我们将密切关注有关案件的审理情况。

大陆大法弟子 1999年10月



附件:
1、《两办谈话要点》。
2、曾在国际互联网上公布的冀办发[1999]21号文件。
3、石家庄万名学员签名上书朱总理及江总书记公开信。



附件1、中办、国办信访局负责人接待部分法轮功上访人员的谈话要点

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中办、国办信访局负责人近日接待部分法轮功上访人员并发表谈话。谈话要点如下:
  
一、连日来,一些法轮功练习者纷纷传言,什么“公安机关就要对法轮功练习者进行镇压了,党员、团员、干部参加练功者就要开除党、 团籍及其公职’,‘中国准备拿出五亿美元的贸易顺差把某某某引渡回国’,这完全是蛊惑人心的谣言。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制造谣言的目的就是要煽动不明真相的法轮功练习者大规模聚集,挑起事端,制造混乱,破坏社会稳定。出于这种不可告人的险恶用心,他们还可能继续采用造谣惑众的伎俩,编造新的更加离奇的谣言。对于这类谣言,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不信不传,有的还义正辞严地予以揭穿和批驳。但也有少数不明真相的人盲目轻信,上当受骗。希望你们提高警惕,明辨是非,充分认清极少数唯恐天下不乱的造谣者的真实面目和险恶用心,谨防被人蒙骗利用,做出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事来。每一个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干部和每一个公民都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及时识破并彻底揭穿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的图谋,维护社会稳定。
  
二、党和政府对待正常练功健身活动的态度是十分明确的。今年4月25日部分法轮功练习者在中南海周围聚集时,我们就明确宣布了对练功健身活动的态度。后来又印发了《宣传教育提要》,进一步阐明了这一精神。我现在再次重申:对各种正常的练功健身活动,各级政府从未禁止过;人们既有相信并练习某一种功法的自由,也有不信某种功法的自由;有不同的看法、意见都是正常的,可以通过正常的渠道和方式反映;任何一种练功活动,都不应妨碍公共秩序和正常的社会生活;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各种练功健身活动,但决不允许借练功、“弘法”之名宣传迷信,造谣煽动,进行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聚集活动。相信绝大多数练功者不会轻信谣传,一定会自觉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奋斗目标,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希望你们认真学习中央宣传部和司法部组织编写的《维护社会稳定法律知识问答》,自觉同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共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  四、全国各族人民都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共同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确保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没有稳定的局面,什么事情也干不成。当前,我国政治、经济形势很好,改革开放顺利进行,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以美国为首的北约悍然用导弹袭击我驻南使馆后,全国各族人民同仇敌忾,万众一心,民族凝聚力空前增强。“中国不可侮”、“中国不能乱”、“中国要发展”、“中国要自强”等振奋人心的呼声震撼著长城内外,大江南北。这是12亿中国人图强自立的心声。希望你们很好认清我们国家在新时期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很好认清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维护国家稳定的特殊重要性,要象爱护自己的眼睛那样爱护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把一切力量都集中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发展和中华民族的振兴上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用实际行动报效祖国,振兴中华。



附件2: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冀办发[1999]21号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1999]19号文件精神的通知

关于中共中央办公厅《江泽民同志给中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中央军委诸同志的批示》的通知(中办发[1999]19号)对法轮功主张有神论,宣扬唯心主义的本质,及其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社会上的危害,给予深刻的剖析。划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无神论与有神论、科学与伪科学的是非界限。
一.进行思想教育。(略)
二.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略)
三.认真负责地做好迷信法轮功的党员、干部脱离法轮功的转化工作,要求党员、干部主动、自觉地同法轮功组织脱离关系,把这项工作作为检验单位工作的条件。
四.注意关心老同志(略)
五.继续密切掌握法轮功活动及其他重要动向。确保社会稳定。要进一步密切注视法轮功练习者的动态,进一步做法轮功站、点负责人的工作,落实专门力量,向他们宣传党和政府的政策,讲明道理,晓以利害,教育他们不信谣、不传谣,不得互相串联,不得组织任何非法聚集活动。对少数不接受教育,继续策划聚集活动的,要严加训诫,责令其立即停止活动,各级公安、安全部门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特别要注意收集和掌握苗头性、内幕性、动态性和趋向性信息,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不提供炼功场所,不提供交通工具,不提供印刷通讯设备。
六.进一步加强对解决法轮功问题、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1999年6月3日



附件3、石家庄法轮大法学员致江主席、朱总理的公开信:

尊敬的江主席、朱总理:

4月25日,法轮功修炼者向中央领导反映情况后,受到了更加严重的不法侵害。对此,我们曾向中信、国信,河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人反映情况,但至今没有得到解决。相反,在中办发[1999]19号文件、冀办发[1999]21号文件下发后,河北省各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以及公安、安全部门对法轮功修炼者施加了更大的压力,不法侵害进一步升级。面对这一切,我们始终用大善大忍的胸怀无声地忍受着,给党和政府充分的时间来了解我们。我们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我们是宇宙大法的修炼者。我们以宇宙特性“真、善、忍”为指导,每一个修炼者都在不断提高心性,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着祥和的心态,做一个完全为了别人的人,时时处处都在做好事、做好人。正因为如此,法轮功修炼者已经成为社会稳定最坚实的群众基础。这样的人越多,对两个文明建设越有益,这对国家和个人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大好事。然而,近期以来,许多单位包括党政机关的高级干部在口头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时,透露出中央内定法轮功为“邪教”,要采取镇压措施,炼法轮功的党团员、干部要劝退除名直至开除公职的精神。近日,《中办、国办信访局负责人接待部分法轮功上访人员的谈话要点》却说这些是“一些法轮功练习者纷纷传言,”“完全是无中生有、蛊惑人心的谣言。”

这是不符合事实的,现举例为证:

1、石家庄法轮功负责人段荣欣、苗英志、周西蒙及法轮功学员杨小杰、贾志存等五人于六月四日被公安人员非法扣留,强行搜身,隔离盘查,限制人身自由近24小时;

2、石家庄党政机关众多炼法轮功的党员干部被单位领导找去谈话,传达上级精神,要求尽快脱离法轮功,否则后果自负;有的单位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准炼法轮功,并要求在党籍、公职和法轮功之间择其一;

3、石家庄4511工厂的7名炼法轮功的党员,被单位党委分别派人包干做工作,一人包一人,要求必须写出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并以开除下岗,亲属、子女的升学就业要受牵连等威胁;

4、6410工厂有三百多名法轮功学员参加集体炼功,4月25日后,厂内连续广播3天:不允许集体炼功,不允许集体学法,不允许邻居在一起炼功……当中央两办谈话通知公布后,42名法轮功学员出来集体炼功,结果炼功场被一圈录音机放强噪音干扰,到第二天,这些人被全部勒令下岗。甚至他们在炼功时,被人用水龙头强行驱散。

5、石家庄电业局炼法轮功的党员干部被党组织找去谈话,要求脱离法轮功,并强行收缴炼功书籍;

6、一些离退休干部被党组织找去谈话,要求脱离法轮功;有的以只发生活费为要挟;

7、河北经贸大学某处长说:“你们再炼法轮功,我这个处长就当不成了”。

8、各级领导、公安干警和街道干部在执行对法轮功学员非法侵害过程中,纷纷向法轮功学员解释:“理解万岁吧,我们也没有办法,都是上面的意思。”

9、冀办发[1999]21号文件规定,对法轮功站点负责人设专门力量负责监控,要求公安、安全部门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继续密切掌握法轮功活动及其他重要动向,要求各单位“认真负责地做好迷信法轮功的党员、干部脱离法轮功的转化工作,要求党员、干部主动、自觉地同法轮功组织脱离关系,把这项工作做为衡量单位党组织是否称职的标准之一”;“各单位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10、6月10日,井陉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做好法轮功练习者教育转化及监控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加强对法轮功辅导总站主要组织者,负责人的监控工作,密切掌握法轮功练习者的行踪动向。必要时在县域内所有出入路口24小时设卡盘查、监控。

这类事情还很多,很普遍,限于篇幅,不再列举。这种作法不仅深深地伤害了法轮功学员,也伤害了执行上级指示精神的各级领导、公安干警、街道干部,同时也损害了中央的威信和国家的形象。我们修炼的目的,就是要做更好的人。好人多了,对社会、对政府都是好事。即使是面对如此不公正的对待,我们仍以大善大忍之心面对这一切。我们尊敬的李洪志老师,不计人世间的一切名利,弘传大法,为了消除政府不必要的顾虑,远走异国他乡,这一切还不足以消除某些人的担心吗?

我们再一次郑重声明:我们修的是正法大道,走的是无形之路,没有行政组织,不是宗教,更不是邪教。作为一个公民,我们爱党爱国,更希望社会稳定。我们永远不参与政治,也不会被任何人和任何政治势力所利用,决不会干影响社会稳定的事,请各级领导放心。尽管我们已经承受而且还在承受着极不公正的对待,我们仍将用大善大忍之心,慈悲地对待一切。

我们欢迎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采取任何一种正当、合法的方式来了解我们,想了解什么我们提供什么。我们没有一点隐秘,一切都是公开的,经得起检验的!我们千千万万法轮大法弟子在几年来的修炼实践中,亲身体悟到:法轮大法是真正的科学,超常的科学。是真实的存在,而不是说教与唯心。我们是领悟了真理和生命存在真正意义的修炼者,无论任何干扰、任何压力都改变不了我们坚修大法的心!我们大家都想亲自向中央领导反映我们的意见,为了减轻领导的工作负担,我们仅以书面形式表达我们的心声。我们只有一个请求:就是公开出版发行法轮功著作,有一个公正合法的修炼环境。

石家庄法轮大法13742名弟子

(13743名学员亲笔签名略)

1999年6月15日

呈送:朱镕基总理、江泽民主席
河北省钮茂生省长、叶连松书记
石家庄张二辰市长、陈来立书记
投送:国际互联网法轮大法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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